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2024-06-01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通用12篇)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1

  发包人:(简称甲方)

  分包人: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本工程主合同(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施工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循环水泵房(含取水头、排水口)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劳务分包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分包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补水泵房(含进水间、取水头、栈桥、栈桥桩基、取水钢管)建筑施工工程

  1.2 工程地点:湖南省常德市德山经济开发区

  1.3 工程内容:以甲方日工作安排为准

  1.4 工程承包范围:劳务

  1.5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20xx年3月(具体开工日期以乙方人员到达时间为准)

  完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1.6工程安全、质量和进度指标:

  安全指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合同要求为准。

  质量指标: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主体合同标准执行。

  进度指标:满足甲方的劳务投入需要。

  1.7资信资料:在签订合同时,乙方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法人授权(原件)、税务登记证、特种作业人员的有效资格证(原件验证后留下复印件)等作为本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以上附件资料均需加盖乙方公章。

  第二条 承包方式、工程量及合同价格

  2.1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劳务总价承包方式(工程施工生产所需机械设备、材料、配件、能源、工器具、其他设施及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等由甲方提供)。

  2.2 合同价款:按照每人5000元/月包干,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 9小时,超出9小时按照加班计算,加班按20元/小时计(中午午餐1小时不计入正常工作时间内)。

  2.3计量及合同单价包含的费用组成:

  (1)每1工日工作时间为9小时。

  (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各项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乙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提交

  (3)分包合同价包括乙方施工生产运行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社保费用、节假日与公休日加班工资、施工期间的加点工资、探亲期间的各项费用及补偿金,乙方的施工利润、施工生产安全保险(除工程险以外的施工生产安全保险)以及为上述工作而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5)税金: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三项税金综合税率为3.22%),税金由甲方负责缴纳,除以上三项税金以外的各类税金(如:个人所得税、合同印花税等)由甲方代扣代缴,乙方对此表示认可。

  (6)甲方支付给乙方进场费20xx元包干。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的组成及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

  3.1 本合同;

  3.2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书面文件。

  3.3 本合同所列附件;

  3.4分包人的报价书(如有时);

  3.5 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通知、质量试验检验标准与规范以及主合同的有关技术文件;

  3.6 甲方的施工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以及各项操作规程等;

  3.7 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奖惩办法、人员进退场管理办法、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等;

  第四条 工程进度

  4.1 乙方应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生产强度要求以及工作安排与指示实施本合同工程,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算起。

  4.2 不论何种原因造成生产进度滞后、生产强度不能满足主体合同施工需要,乙方均应按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措施增加人员投入,提高系统生产量、储备量以及生产强度;相应的赶工措施应以保证工程按期完工为前提调整和修改人员投入计划。

  4.3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合同终止日期或甲、乙双方协商同意顺延的合同终止日期进行施工作业行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应费用。

  4.4工程暂停施工后,乙方应与甲方协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停工因素的影响;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乙方应在指定的期限内复工,若乙方无故拖延和拒绝复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工程技术要求

  5.1 乙方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检验验收规范以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要求的技术要求、甲方的指令组织施工,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

  5.2 乙方应对收到的任何施工通知或质量技术规范文件进行仔细阅读和检查,并有责任发现其中可能存在的缺陷或错误,如发现错误或表达不清,必须在收到相关文件后5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避免由此引起返工或质量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5.3 在签订协议后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地点和人员数量组织相关的施工生产、运行、维护与管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进行施工。

  5.4 在施工过程中,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或危险部位,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的施工措施或作业指导书(包括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进行作业与维护管理,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适时培训和技术交底。

  5.5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工作由甲方负责,甲方对质量检验与验收的正确性负责,乙方不能因为甲方的检验而免去对其质量应承担的责任。

  第六条 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

  6.1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生产要求及有关施工通知、主合同中的质量要求及甲方质量体系要求控制质量,接受甲方、监理、业主对质量监视、控制。

  6.2 乙方应配备兼职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自检制度。

  6.3 乙方对其所承担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负全责,如发生质量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告甲方,对施工质量缺陷负责返工;对不合格产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返工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4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的施工过程质量验收程序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验收。

