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总结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苏州位于长江下游,太湖之滨,境内河网密布、湖泊众多,总面积8488平方公里,其中水面积3609.40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42.5%,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水网密布,物产丰富,素有人间天堂的美誉。市区下辖吴中、相城、新区、园区、沧浪、平江、金阊七个行政区。2022年全市gdp达到6700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达到669亿元,其中市区gdp为271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69亿元。已先后在全国率先建成“国家园林城市”群、“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荣获“国际花园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称号。

为进一步提高节约用水水平,有效解决城市水污染,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建设步伐,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市从XX年起,按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结合城市节水管理的实际,提出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目标。几年来我市以创建节水型城市为重点,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为载体,加强节约用水和集约取水管理,推进城市生活节水管理和水资源综合利用,发展节水产业,推广应用节水技术、工艺、设备和器具,提倡循环用水、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增加雨水资源供应渠道,鼓励“中水”回用,强调发展循环经济,把水资源利用、水环境保护和节约用水作为重要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创建机构,加大节水投入,严格规范管理,广泛深入发动,扎实有效地推进城市水务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一是加强对创建工作的领导。我市一直高度重视城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作,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就成立了苏州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全市计划用水、地下水资源等城市节水管理工作。XX年为了更好地开展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市专门成立了由阎立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水务局、发改委、经贸委、环保局、建设局、人事局、法制办、各区政府等32个区、局主要领导组成的“苏州节水型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办公室。9月27日市政府召开了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动员大会,阎立市长作了动员报告,全面启动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创建工作会议,听取创建汇报、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部署和安排年度创建任务。

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我市结合创建工作实际,拟定下发了“苏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意见”,并与各区、局责任单位签定“节水型城市创建目标责任书”,分别明确了各责任单位的职责、任务和要求,并把创建工作作为政府年终责任目标考核的内容之一,进行考核,为创建工作任务的落实打下了基础。

三是建立工作网络。为有效推动创建工作,建立健全了由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和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指挥、日常联络和技术指导等三个工作网络。各成员单位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各区均挂牌成立了节水管理机构,明确编制、落实经费,节水管理形成了市、区、街道、小区四级管理网络,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形成了“政府领导、部门落实、政策引导、社会参与、上下联动、共同创建”的良好局面。通过对责任单位的模拟检查,真正把各项任务落到了实处,有效地推动了全市创建工作。

二、完善法规制度,推进节水依法管理。

一是建立节水法规体系。苏州市政府于1982、1991年就出台了有关城市节水和地下水资源方面的规范性文件。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发展,近几年又相继出台了有关城市排水、供水、节水方面的法规、规章,《苏州市供水办法》于XX年2月1日颁布实施,《苏州市城市排水管理条例》于XX年1月1日起施行,《苏州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于XX年10月1日起颁布实施。2022年11月23日《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2年3月22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了节水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及任务。对计划用水、超计划超定额加价、节水三同时、水平衡测试、再生水和雨水利用、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等作了明确规定,建立了用水大户用水审计制度。

二是编制节水规划。结合城市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完成了《苏州市城市节约用水规划》。规划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角度出发,分析不同行业的用水效率和节水潜力,提高了节水工作的管理、技术和保障措施,明确了节水工作的重点和方向,已由市政府在XX年1月正式批准实施。2022年又编制了《苏州市再生水、雨水利用规划》。

三是完善节水管理制度。先后制定了多项规范性文件和相关节水配套制度,全面制定实施了定额用水与计划用水管理制度、水平衡测试制度、节水投入制度等;为加强节水“三同时”管理,出台了“关于加强建设项目节水设施管理的通知”;为做好节水器具改造工作,出台了“关于在全市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为开展“三个载体”建设,出台了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先进社区的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为全面检查各责任单位的创建工作,制定了模拟检查的办法和评分细则等。通过各项节水管理制度规定的不断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城市节水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是加强城市节水依法行政的日常管理。XX年12月,经江苏省水政监察总队批准,吴中、相城、新区、市节水办等相继成立水政监察大队,市区有专兼职水政监察队员60余人。市区两级机构节水管理人员全部持有行政执法证。建立健全了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巡查、执法监督等一系列水政执法制度,先后组织了禁采封井、水平衡测试、节水器具改造、用水器具销售市场以及农贸市场、洗车、洗浴场所擅自取用浅层地下水行为查处等专项执法检查工作。2022年执法巡查416次, 1200人次,现场处理各类违章行为70余起,举报查处率100%。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节水减排意识

