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被乙方伤害一案的有关赔偿问题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一次性赔偿甲方人身伤害所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所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人民币 整)。
二、 以上款项于双方签署本协议当日由乙方一次性给付甲方,甲方收款后出具收条。
三、 乙方对于造成甲方受伤的行为深表悔意,乙方对甲方做出诚恳道歉。
四、 甲方对乙方表示谅解,在收到上述款项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伤害行为的一切法律责任,双方对经济赔偿问题一次性解决完毕。
五、 甲方同意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建议,恳请司法机关免予追究乙方故意伤害的刑事责任,给乙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六、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并送相关办案司法机关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或双方代理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 甲方代理人:
乙方: 乙方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