  6.5 甲方有权对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项工艺、材料和修理的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乙方应为甲方的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一切方便,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第七条 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

  7.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业主、监理及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甲方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7.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施工安全,对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安全负全责;发生安全事故(包括险情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甲方,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及防

  7.3 乙方须建立必要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人员,加强对施工作业安全的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作业的管理,制定安全操作规程,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具,并经常对其职工进行施工安全教育。

  7.4 因乙方责任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7.5 甲方统一监管本工程的文明施工,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7.6乙方必须每月缴纳不低于当月结算工程款的1 %作为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抵押金,在安全责任期内无安全事故,可全额退回。

  第八条 材料和设备

  8.1 材料

  8.1.1 乙方所用施工材料由甲方统一提供,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检查,以确保施工材料满足工程施工技术、质量以及安全要求。

  8.1.2 乙方对自行采购的材料负有全部责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本工程中使用的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更换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8.1.3 乙方须按照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的格式提交一份满足施工生产量及生产强度需要的材料计划报与甲方审批;乙方需指派现场负责人与甲方物资部门代表一道对甲方提供的材料、配件等进行现场清点并在领用单上签字认可。

  8.1.4 乙方施工所需的由业主提供的主要材料,应按有关要求的期限提出计划,报甲方审核,到甲方办理相关领用及核销手续。

  8.2 设备

  8.2.1 乙方应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的施工设备和工具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在使用设备时未按照甲方要求进行必要的维护保养时,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2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设备使用的安全,对各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全责。

  第九条 双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 甲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1.1在合同签订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时,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施工生产场地以及相关

  9.1.2向乙方提供有关技术、质量检验、验收资料。

  9.1.3派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对乙方的施工进度、质量、安全进行监督和管理。

  9.1.4在工程开工前,完成应由甲方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主要交通干道、公共道路、供风、供水、供电系统建设、施工生活营地建设等),并提供乙方使用。

  9.1.5负责本工程全过程的监管和现场施工协调工作,协调乙方与同一施工场地的其他分包人之间的交叉配合,确保乙方按照甲方的施工生产要求进行施工。

  9.1.6负责与业主进行工程款结算,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分包工程结算价款,并监督乙方是否专款专用。

  9.1.7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在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等方面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协助乙方确定重大施工生产方案和调度。

  9.1.8每周定期组织乙方参加项目部生产会,认真听取乙方提出的在施工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为乙方协调解决。

  9.1.9 负责监控乙方实施环境保护的措施,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

  9.1.10 乙方现场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达不到甲方工期、质量、安全要求或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相应的经济损失。

  9.2 乙方的一般义务和责任

  9.2.1 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调遣相关人员进入工地,乙方施工生产及生产强度必须保质保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离场,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9.2.2 本合同签订后5天内,乙方应将现场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负责人、施工生产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送甲方,以后每月将现场的施工人员名册、工资发放表报一份给甲方备案;甲方有权随时检查乙方人员的上岗资格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那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任何人员。

  9.2.3 认真执行甲方发出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工作;工程完工后按照甲方要求拆除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施等,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9.2.4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再进行分包和转包;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协议。

  9.2.5 乙方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充分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其工资应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不得拖欠、克扣;乙方所有人员的各项社保费用由乙方自行

  9.2.6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在工程施工生产中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积极做好与甲方相关项目的配合协调工作,遵纪守法,乙方不得直接致函发包人或监理人,也不得直接接受业主或监理人的指令;如乙方不遵守甲方的,不听从甲方的调度指挥,甲方有权按甲方管理的有关制度与规定给予乙方经济处罚,下令停工整顿,如仍无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提出任何索赔要求和异议。

  9.2.7在进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时,应保障甲方和其他人的财产和利益以及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和公共设施的权利免受损害。

  9.2.8 工程未移交给甲方前,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设备、材料与配件负责照管。

  9.2.9 应允许甲方、业主、监理人及其三方中任何一方授权的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合理进入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或材料存放的地点,以及施工场地以外与分包合同有关的分包人的任何工作或准备的地点,乙方应提供方便。

