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组织领导工会干部和教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新时期工会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工会委员会的作用,当好党的助手。
2、主持学校工会的日常工作,拟定工会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做好检查。
3、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以及岗位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等参与研究、审议及决策。
4、协助党支部抓好教职工政治学习和思想教育工作,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不断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负责指导工会委员组织会员开展各项工会活动。
5、密切联系群众,关心教职工生活,帮助教职工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听取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要求,维护教职工的权益和切身利益,协助校长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6、抓好工会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工大会,并为之做好筹备工作。
7、负责学校大事记的记录工作。
8、负责学校人事和综合档案工作。
9、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团支部书记岗位职责
1、团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和上级团委的直接领导与指导下,在团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团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团支部的日常工作。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结合团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决议和指示,研究安排团支部的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决定。
3、了解掌握团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4、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团员大会、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报告工作。
5、同有关部门和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交流情况,互相支持,促进团的工作。
6、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认真学习,按时开好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集体领导的作用,督促和帮助各个委员做好分管的工作。
7、结合学校实际,指导少先队工作。
8、完成党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