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未遂拿手机走人要加罪吗

2025-02-0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强奸未遂拿走一个手机应该是以强奸罪和抢劫罪两个罪名数罪并罚。这两个都是重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强奸未遂的可以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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