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挂石材合同(精选10篇)
干挂石材 篇1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现将自家一座七层建筑物外墙干挂石材项目以单包人工费的莆式发包给承包方,经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工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楼。
工程地点:福清市龙田镇积库村
承包形式:包工及施工机具设备等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建筑物外墙、车道、栏杆、室外楼梯板面及栏杆,装饰柱等干挂石材(包括焊接安装铁件及预埋件,石材打胶,清洗防护等)。
三、 承包单价
1、外墙面每平方按元计算,包括线条及窗套檐、线条檐口等按展开面积计算。
2、栏杆安装每米按
3、地面板每平方米按
4、外墙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口面积。
5、罗马柱按点工计算,按实际量现场签证为准。
四、合同工期:
具备施工工作日起计 。
五、质量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干挂石材装饰质量标准施工,达到焊件固件牢固防绣到时位,预埋件准确。
2、石材达到横平坚直,板面平整,不得把破损的石材安装上去,板面首先挑选,同一面板材不能有色泽差别。
3、石材胶到位,密封胶不得漏打,防护不得漏涂。对所用材料合理使用,对安装成品加以保护。
4、按照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如有异议同发包方协商解决,不得私自更改图纸。
5、由安装造成质量问题,承包方自行承坦一切费用。
六、安全要求: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上下班要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
3、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用电机具安全可靠。
4、进现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
5、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环境加强检查工作,有安全隐患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并进行整改。
6、施工中积极配合其他工种施工,有异议向发包方提出协调。
7、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应保险费用。
8、承包方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承包方的施工人员和设备在本工程中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及安全事故均自行承坦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施工用电必须工地专职电工接线、拆线。其他人严禁动用电控箱等。
10,施工全过程达到文明施工。
七、工程款支付:
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全部完成,佘款待工程结算后付清。
八、其他
1、承包方合理使用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使用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承包方按实价赔偿。
2、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完场清,建垃圾承包方自行清理。
3、工程保价时间;经双方验收合格日起算,保修期为壹年。
4、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如有变更提前通知承包方。安装完成后再进行修改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面积计算补给承包方。
5、发包方不提供点心、烟、由承包方自己承包担。
九:合同要求: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直到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己行失效,末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干挂石材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 外墙干挂石材安装达成以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安装日期
1.工期为年日到年日,安装日期从甲方把钢管架搭好并提供场地之日起计算。
四、工程价格:
外墙干挂石材安装单价按 /m2元计算(此价格含人工费、辅材、税费、水电费、安全措施费等),工程量按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五、工程安装辅材及质量要求
1.辅材包含(角码、挂件、云石胶、结构胶、角钢、螺丝等)。
2. 安装的辅材以甲方认可的样品为准,若乙方施工时所用辅材与样品质量不符合,甲方有权拒付工程款并终止合同,且追究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石材幕墙统一技术标准,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现乙方的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的相关部门的验收标准,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终止合同,并且拒付工程款。
六、付款方式:
辅材到施工现场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日内付 万元整。工程完工验收合格结算后5个工作日,付总工程款的 %,留取3%作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七、乙方责任
1、乙方在施工中出现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2、乙方施工前必须自行安装水、电表。
3、乙方必须配合幕墙的收边收口等工作,并且服从甲方现场管理。
4、乙方指派为现场代表。
5、乙方自行负责对成品的保护工作。
6、乙方负责石材排版并提供甲方所需石材详细下料单及准确方量,如出现错误乙方负一切经济损失。
八、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外墙干挂石材与幕墙的收边收口工作。
2、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款。
3、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人员验收。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合同约定的工期进度完工,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 元/天计算,以此累计计算。
十、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以后如执行合同过程中需要增加内容,双方另订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签字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及款项结清后自动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甲方代表: 电 话: 日 期:
乙 方: 乙方代表:电 话: 日 期:
干挂石材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承建的颐和山庄园建工程廊架已进入装饰工程,于20xx 年 月 日,外墙干挂石材装饰由甲方发包给乙方,采用包工包辅料方式进行施工,为了明确工程内容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助及分工负责等 原则,根据工程具体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法》,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 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包工,包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
