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经营兽药企业的条件下的经营人需先去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兽药生产许可证》,再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二)具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设备、仓库设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开办兽药经营企业,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兽药经营企业持《兽药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