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官国家宪法日庆祝大会讲话稿

2024-11-1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战友们、同志们:
中共中央总书记xx同志,在XX年12月4日北京市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习总书记的讲话,阐明了宪法的生命所系、力量所在,也指明了我们建设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宪法实施是指宪法规范在客观实际生活中的贯彻落实,是宪法制定颁布后的运行状态,也是宪法作用于社会关系的基本形式,其内容即是将宪法文字上的、抽象的权利义务关系,转化为现实生活中生动的、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进而将体现在宪法规范中的人民意志转化为人们的行为。

讲宪法重要,关键是要加强宪法的实施,就是要使宪法从纸面上的宪法,走向现实中的宪法和行动中的宪法,实现“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实现“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实现“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让宪法通过实施获得活的生命,使宪法真正成为现实力量,从而实现宪法目的、彰显宪法价值。

刚闭幕不久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也是我们党在新的起点上向全世界公告的,要坚决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建设法治国家的宣言和行动纲领。

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决定,在充分肯定我国法治建设成绩的基础上,也实事求是的明确了在法治建设上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和腐败问题反映强烈;部分社会成员尊法、信法、守法、用法、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决定》强调:“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力气加以解决”。所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就是针对解决上述问题做出的全面工作部署。

宪法实施的方方面面,执行好以宪法为母法制定的具体法律是重要的一个方面。《兵役法》、《国防法》、《军官法》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关于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具体法律。《宪法》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毫无疑问地包括上述涉军三法。马克思说“宪法是人权保障书”,列宁说“宪法是一张写满人民权利的纸”。他们思想的一致处在于都认为宪法的核心和最高价值是保障人权。如果公民的宪法基本权利被国家权力机关及成员侵害时,不能通过普通的法律诉讼获得救济,又没有相应的宪法诉讼或者其他途径获得救济,宪法确认的公民权利也就成了纸上的权利,因而也必然损害了宪法的权威。

我们在企业退役军官,在依据《宪法》第五十五条履行宪法保卫国防的兵役义务后,我们应享受的权利,分别有《兵役法》、《国防法》、《军官法》中的第63条、第61条、第3条、51条和《军官法》第51条授权国务院、xx改革开放以来制定的30多份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规定。国家人社部,无视上述三法和国务院、xx的规定,借口改革推卸保障我们在企业退役军官合法权益的法定责任,致使我们的法定权利受到严重侵害。在我们无数次的上访中,人社部不仅不认错改错,而且还多次欺下瞒上地说“我们对解困,大部分人是满意的”。人社部这种“以解困代替我们法定权利的作法”,我们真的大部分人都满意了吗?不,这是谎言!十足的谎言!!我们绝大部分人不满意!!!

人社部这种不深入直面询问调查相对人意见,就武断结论、欺下瞒上的行政行为,不仅是严重的职业道德败坏,而且是典型的行政违法侵权行为,必将激起未参加对人社部行政诉讼的在企业退役军官,积极加入到原告队伍中来,团结一致地拿起法律武器,决心把对人社部违法行政的这场官司打到底!只要执法者——法院忠于法律依法办案,我们有信心胜诉!我们一定能够胜诉!!
                      
xx市在企业退役军官
                         
XX年12月4日

——企转军官维权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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