三. 工程造价
综合单价为190元∕平方米,按展开面积算线条侧面和立面,门窗边及压顶石材不再另计算结条长度,此单价包含所有的副材料。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和石材垃圾清理归堆。
四. 工期
甲方提供施工作业面情况下,工期为 20个工作日,计划从20xx年 4月1 日至20xx年 4月30日止,并符合甲方整体进度要求。
五.付款方式
进场后付三仟元生活费,然后每星期按进度70%支付,验收合格后支付总额至95%,一季度后支付质量保证金。
六.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按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在保质期满后根据保修事宜据实清算质保金。
2.乙方在施工期间内。所有人工费均不得调价
3.设计变更按实际面积调整总价决价,但其材料价格必须先报甲方审定批准。
三. 技术要求
1.严格按设计图纸(含干挂石材深化设计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节点,大样,施工图)和甲方认定的辅材(特别是AB胶)的选材。严格施工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需要的标准。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生产,加工,若对设计图纸有疑问或与实际不符,必须与甲方协商,否责出现石材与图纸不符或无法按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该廊架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外墙石材脱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争议
甲乙双方应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五. 保修
1保修期为三个月,完工后一星期内甲方应该组织验收,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之日计算。
2保修期内如发生保修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如拒不保修,甲方自行修理,其费用按甲方定扣保修金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立即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行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干挂石材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条款,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大厂中央公园观景平台
工程地点:中央公园
二、承包内容及承包方式
1、图纸所示的中央观景平台墙面石材干挂、柱子石材干挂、石材压顶及地面石材铺装、台阶石材铺装;
2、承包方式:包工、包辅料、包机具。包含但不限于镀锌挂件、镀锌角码件、膨胀螺栓、云石胶、钢钉、铜丝等。
三、 合同价款(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决定)
3.1、合同单价:地面铺装: 元(人民币)/平方米,墙面干挂: 元(人民币)/平方米,台阶及压顶: 元(人民币)/平方米。
3.2、本合同价款包含税金,乙方负责出具正规发票。
3.3、本合同按分包范围及内容单价一次包死,不因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乙方报价单作为合同附件。
3.4、有关合同价款的其他约定: 本合同单价包死 ,结算时按经双方计量认可的实际铺设面积乘以单价作为结算总价。
四、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6 月 01 日
完工日期:20xx年6月30日
五、付款方式
乙方在石材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竣工结算
施工完成并经业主、监理、甲方验收合格后,一周内办理结算手续,双方办理完成结算后,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 ;一年质保期过后付清全部余款。
七、技术要求
1、严格按设计图纸(含干挂石材深化设计并经设计单位认可的节点、大样、辅材图)及甲方的交底内容施工,所用材料必须品质优良,符合国家施工行业标准,严格施工并达到国家验收规范需要的标准。
2、墙面石材龙骨及挂件需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墙面每排每个踢脚需安装两套挂件,墙面每排每块石材安装不小于一套挂件、地面石材拼花及坡度、标高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
4、墙面柱子所焊龙骨需满焊,焊点饱满,焊点位置需做防锈处理。
5、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该楼在以后的使用过程中,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外墙石材脱落等事故,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6、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等级。
八、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临时材料堆场及搭设临设的场地,具体位置现场协商确定。
2)、应向乙方免费提供水源、电源和垂直运输机械设备。
3)、甲方(含业主)对乙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完成后甲方应及时对质量进行检评及验收。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违章、违规作业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限期内整改完毕,否则按项目部有关罚则进行处理。
2、乙方
1)、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地方政府、业主、总包管理,乙方进场人员必须持有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场后必须登记,接受本企业技术、安全交底和三级教育。乙方人员食宿自理。
2)、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总包公司有关文明施工的要求进行施工,主动配合甲方做好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有义务对施工人员进行文明、安全施工教育,自觉遵守甲方现场的各种规章制度,挂牌上岗,做到工完场清,按甲方提供的地点堆放材料,搞好施工区域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3)、在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保证安全施工。如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应承担责任及其经济损失。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4)、在施工中乙方必须控制好自己施工完区域的成品保护,由于乙方自己原因造成成品破坏的,由乙方自行解决。
5)、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工期,合理安排劳动力,保证工程的顺利竣工。
6)、乙方施工过程中须对周围环境进行一定的保护,严禁在沥青路上搅拌砂浆。
九、争议 甲乙双方应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大厂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保修
1、保修期为两年,从工程验收合格交付业主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发生保修情况,由甲方通知乙方,乙方必须按照指定的时间到达现场处理,如拒不保修,甲方自行修理,其费用按甲方定扣保修金。