我市历来注重节水宣传工作,为增强全体市民的节水意识,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拟定了“苏州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宣传方案”印发各区、各部门贯彻实施。

一是突出宣传重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和科普、节能宣传周等集中宣传活动,结合我市创建宣传主题“创节水型城市、建和谐新天堂”,以及每年世界水日”、“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主题,拟定下发开展宣传活动的通知,把节水宣传的重点放在普及节水知识和提高节水意识上。组织开展了一系列集知识性、趣味性、和互动性为一体的节水宣传活动。

二是创新宣传形式。在形式上,节水宣传走进企业、走进学校、走进社区,先后组织了“节约水资源、保护水环境--节水进企业活动”、“节水进高校万人签名活动”、“加强节水减排,促进科学发展—节水进社区活动”;在内容上,突出实用性和针对性,专门印发、购置了通俗易懂、与市民息息相关的《居民家庭节水手册》等宣传资料和用品;在手段上,组织了“中水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等专题讲座和参观交流活动、向市民和用水单位推介先进的节水技术和工艺。

三是注重宣传效果。各区、各责任单位、用水单位、街道广泛参与宣传,分别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创建宣传活动。在苏州电视台、市区大型电子屏幕播放节水公益广告;在《苏州日报》刊登了节水创建专版,在苏州水网开设节水专栏等,扩大了宣传覆盖面,节水宣传效果明显。通过强有力的经常性节水宣传,市民的水患意识和节水意识得到了增强,逐步由“要我节水”向“我要节水”转变,形成了惜水、爱水和节水的良好习惯。

四是加强日常宣传。各责任部门十分重视对节水的日常宣传活动,经常组织节水展版评比等活动;教育部门专门编印了《节水在我身边》、《环境保护》中小学课外读本,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节水习惯;金阊区组织了“倡导节约用水,构建和谐金阊”征文比赛。多年来累计组织大型集中节水宣传设摊咨询活动20余次,深入街道社区开展宣传活动30多次,发放节水宣传资料30余万份,为七个区、五个县市制作发放节水器具演示器21套,节水展版70余块、横幅150条。市级媒体报道70多篇,编制节水简报30多期,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四、发挥经济杠杆作用,稳步推进水价改革

一是调整理顺水价。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物价部门对水价改革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逐步使水的价值与价格对称,充分发挥水价对节水工作的推动作用,多次对我市自来水、地下水等价格进行了调整,2022年我市现行城市供水价格分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拟调整为3.20元(已召开过调价听证会),非居民生活用水水价为3.50元,特种用水水价为4.77元。地下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等部门要求,从XX年起调整为每立方2.7元,并经省物价部门下发调价通知后,进一步与新价格接轨;地表水水资源价格也调整到目前的每立方0.2元。污水处理费标准为特种用水1.60元,其它1.33元,按用水量征收。

二是出台再生水指导价。为适应再生水发展的需要,鼓励用水单位使用再生水,XX年我市物价部门出台了再生水的暂行销售价格的指导意见,每立方米0.9元,允许上浮10%,下浮不限,暂不征收水资源费等涉水行政性规费,充分发挥了经济杠杆对水资源使用配置的调节作用。

三是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XX年8月出台了《关于在我市逐步实施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工作的通知》,对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2022年度进行了考核,收取阶梯水费25.07万元。