  9.2.10 特殊工种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上岗资格证书及有效特种作业证,乙方应将其名单(含上岗证、IC卡号、身份证复印件)统计报送甲方备案。

  第十条 工程结算与支付

  10.1计量: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计量。

  10.2 乙方应在每月28日前向甲方提交规定格式的完成劳务用工月报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报表进行复核,在甲方向业主办理完工程价款结算后15日内对乙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10.3在办理结算和支付工程价款时,应扣除以下费用:

  10.3.1 安全风险抵押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2 民工工资保证金(按工程结算价款的计);

  10.3.4 合同约定的其他应扣款。

  10.4 工程价款在甲方收到业主结算款后15日内支付给乙方;办理月进度工程结算时,甲方对乙方上月的安全文明、民工工资支付进行评定合格后,将上一月扣留的相应滞留金一次无息返还给乙方。

  10.5 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和预借工程款。

  10.6 完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经甲、乙双方对乙方的安全文明生产、民工工资支付等进行评定合格后,才能对乙方办理完工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和索赔

  11.l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乙方的原因,发生工期延误、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等均属乙方违约,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须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11.2 在工程实施期间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甲方通知乙方进行抢救时,乙方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甲方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

  11.3 甲方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向监理递交任何索赔意向通知或其他资料,要求乙方协助时,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若因乙方未予积极配合,使得甲方涉及到分包工程的索赔未获成功,则甲方可在应支付给乙方的工程价款中扣除上述本应获得的索赔款项中适当比例的部分。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 甲方和乙方或其中任一方对某项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协调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在争议尚未获得解决之前,乙方仍应继续按甲方的指示认真施工;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2.2 甲方和乙方应共同做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若不能协商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常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风险和保险

  13.1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工序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及修补缺陷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分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13.2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其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13.3 乙方应为所雇佣的在工地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雇员的投保雇主责任险,若因乙方原因而未投保,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由于乙方过失造成在乙方责任区内工作的甲方或第三方的人员伤亡,应由乙方承担责任及相应费用。

  第十四条 其 他

  14.1 乙方的授权代表须长期驻守工地,按合同规定的乙方义务、责任和权利履行其职责,如须短期离开工地,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14.2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发出的一切函件均应盖有乙方授权的现场机构公章和授权代表签名。

  14.3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还必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分包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协议。该协议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14.4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生效,至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付清全部工程价款后自然失效。

  14.5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6 本合同正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副本2份,甲乙双方各执1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2

  工程承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鉴于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清包工。

  二、分包工期: 开工, 竣工,总工期 天,每推迟一天罚款壹百元(雨天顺延),提前一天奖励壹佰元,奖惩兑现。

  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进度要求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现场规范施工,执行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等级。

  乙方必须保证充足的劳动力并按照甲方进度计划施工,确保工期。

  四、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

  土建部分人工、机械、工具、铁丝、钉、扎丝、脚手架、电碴压力焊对接、植筋锚固、抽排水、基槽开挖及回填夯实(不含电费、外运土及土源),按每平方米 元计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总价元。 场地内的所有材料装卸、堆放、转运、模板、支撑、方木、施工机械的租用、进退场、安装、拆卸、维修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等(安装、装饰另附分包价款)。 结算方式: 首付工程款 万元,第一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 万元;第二层顶柱梁板砼浇筑完毕付 万元;余下的 万元经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付清(如拖欠工程款除按超过银行存款利息付款外,乙方有权投诉)。

  五、奖惩措施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否则处以工程承包价格10%的罚款。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在施工过程中进行节点考核,不按时完成,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工程滞后三天或者进度节点工期滞后一周的,甲方有权无条件更换施工队伍,并不再支付本期的人工费(节点工期另附,见施工进度横道图)。 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造成因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工期延误时,施工工期不顺延。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相应的施工图纸一套,编写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完成各项报表。