十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立即生效,合同条款履行完毕后,本合同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干挂石材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内容: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全部由乙方负责材料及施工安装,乙方应负责:提供石材、干挂件、膨胀螺栓、干挂胶、密封胶、防锈漆、安装图设计、结点大样图及竣工蓝图等。并负责提供上述内容相应的文字资料(包括施工材料的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
二、工程造价:
注:工程总造价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且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做出决算单。
三、交工日期:
暂定乙方于 年 月 日进现场,并于 年 月 日完工。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支付工程款10%预付款。
2、 石材安装从四层开始往下,同一层平面完成总工程量的1/4即(1000平方米并打胶),且通过每段验收合格并经中间结算后,拨付一次工程款。
3、 工程款的5%做为质保金,验收合格后两年期限付清。
4、 产品保修期为两年,凡属产品及安装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进行保修、维修。
五、开具发票:
1、每次支付款前乙方先开出财务收据,第二次取款前开具正式发票,依次操作。
2、本工程石材部分可开具材料发票,除石材外开具工程发票。
六、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 石材幕墙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和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定。
2、 石材幕墙的造型、立面分格、颜色、光泽、花纹和图案,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 柱面板颜色光泽度达到样品标准(采用树脂抛光,光亮度不低于75˚)
4、 石材孔、槽的数量、深度、位置、尺寸,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5、 石材幕墙主体结构上的预埋件的位置、数量及后置埋件的拉拔力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6、 石材幕墙的金属框立柱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连接件与金属框架的连接、连接件与石材面板的连接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 金属框架和连接件的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8、 石材幕墙的防雷装置必须与主体结构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9、 石材幕墙的防火、保温、防潮材料的设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填充应密实、均匀、厚度一致。
10、各种结构变形缝、墙角的连接节点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1、石材表面和板缝的处理(包括板缝宽度和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板缝注胶应饱满、密实、连续、均匀、无气泡。
12、石材幕墙应无渗漏,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颜色和花纹应协调一致,无色差,无明显修痕。
13、石材幕墙的压条平直、洁净、接口严密、安装牢固。
14、石材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应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凹凸线出墙厚度应一致;上下口应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边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15、石材幕墙的密封胶缝应横平竖直、深浅一致、宽窄均匀、光滑顺直。
16、石材幕墙与玻璃幕墙结合部,由乙方出结点图,并与玻璃幕墙施工方在作业中密切配合。
八、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按照国家石材幕墙检验标准进行验收。
2、工程竣工后由工程监理及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和交付。
3、按甲方对工程整体质量标准要求,达标、创优质工程。
九、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临时库房和安装场地,水源、电源等生产必须条件。
2、甲方应协助乙方腾出施工现场,以具备施工条件。
3、乙方委派项目经理负责工程进度和监督工程质量及现场的具体协调工作。保证安装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规范的要求,并达到甲方现场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施工现场一切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违纪责任及人身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损失。
5、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发现不安全隐患、互通情况,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或责任者(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决。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提供的产品样本、样块、安装施工标准及相关技术文件、验收标准、产品报价及售后维修服务承诺应加盖公章,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同时,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乙方供货时附带出厂合格证书、产品检验报告使用说明。
十二、特别说明
乙方要负责对石材产品到现场后的保管、安装及施工过程中的产成品保护工作。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并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人:单位地址: 电 话: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人: 单位地址: 电 话:
年 月日
干挂石材合同 篇6
发包方: (甲方)
承包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
一、本合同相关名词解释
1、分项完工验收:指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完成后,经承包人申请,由发包方组织的
2、竣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整体工程已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全部工作任务,准备交
3、“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顺和天然居1#楼外墙石材制作、安装
2、工程地点: 福山区回里镇西道平村
3、承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固定单价
4、工程质量: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合同约定以及甲方要求(合同约定低于国家标
三、承包项目范围、工期及价款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工程单价按该表中单价包死。结算时以实测工程量为准,
2、工期一览表详见附件四
3、甲方具备安装条件后,乙方开始安装施工,工期按接到通知后算起。
4、工期从甲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开始起算,到施工完毕甲方签证日止,超过附
5、没通过竣工验收的,从该验收日计算到重新验收合格日为工期延误天数。
