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工作指导意见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各党(总)支部、东?社区党委、机关各部门:

20xx年,街道各基层党组织认真执行“十六字”方针,扎实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全年共发展党员16名。为切实做好XX年发展党员工作,现结合我街道党员队伍的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为抓手,严格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调控,突出优化党员队伍的知识结构和年龄结构,努力增强党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扩大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为建设现代化城区幸福新街道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根据上级要求,全街道发展党员的指导数控制在35名,其中基本指标15名,“两新”组织专项指标20名。发展的新党员中,女性达到45%,35岁及以下的达到70%,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达到80%,生产工作一线的力争达到50%。“两新”组织和外来务工人员中的党员比例明显提升,高知群体特别是高层次人才中发展党员工作取得较大突破。

三、主要措施

1、突出发展重点。各级党组织要积极顺应全街道产业布局和从业人员构成的新变化,在做好机关、社区中发展党员工作的同时,突出四个倾斜,即:向“两新”组织倾斜,特别是要注重发展班组长、生产经营骨干和技术能手入党,让党员成为推动科学发展率先发展的生力军;向高知群体倾斜,特别要加大在创业园区、“530”企业等中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力度,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把大批的优秀高知群体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成为建设幸福街道的重要力量;向外来务工人员倾斜,下大力气把优秀的外来务工人员培养成党员,使他们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先锋骨干;向35岁以下和大专以上学历的青年骨干倾斜,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引导,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2、严把程序条件。严把“五关”,即把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关、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关、发展对象考察关、预备党员接收关和预备党员转正关。坚持“两级预审”制度,坚持发展党员工作两级预审,区委组织部、街道党工委对新党员发展程序逐一进行审查,合格的方可提交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坚持做到“七个不发展”,即:对党的基本知识不了解,认识不清,工作表现不突出的不发展;没有列入发展计划,发展对象考察期不满一年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的不发展;没有按照公示制进行公示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区委组织部预审或预审未通过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有争议的暂不发展。坚持“三公示三票决”制度,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坚持“三次公示”:支部大会讨论吸收预备党员前进行公示,发展对象被批准为预备党员之后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前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在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吸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时,坚持三次次无记名投票表决,确保发展党员好中选优,确保街道全年发展党员不超出上级要求的指导数,防止和避免突击发展、长期不发展、发展数量大起大落等不正常现象。

3、明确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宏观把握和分类指导。以全程管理为抓手,健全发展党员工作质量保证机制和简历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支部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对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责任制度和定期汇报制度,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动态管理,为发展党员工作打好基础。要加强党建带群团组织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开展“推优”工作,形成抓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合力。要结合“非公企业党员源头拓展行动”,加大在“两新”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夯实发展党员工作的组织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能力,充分发挥他们在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指导、协调和把关作用。要积极探索党员管理的新方法和新途径,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把开展形式多样、高质量的党内活动与发展党员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号召力,吸引社会各个方面优秀分子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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