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财产首饰怎么处理

2025-01-2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夫妻离婚财产首饰的处理有以下情形:

  1、如果是女方母亲给的陪嫁首饰,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是结婚当天亲戚朋友送的,看具体情况,没有证据证明是对于女方一个人的赠与的话,通常是按照共同财产才处理的。

  3、如果是男方家给的聘礼,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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