6、甲方在书面通知确定的开工日期前应具备开工条件,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期
7、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遇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的,工期顺延,不计费用和损
8、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造成停工的则顺延工期,不计误工费用和损失。
9、各单体工程或批次工程均应按附件四确认的工期完成。每一单体工程或批次工
10、工程量变更和调整,甲方给予签证,最终结算按签证计算。
四、履约保证金
经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 B (A适用/B不适用)以下履约保证金条款:
1、为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在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零 万元。
2、在乙方存在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况时,甲方可以从该履约保证金中或进度款、
3、保证金不足时乙方应及时补足。
4、履约保证金在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如有结余无息退回乙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委派 潘培恒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
2、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需甲方办理的申请、批件等手续。
3、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并向乙方进行技术及安全文明施工交
4、甲方有权对乙方因违反合同、施工管理规定及质量、安全隐患和事故提出警告,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发现一次可通知乙方进行整改并要求乙方支付500-5000元违约金,不予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
5、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如需要变更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导致工程量增加、减少和工期延误的,可按实际情况签证和工期顺延,不计其它费用和损失。
6、及时组织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7、协助处理乙方与其它施工单位交叉作业。
六、乙方权利义务
1、委派 王昶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2、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根据甲方通知和工程内容,自备所有施工用设备及工具,自主组织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并向甲方提供现场人员明细和工资单明细,确保工人工资100%及时支付。所发生的工资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现场施工人员应遵纪守法,服从甲方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3、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不得私自拆改毁损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不得将所承包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转包或分包部分价款3%的违约金。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保持施工现场文明,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6、办理施工的相关手续,并承担办理手续的所有费用,包括检测试验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合同标的,退回甲方图纸等资料并提供合格的技术资料和有关竣工资料。
七、安全责任
1、甲方可对施工现场安全实行监督管理,乙方应遵守工地现场管理的规章制度。
2、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负责,且进场前必须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意外伤害保险。
3、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进场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且必须进行书面的安全交底,确保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
4、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或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5、如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事故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八、材料供应及使用
乙方安装前试做样品,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开始制作安装,样品甲方封存,竣工后按此标准验收。
九、质量检验与验收交付
1、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合同的约定。
2、乙方应认真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上一道工序没有进行书面验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分项工序质量不合格应立即返工重做,直到合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和经济损失。
3、隐蔽工程完毕后,乙方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甲方进行检查。如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未到现场进行检查,乙方自行检查隐蔽。
4、工程施工完毕后,由乙方提出书面分项完工报告,甲方应及时进行完工验收。具备整体竣工验收条件后,甲方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5、乙方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的返还和交付时间: B (A竣工验收/B分项完工验收)后 三 日内。
十、工程款支付及结算
1、乙方产品到达工地开始施工,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付单体项目工程款30%,施工完毕甲方验收合格,付至款项的95%。分批施工,分批结算。工程款结算时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结算工程的全额有效工程款发票。
2、余款 5 %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在保修期内无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满后无息退回。
3、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和返还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以及工程标的的,甲方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项。
十一、质量保修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自通过项目整体竣工验收起 24 个月。保修期内严格按照质量保修书的承诺进行服务(详见附件二《质量保修合同书》)。
十二、违约责任