  2、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施工进度。

  3、按时提供施工材料。

  4、甲方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如发现达不到验收标准时,有权加以制止,并责令其整改,严重者令返工重做,由此发生的材料浪费及人工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管理、指挥及文明施工方面违反操作规程的,甲方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处以100-200元的罚款,并从本月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6、甲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及时将材料采购到位,保证乙方不出现窝工现象,如发现因材料不到位所造成误工,经甲方确认给予误工补助。同时,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供应材料,否则不予补助。

  7、甲方要对各主要工序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8、甲方人员经常深入工地,加强对安全、质量、材料及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和控制,指导施工工作。

  9、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评定标准、规范。

  2、施工时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落地材料及时回收利用,不另计人工费,杜绝材料浪费,如材料用量超过定额用量时,超出部分材料自负,费用从工程款中扣除。

  3、现场施工员和班组长必须现场负责,如遇特殊情况,须经项目负责人同意,并委托他人负责,否则处罚100元/人次。

  4、不得无故停工,如发现无故停工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清退出场,并拒付已完成的工程量款。

  5、乙方要保持与甲方的良好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积极配合甲方。

  6、必须保证现场施工人员遵守项目部各项规章制度。

  7、乙方自备手头工具,如锹、铣、瓦刀、灰斗、棉线等。

  八、其它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做临时性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

  2、围墙以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必须遵照要求作到活尽场清,不另计人工。

  3、返工:由甲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

  4、变更部分按照原承包价格中的定额预算有关相应子目计算(增加或减少)。

  5、现场质量、安全管理、材料管理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6、施工单位的各项制度、质量、安全条例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付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3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完成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1、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用工要求,乙方同意在 进行工序项目劳务分包。 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需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3、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施工任务。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现场管理机构,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

  2、及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质量交底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3、提供施工现场附近的电源、水源接点。

  4、负责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技术测量、隐蔽工程检查、物资采购、现场计量、作业进度等进行全面管理、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5、审核乙方提交的验工计价资料,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劳务结算手续,向乙方支付劳务费。

  6、制定确保工程质量、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安全的措施。

  7、当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甲方有权决定调减乙方的工作量,或直接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

  8、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进行联系协调。

  9、施工过程中,末次支付前,乙方与他人发生的租费、购货款等一切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暂不支付剩余款项,且不承担相关责任。

  10、甲方应对乙方人员进行上岗前的安全、质量、环保培训和教育。在施工现场,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11、甲方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应当预防现场安全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作业指导书和相关技术资料、施工规范进行施工作业。

  2、出具身体健康证明及具有相应资格证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

  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有关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加强自身安全学习,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交底,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环保、消防、卫生的管理规定;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4、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的作业内容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做好施工场地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道路、地上附着物和地下文物、管道、电路、线路等保护和防护工作。

  6、乙方与第三人签订的劳动、租赁、买卖等一切合同,与甲方无关。乙方在施工工地发生的合同债务、侵权责任一律由乙方履行和承担责任。

  7、由乙方对进场工人进行造册登记报甲方备案,所有工人工资按工资单由甲方直接发放。不允许代领和委托,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纠纷。

  8、按甲方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资料,配合甲方办理交工验收。

  9、负责已完工程部分成品及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10、严格服从甲方指令。如在现场发生争议,乙方应通过正常和正确的途径向甲方负责人反映情况,决不充许带着情绪工作,消极怠工,故意拖延和制造质量、安全隐患,或串连集体罢工、上访。如出现类似情况,给甲方工程造成的经济损失政治影响,甲方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并清退出场。

  11、乙方在工休时,要自我约束,不允许随意流串,更不允许在外留宿,酗酒闹市,打架斗欧,杜绝监守自盗,偷卖工程材料。对于因个人原因出现的治安、刑事案件,责任自负。

  12、对于自然灾害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亡,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在施工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分清事故责任,根据责任比例比照国家及山西省工伤事故处理相关条例办理。

  五、工费结费方式

  1、本合同工作内容无预付款。

  2、甲方对乙方的所有支付,包括扣减或冲帐方式。

  3、甲方应付款总和,不得超过合同总额。

  4、双方约定在每月应支付乙方款额中,甲方扣留 %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完成规定任务本合同终止对一次性无息付清。

