强拆要满足哪些条件都有哪些规定

2024-10-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一、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

  二、强制拆迁以补偿决定为前提。

  三、必须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

  四、征收补偿决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准予执行:

  1、明显缺乏事实根据;

  2、明显缺乏法律、法规依据;

  3、明显不符合公平补偿原则,严重损害被执行人合法权益,或者使被执行人基本生活、生产经营条件没有保障的;

  4、明显违反行政目的,严重损害公共利益;

  5、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或者正当程序;

  6、超越职权;

  7、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宜强制执行的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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