1、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因一方过错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解除的,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价款 15 %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而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
2、乙方工期延误导致项目整体工程竣工延误的,乙方在按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和赔偿损失时,损失应包括甲方对签订的其他合同当事人(如总承包人、房屋购买人等)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3、乙方应对因工程质量问题所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没有通过竣工验收的,乙方除修复到约定标准外,还应承担工程款总额 15 %的违约金,造成延期的还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5、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交付工程标的和返还技术资料和竣工资料的,按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6、因一方的违约,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权利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此支付的所有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等。
十三、合同解除
1、甲方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
(1)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2)乙方在收到甲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 三 天内,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违约事项。
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的索赔。
2、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和他人签订本合同未履行部分的合同,因该合同的正常履行支出超出原合同未履行部分的正常履行支出,该超出部分的支出作为甲方的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
3、如果乙方破产或无履行合同能力时,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该解除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十五、税费
根据国家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及其附件载明的乙方人员有权代为履行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收取、确认和签订各种书面文件、代为收付款及办理各种手续。
3、双方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自然情况如有变更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以本合同及其附件载明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自然情况无法送达有关通知和文书的,视为送达并产生相应法律效力。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合同要约和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互为补充,当以上文件相互之间出现矛盾和抵触时,按有利于甲方的条款适用和解释。
5、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可诉至甲方所辖地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壹份,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干挂石材合同 篇7
发包方:
承包方:
发包方现将自家一座七层建筑物外墙干挂石材项目以单包人工费的莆式发包给承包方,经双方就本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工程合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住宅楼。
工程地点:福清市龙田镇积库村
承包形式:包工及施工机具设备等
二、 工程承包范围
建筑物外墙、车道、栏杆、室外楼梯板面及栏杆,装饰柱等干挂石材(包括焊接安装铁件及预埋件,石材打胶,清洗防护等)。
三、 承包单价
1、外墙面每平方按元计算,包括线条及窗套檐、线条檐口等按展开面积计算。
2、栏杆安装每米按
3、地面板每平方米按
4、外墙工程量按实际面积计算,应扣除门窗口面积。
5、罗马柱按点工计算,按实际量现场签证为准。
四、合同工期:
具备施工工作日起计 。
五、质量要求:
1、承包方严格按干挂石材装饰质量标准施工,达到焊件固件牢固防绣到时位,预埋件准确。
2、石材达到横平坚直,板面平整,不得把破损的石材安装上去,板面首先挑选,同一面板材不能有色泽差别。
3、石材胶到位,密封胶不得漏打,防护不得漏涂。对所用材料合理使用,对安装成品加以保护。
4、按照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如有异议同发包方协商解决,不得私自更改图纸。
5、由安装造成质量问题,承包方自行承坦一切费用。
六、安全要求:
1、承包人应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法律法规,进入现场必须配戴安全帽,严禁穿拖鞋,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2、上下班要走安全通道,不得攀登脚手架。
3、施工人员不得违章作业,用电机具安全可靠。
4、进现场工人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规章制度。
5、设置安全检查人员,对施工环境加强检查工作,有安全隐患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并进行整改。
6、施工中积极配合其他工种施工,有异议向发包方提出协调。
7、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交纳相应保险费用。
8、承包方严格安全生产管理,承包方的施工人员和设备在本工程中所发生的安全问题及安全事故均自行承坦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9、施工用电必须工地专职电工接线、拆线。其他人严禁动用电控箱等。
10,施工全过程达到文明施工。
七、工程款支付:
每月按所完成工程量的 %支付。工程全部完成,佘款待工程结算后付清。
八、其他
1、承包方合理使用发包方提供的材料,使用不当造成材料浪费,承包方按实价赔偿。
2、施工现场必须达到完场清,建垃圾承包方自行清理。
3、工程保价时间;经双方验收合格日起算,保修期为壹年。
4、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如有变更提前通知承包方。安装完成后再进行修改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工程面积计算补给承包方。
5、发包方不提供点心、烟、由承包方自己承包担。
九:合同要求: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日起生效,直到工程款全部付清自己行失效,末尽事宜在施工过程中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方: 承包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干挂石材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其所属 外墙干挂石材工程承包给乙方,具体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外墙干挂石材(包工包料及施工)。
4、工程钢材、石材等规格型号:
二、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工程质量要求: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及甲方相关要求进行施工,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服从甲方领导。
四、价格:按实际发生面积每平方米 元。
五、工程款支付方式
1、甲方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 %。(约元)
2、乙方将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甲方须付给乙方总工程款的%(约元),施工完毕后,扣除3%的质保金,其余的工程款3日内付清。
3、3%的质保金在 年 月 日后3天内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六、安全保证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国家相关规定保证安全生产,加强现场安全管理,按要求施工,杜绝发生一切安全问题,如造成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负。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要求及现行施工规范标准施工,达到验收标准。未达到标准的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返工,否则造成损失乙方自负,乙方须按时完工。
2、甲方须按协议要求及时付款及配套辅助工作,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3、此协议签订后双方均应认真履行,否则按合同法有关规定视为违约。
八、此协议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干挂石材合同 篇9
施工总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及互惠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行政法律法规,就五征西北汽贸城石材干挂安装工程等有关事宜达成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五征西北汽贸城
2、工程地点:金色大道与纬四路交汇处
3、承包范围:乙方提供干挂主材、附件,提供脚手架管件,施工内容包括:埋件及龙骨制作、真石漆喷涂、龙骨安装,石材干挂、包括施工所用各种机具、电线电缆等,甲方提供水电接入端口、材料的场内倒运等。
4、质量要求:按照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优良标准。
二、施工依据
甲方委托乙方五征汽贸城项目1#、2#、3#、4#、5#一层、二层外墙石材干挂三层以上为真石漆喷涂工程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外墙石材干挂装饰工程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组织施工,认真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确保所承包的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工期要求
1、开工日期:甲方通知开工的日期即20xx年 月 日。
2、总日历工期天数: 日历天。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力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四、工程价款组成
1、本工程实行固定单价一口价包干方式,工程量按实际施工展开面积结算,干挂石材单价为 元╱㎡,真石漆喷涂 元╱㎡,外墙干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真石漆喷涂面积预估为 平方米,工程价款暂估为 元(结算价款以竣工实际测量为准)。
五、材料
本工程外墙使用的主材按甲方要求的规格及质量施工,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六、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合格的资料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至工程总价的 %。剩余 %年底一次性付清,剩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壹年)。
七、工程质量和验收
1、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现场的水、电端口和施工所需场地,施工过程中所需所有机具、电线电缆等均由乙方自供。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及材料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乙方作业人员在施工中因自身操作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和上下班过程中出现人身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隐蔽、预埋工程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应于24小时内到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24小时内办理隐蔽工程签证手续。
4、本单项工程验收以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相关规定以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八、双方现任和义务
甲方:
1、指导乙方处理有关施工场地、水源、电源、脚手架等事宜。
2、应依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工程量及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项。
乙方:
1、由于本工程属多工种、多专业同时作业,乙方在施工中应做好与其它工程的配合协调,在工程施工中发生争议时应服从建设单位、甲方和监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2、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派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现场施工指导工作。
3、工程完成后,若因乙方施工问题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应负责返工直至验收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为止,其所用工料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如发现施工质量及安全存在重大问题甲方有权利对乙方进行处罚,罚款金额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拟定。
九、其它事项:
乙方进场人员应听从甲方现场有关管理人员指挥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配合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等工作,乙方进场人员负责特殊工种证、劳务证等有关部门规定的证件。
十一、本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可另行协商鉴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协议书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鉴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行终止。
甲 方: (签字) 乙 方: (签字)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年月日:
干挂石材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湖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为规范合同当事人的交易行为,保护合同的合法权益,保证产品质量和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材料供应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未来·康桥长郡一期、学校干挂石材、浮雕及电梯门套 2 工程地点: 星沙漓湘路与黄兴大道交汇处 第二条 承包方式及价格