  5、如业主未将工程款按约支付给甲方,根据风险分担原则,双方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期限作相应顺延,并不承担顺延期间的利息和违约责任。

  6、根据所在项目统一的工序分包单价。工序分包单价中已包含完成该工序的全部附属工作内容。

  7、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7天内,根据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和工序分包单价向甲方提交劳务费结算书,逾期不提交,结算延期责任自负。

  8、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查核定,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最终结算书由甲方统一编制。

  六、违约责任

  1、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1 不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额时,但本合同三项9和五项5条款的约定除外。

  1.2 甲方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1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任务,工期每延误一日,按工序劳务费总价的 1 %承担违约责任。

  2.2 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事故,材料、重作、返修、返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数额据实结算。

  2.3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退场,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 其他违约,依据《合同法》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2.5 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不服从甲方指令,不遵守甲方根据业主要求所作的合理调整,影响了工期和质量,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清退出场。

  3.甲方对乙方的清退出场的处理。

  3.1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按乙方完成工程成品量的70﹪结算,并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3.2乙方出场前应保证所使用甲方机械和工具的完好性并按领用时数量归还,损坏丢失部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留。

  七、合同变更和解除

  1、除法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双方协商,不得变更、解除本合同。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前,仍执行本合同。

  2、乙方将本合同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时,或乙方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满足不了合同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八、补充条款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九、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时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全合同全部义务、工程结束验收合格、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终止。

  十、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4

  承包人:

  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双方就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分包工作对象及内容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1.3分包范围:土建、安装工程(总包合同内的施工内容)

  1.4提供分包内容:1号楼、2号楼、3号楼及地下室土建工程及现场委托的单位工程

  2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20xx年5月30日,结束工作日期:20xx年6月30日(共计13个月,实际开工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3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质量目标:主体优质结构工程

  基础、主体、竣工一次性交验合格

  交验“芙蓉杯”(相应评审费用由分包人支付)

  4合同文件及解释程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的总包合同。

  5图纸

  承包人应在分包工作开工5天前,向分包人提供图纸三套,由分包人自备本

  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壹套。

  6项目经理

  6.1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史宣勇

  6.2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朱兆国

  7承包人义务

  7.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工期、质量、进度、安全等向发包人负责。

  7.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承包人完成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

  1)向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分包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发包人提交的施工场地所具有的实际条件;

  2)向分包人提交施工用水、电源;

  3)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向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7.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审核分包人的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监督分包人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试验化验等控制措施的实施。

  7.4负责组织工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负责验收测量定位、沉降观测。

  7.5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和合同规定的由承包人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

  7.6按本合同约定,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

  7.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8负责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审批。

  7.9按照地方法规及业主要求对施工现场管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管理。

  7.10负责办理与发包人合同履约工程中的洽谈、签证及工程进度报表及工程结算。

  8分包人义务

  8.1熟悉总包合同中相关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相关的要求,对

  本分包合同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向工程承包人负责。应组织良好的施工设备和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不得将分包范围内的工作再分包。未经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8.2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5天提交下月

  施工计划,并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

  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建立满足项目需要的安全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人员,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8.4自觉接受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

  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8.5按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示

  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8.6按时提交报表、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等有

  关的相关工作。

  8.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

  工作,因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围材料及

  其他设备。

  8.9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分包

  人承担并履行总包合同约定的、与分包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8.10分包人的其它义务:①分包人应严守承包人商业秘密,严格按照承包人

  在本工程中给予分包人的临时“建制”名称统一口径对外。分包人不得将本专业分包合同传递与第三方以及向第三方泄漏本专业分包合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包括发包人)透露双方的隶属关系。如果分包人违背本条款因此给承包人造成直接经济利益和社会效益损害的,承包人将有权不予分包人就本工程作任何结算并将其清除出场,并由分包人承担一切责任。

  ②分包人应对施工图纸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容,施工完后应将全部图纸(包括因施工已损坏的图纸)交还承包人。

  ③分包方现场必须配备生产、技术、质量、预算、设材和专职安全等相应管理人员,所有人员必须持有相应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上岗资格证书,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必须驻现场。配合承包人及发包人办理各类证照并提供相应人员资格证书。

