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水务局党支部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区水务局党支部对有关事项作出如下承诺,接受党内外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出色地完成水利各项工作任务。
2、领导班子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团结协调,作风正派,勤政廉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在群众中树威信。不断增强战斗力、凝聚力和执行力。对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有力,党的各项工作落实,激励党员立足本职,争创一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本单位不正之风真抓严管;以“创先争优促水务新发展,扎实办事让人民得实惠”为总主题,培养“学习优、作风优、素质优”的水利干部队伍。
3、切实改进机关作风。积极创建为民、务实、清廉机关,优化水务工作发展环境,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和政务公开等日常便民服务制度,努力促进我区水务工作健康发展。
4、积极关注民生。以构建和谐水利为切入点,认真抓好人饮安全工程建设、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政渔政执法等各项工作,努力解民困、排民忧、润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