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的交钥匙工程。
2、价格组成::材料费、制作费、安装费、运输费、利润、搬运费、损耗、装卸费、管理费、检测费等全部费用。
第三条 石材名称、品种、规格和数量
注:以上为图纸预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乙方实际测量的数量为准。 第四条 质量和技术标准
1、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约定的质量和技术标准要求供应材料。有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要求的按现行的国家或部颁技术质量标准,按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业主专门约定的标准。
2、石材安装应做到:骨架安装牢固,骨架表面平整度控制得当,并做好防腐、防锈及避雷接地处理;干挂石材面层与骨架安装牢固;粘贴材料、干挂配件符合设计要求;钢配件做好防锈、防腐处理;石材表面清净、平整;拼花正确,纹理清晰,颜色均匀一致;非整板部位安装适宜,阴角处石板压向正确,并做好石材轻微破损的修补上作;缝格均匀,板缝通顺,接缝嵌塞密实、宽窄一致;突出物周围的板采取整板套割,尺寸准确,边缘吻合整齐、平顺,滴水线顺直、流水坡向正确,清晰美观。
第五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1、乙方应在施工完毕向甲方提交该批产品的《产品合格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产品质量》、 (国家相关部门及上级监管部门强制的必需提供)和其他相资料。
2、石材墙面表面应平整、洁净,无污染、缺损和裂痕。颜色和花纹应协调一致,无明显色差,无明显修痕。石材接缝应横平竖直、宽窄均匀;阴阳角石板压向应正确,板边合缝应顺直;凹凸线出墙厚度应一致,上下口应平直;石材面板上洞口、槽边应套割吻合,边缘应整齐。
3、石材饰面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规定: 立面垂直度:2mm;表面平整度:2mm;阴阳角方正:2mm;接缝直线度:2mm;墙裙、勒脚上口直线度:2mm;接缝高低差:0.5mm;接缝宽度:1mm
4、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甲方有权于材料出厂前对材料进行测试检验,乙方必须在各批材料出厂前5天通知。
5、材料数量以甲方书面签收为准。材料外观质量须甲方、监理的验收通过,甲方、监理发现质量问题应及时向乙方提出,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
6、经核查该批产品确实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由此受到的经济损失,包括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7、 甲方在材料到场验收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施工时或使用后发现确实因该批材料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而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如返工、工期延长等经济和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须负责材料施工完毕前的安全、保卫、防火、防盗工作,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的人身和材料的安全,在正式交货前,包括运输途中、卸货中如有人伤害或材料受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安全施工及工程变更
1、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如因甲方对合同原定方案、工程量、技术质量要求进行变更,应提前通知乙方,所发生的额外费用采取经济技术签证单确认后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付款方式:
1、双方签定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至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定金至乙方指定银行帐户。
2、货到工地安装验收合格后付至总货款的95%,预5%的质保金在质保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时一次付款。
第八条 质量保证
1、质量保证期限:乙方对本工程材料质量保证2年,质量保证期从单栋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算起;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的材料质量或施工缺陷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均将由业主委派的第三方负责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须接到甲方指令24小时内派人至维修现场协助甲方核定维修方案及工程量,无理由逾期将被视为默认。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及双方商定的有关条款赔偿经济损失。
2、 因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可要求更换或退货,更换若影响甲方工期视作逾期交货,退货视作不能交货并按1000/天扣款。
3、完工时间延误或材料质量达不到规定要求,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或无力按约定质量标准交货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通报乙方同意后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甲方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停止供货,甲方承担因此延长工期责任,按甲方未支付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三/天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 合同双方,由于非对方的其它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属于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6、 合同一方违约后,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条解除合同的条件
1、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合同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或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的;除赔偿违约损失外还可解除合同;
4、 合同一方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5、 合同一方其他违法行为已影响合同履约的。
第十一条解决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纠纷解决方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由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条款
1、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遵照甲、丙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文明施工。
2、 本合同的未尽事项,必要时由甲、乙双方另订补充协议,经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三方代表签字,加盖三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三年。
4、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