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在XX年元旦到来之际,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以“少年向上,祝福XX”为主题,使每一位少先队员都能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有一颗积极向上、向善的心灵,充分享受成长的快乐,让每一位少先队员在体验中回味,在快乐中收获,在温情中展望。学校大队部决定在元旦来临之前,举行一次全校性的国歌、红歌演唱比赛,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二、比赛时间:
1.训练时间:12月15日至12月31日
2.比赛时间:12月31日下午第1节课(暂定)
三、比赛地点:
操场
四、参赛对象:
一至六年级全体学生
五、比赛曲目:
1.国歌(必唱歌曲)
2.自选红歌一首
六、比赛有关要求:
1.以班为单位,要求全体同学参加,自备红歌音乐。
2.整个演唱过程要求整齐划一,唱出气概,唱出感情。
3.整个比赛过程要求庄重、严肃。
七、评分标准:
1. 声音整齐,洪亮优美,唱词清晰,音准、节拍正确,与伴奏配合默契。
2. 表达出歌曲的意境。
3.精神饱满,有朝气。
4.上下台安静、迅速、有秩序。
5.有朝气、有表演的状态、不松懈、没有多余的小动作。
6.节奏准确、到位,富有激情。
八、评委成员及责任:
1.评委成员:朱绮清、蔡会洪、吴益梅、王娟、王文娟、刘珍珍、姚丽云、朱佳
2.王文娟老师负责放音乐。
3.刘珍珍、姚丽云老师负责技术指导。
4. 音乐老师负责教会学生唱国歌,班主任组织学生练习。
5. 冯涛老师负责摄像。
八、活动要求:
1.本次比赛力求公平、公正,将采取非班主任评分的方式。
2.班主任组织学生规定时间内到指定位置坐好,以保证比赛按时进行。
3.各班应谨记安全第一,注意维持会场秩序。
4.比赛演出期间,各班级要保持文明,维护演出秩序,不得起哄、鼓倒掌。
5. 评委打分要客观公正,各班要尊重评委的评比结果。
九、奖项设置:
全校共评出一等奖低中高段各一名,二等奖低中高段各一名,其它为优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