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文的审核

2024-11-26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任何机关在自身的职能活动中,总会收到来自上级机关。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下级机关的公文,如果收文中有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公文,势必直接影响公文的办理方式、方法的选择,公文时限的确定以及公文现实执行效用的顺利实现,失去制作公文的最终目的,无法充分发挥公文的办事工具的作用。因此,文秘人员在分门别类地拟办公文之前,应当认真地对收到的公文,特别是下级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进行严格的审核,以提高办文、办事效率。
    收文的审核,主要是指对收到的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文秘部门对收文的审核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妥当;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对上级机关、平级或不相隶属机关的来文的审核,主要检查来文内容是否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内应办理的公文。
    经审核,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规范的公文,经收文单位办公厅(室)负责人同意后,可以退回呈报单位,但应说明退文的原因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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