  ④前期生活临建和生产临建设施均由分包人支付。承包人前期修建的生活临建及生产临建费用由双方核定后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⑤分包方在签定本工程合同之日起,分包方向承包方缴纳50万元工程抵押金,以备民工工资发放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

  ⑥工程施工现场道路硬化等现场标化布置由分包方负责。

  ⑦分包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应购买的工程保险,费用由分包方自行负责。前期由承包人支付的该费用由分包人向承包人支付。

  9安全施工与检查

  9.1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9.2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对进入特殊环境进行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培训。承包人不得要求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10安全防护

  10.1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承包人提供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审批后实施。

  10.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经承包人审批后实施。

  10.3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应符合工程承包人的统一规定,如分包人需要时应由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承包人批准后由承包人统一采购,费用由分包人承担。

  11事故处理

  分包人在执行分包合同中如发生死亡、重大伤亡事故时,分包人应立即上报承包人和分包人的上级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分包人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2保险

  12.1分包人必须为从事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2.2保险事故发生时,分包人和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和减少损失。

  13材料、构配件的供应管理

  13.1本工程中施工中所分用的材料、机具设备等均由分包人负责提供和组织。(商品砼由承包人提供,费用按照进度使用量在向分包人的进度款中按实扣除)13.2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10天内,向承包人提交材料。构配件供应计划,经确认后,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3.3分包人应合理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构配件,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3.4分包人应合理使用工程材料,将消耗水平控制在双方协商的范围之内。未经承包人许可,不得将工程材料用于施工措施或手段用料。严禁以任何名义变卖工程材料或工程废料。

  14分包工程价格

  14.1分包工程价格采用下列方式中的第4)项计算:

  1)固定总价;

  2)不同工程的劳务单价,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不同工作综合单价,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4)其它方式:分包人必须确保该项目总赢利不低于12%。凡低于12%的利润差额由分包人足额补足。当项目总赢利大于12%的部分归分包人。(本合同中指的盈利率标准为承包人纯利润,即扣除营业税(3.34%)和企业所得税(1%)后的利润)

  15阶段核算和进度报表及进度款

  15.1阶段核算:分包人在该项目中应严格按照承包人要求进行阶段核算,及基础、主体、装饰三大阶段进行成本核算。分包人应确保该项目在基础阶段盈利13%以上,在主体阶段盈利12%以上,装饰阶段盈利12%以上。最终确保总共盈利不低于12%以上。若在承包人的三大阶段核算中,基础阶段没有达到承包人确定的盈利指标,则承包人有权与分包人解除合同,且与计划盈利目标的差额由分包人补足。

  15.2进度款收取:分包人应积极主动配合承包人按照合同条款向发包人收取施工进度款。在每月向发包人申报进度款的额度,应确保大于发包人实际预算额的20%以上,并确保真实回收额至少大于实际预算额的5%及以上。分包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确保每月的进度款按实高效地回收到承包人。

  16工程进度款支付

  本工程无预付款,分包人自行带资施工至承包人与发包人合同约定的施工进度。承包人向发包人收取进度款到第一笔进度款时,承包人向分包人支付第一笔工程款,支付金额为:收回的进度款扣除12%的利润和税收及企业所得税和承包方供的砼款。以后收回的进度款按此标准支付。

  承包人在发包人处收回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后7日内向分包人支付工程进度款。

  当承包人向发包人收取完最后一笔进度款向分包人支付后,剩余的工程款待与发包人结算完毕后再按照第14条第4条标准支付工程款。

  17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17.1分包人应优先租赁承包人的机具设备,租赁费用和租赁费支付参照市场情况。

  17.2分包人提供租赁给分包人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使用,保证施工需要。

  17.3承包人提供给分包人的施工机具、周转材料退还,如有损坏、丢失分包人负责赔偿。

  18施工变更

  18.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分包人按照承包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18.2因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费用。

  19施工验收

  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和承包人约定的质量标准。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发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分包工队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0施工配合

  20.1分包人应配合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分包人配合时,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

