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上台阶、出成绩,进一步提高基层综治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根据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全市的工作实际,对~年综治培训工作做如下计划:
对各苏木乡镇的政法书记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综治负责人、联络员集中培训一次,大致定在7─8月份,培训时间为三天,培训人数大约120人。
1、目标要求:
(1)了解掌握关于维护稳定的理论;
(2)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基本方法及相关知识。
2、培训内容:
一是邓小平关于维护稳定的理论;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基础知识;三是从中央到地方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工作措施和工作部署及有关综合治理的重要文件;四是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五是涉及综治的法律法规。
3、学习要求:
要做到七个“了解和掌握”:一是要了解和掌握邓小平同志关于维护稳定的重要论述,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二是要了解和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性、目标、任务、工作范围、基本原则并在工作中加改贯彻落实;三是了解和掌握中央、自治区、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文件精神,并加大贯彻落实;四是了解和掌握综治工作的先进经验,拓展工作思路;五是了解和掌握《宪法》等基本法律法规,提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水平;六是了解和掌握全旗社会治安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相应的对策;针对城镇和牧区社会治安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开展综合治理工作;七是了解和掌握各成员单位在综治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找准参与综治工作的切入点,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从不同的角度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培训结束时要进行统一考试,考试成绩作为各地和各单位综治宣传工作的一项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