  20.2分包人按约定完成作业,必须由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承包人应配合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

  22违约责任

  22.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分包人或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20__元/天的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的2%。

  2)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结算总价2%的违约金;

  3)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承包人可根据项目管理的规定要求分包人交纳相应的违约金。

  4、承包人不履行支付工程进度款和工程结算款时,向分包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比例为应支付款的2%/月。

  4)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无

  22.2分包人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3索赔

  23.1承包人根据总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存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承包人能遵守总包合同。

  23.2在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况出现,则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

  24争议

  24.1承包人和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向承包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3)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5合同终止、合同份数

  25.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发包人、主管部门等验收合格后,承包人向分包人的工程款支付完毕,本合同终止。

  25.2本合同正本2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分包人各执1份;本合同副本4份,工程承包人执2份,分包人执2份。

  26补充条款

  26.1税金:营业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由承包人负责缴纳。

  26.2保函及民工保证金:本工程的民工保证金按照相应标准由分包人向承包人缴纳。

  26.3分包人不得以承包人及承包人项目部的名义在外签订各类合同。分包人不得私自雕刻承包人及承包人项目部公章。

  26.4承包人每次向分包人支付工程款时,分包人应提供相应等额的正规发票。发票应按照材料款、人工费等进行按要求配置。

  26.5分包人负责到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27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5月30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及附件双方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分包人:(公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时间:时间:

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文件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_______(工程)劳力施工承包事宜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工程工期

  1.计划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计划完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总日历天数_______天;

  2.主要节点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应无条件执行甲方的进度计划安排(包括新调整的进度计划)。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

  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必须达到_________

  第五条组成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招投标文件;

  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或行业标准规范;

  注:上述文件应互为补充,在合同中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按上述顺序解释,不能清楚解释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标准规范

  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____________

  第七条甲方责任和义务

  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2.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3.根据工程情况要求乙方增减施工人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对施工质量底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人员予以清退。

  4.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5.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

  6.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______________其费用:

  7.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八条乙方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业主和甲方企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劳动保护等工作。

  2.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根据业主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返修、工期拖延损失及各种罚款。

  3.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承诺的管理人员、安全员(持证)保质保量到位。技术工人必须按国家规定持上岗,技工必须有职业技能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达到100%

  4.服从甲方和业主的监督、检查、管理;接受甲方和业主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5.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6.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7.按国家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8.为其施工人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及其它相关的防护用品);

  9.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10.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业主未能按时拔付工程款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因此而影响正常施工,不得聚众闹事,做到对甲方的谅解。

  第九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施工标准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费用。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有关部门,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处理。

  3.乙方就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到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第十条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拔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2.乙方就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领用时的价格赔偿。

  3.材料按预算分折量对乙方实行限额领料,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如材料使用超出预算用量,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_______比例分成。

  第十一条承包方式、价格及包含的内容

  1.承包方式及单价

  2.承包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承包价格包括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和调遣费:小型机具费用;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自然气候影响停水、停电、待料等不可预见工日费用;包括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防护棚等);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

  3.本合同单价为一次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第十二条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由甲方按乙方实际完成工程量(或按工程进度节点)结算劳务承包费,5日按合同价款结算完毕,交甲方财务部门作为支付劳务承包费用的依据。

  2.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劳务承包费用按月支付(或按工程进度节点),付款时间为业主付款后,支付上月结算款的_______%。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付结算款的_______%,余款_______%待所承包承包工程完工验收达到合同要求后付清。(结算款支付额以扣除劳务管理费后的数额为基数)

  3.在每月的承包费结算中,应扣除乙方向甲方劳务公司应缴纳_______%的劳务管理费。

  第十三条施工验收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施工作业;验收结果表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业主、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配合第三方工作的费用另外协商)

  第十四条工程保修

  1.保修范围、期限:______________

  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维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五条保险

  1.乙方负责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保险事故发生时,甲、乙双方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六条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解决;否则,双方应在合同签订所在地劳动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解决。

  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2.2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2.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4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第十七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1.乙方向甲方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_______元。

  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批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条件,如: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人员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支付农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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