现行户均用水量标准为每户每月20立方米;人均用水量标准为每人每月5立方米。

五、强化基础工作,提高节水管理整体水平

一是实行定额用水、计划用水管理。全面执行定额用水与计划用水相结合的制度,对照参考国家、省和兄弟城市相同产业、产品的用水定额,兼顾本市生产、技术、工艺和用水单位的实际,对全市137个行业、 627个产品制定了用水定额。其中工业取水116个行业557个产品、583个定额值,城市生活用水21个行业27个产品、44个定额值。国家主要行业用水定额颁布实施后,及时按照国标修改了相关的定额值标准,建立了用水定额管理指标体系。每年对1800家非居民用水户下达用水计划。并按季度对用水企业、单位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征收1-5倍加价水费。XX、2022年征收加价水费145万元。

二是加大节水统计工作力度。严格执行节水统计制度,修订和完善用水统计报表,并取得统计行政主管部门的统计文号。我市不仅重视节水统计的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也十分重视统计的科学化和现代化,自行开发设计了节水统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安排专人负责填报节水统计报表,按时报送至省城市节水行政主管部门。下一步,根据《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将进一步建设节水机构,自来水公司和用水大户用水数据共享系统,进一步提高统计和管理水平。

三是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我市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在苏锡常地区限期禁采地下水的决定,对全市763眼深井按要求实施了封填。为巩固禁采封井成果,严格抓好省政府批准的16眼特殊行业用水保留深井的限采和日常管理,一方面更新安装了远程抄表系统,并把限采指标分解到每眼深井,按月抄表,保留深井的开采量控制在年百万立方米左右;另一方面继续抓好保留深井的封填工作,近二年对因搬迁的8眼保留深井实施了封填,目前我市还剩保留深井8眼;建立完善了“苏州市地下水位自动监测系统”,并定期安排对地下水位、水质进行监测和检测;强化日常的监督管理,对取用浅层地下水的12家农贸市场发放了浅层地下水取水许可证,并落实计量收费。严肃查处违章取用地下水的行为,维护地下水资源管理的正常秩序。

四是积极开展节水技术改造。苏州市经贸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先后出台了推进科技发展计划、推进新型工业化扶持项目(循环经济)资金补助政策,扶持企业实施节水技术改造,积极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多年来,共完成节水技改项目285项,项目总投资7200万元,其中财政资金补助1100万元,年节水量达8255万立方米。苏州金华盛纸业有限公司投资3400万元自建中水回用设施,使得每吨纸的用水量从20立方米下降至11立方米,每天减少废水排放7000吨,企业在生产能力不断增加的同时,单位水耗不断降低,取得了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六、创新管理措施,加强节约用水监管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的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各自的责任分工,建设项目审批机关在审查立项文件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涉及节水设施的内容进行审查;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设计文件时,对涉及节水设施的设计进行审查;施工监理部门以及质量监督部门应当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监督管理;年设计取水量在2万吨以上的建设项目,按要求编制节水评估报告书,2万吨以下的编制节水评估表;同时还规定节水设施竣工验收合格的,用水单位在3个月内将竣工验收报告送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备案,核定其用水指标后,供水部门方可正式供水。

对于“三同时”管理制度实施以后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节水法规和文件的要求,一个不漏,实施“三同时”管理,对于以前的建设项目,按照考核指标的要求,加强对资料的收集、整理,XX—2022年共有316多家单位按要求进行了审核。2022年,为进一步强化节水“三同时”管理,我市将建设项目的节水设施、节水器具等审查内容纳入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查项目。

二是组织用水审计试点工作。制订了《苏州市工业企业用水审计规范》(试行)。为积极探索科学提高用水效率新途径,苏州市创新管理模式,试点推行用水审计工作,《苏州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年用水量20万吨以上的用水户实行用水审计,审计对象的取水量约占全市工业用水量的90%以上。通过用水审计分析评价企业生产、生活用水的合理性、合规性、先进性,完善取用水管理,挖掘节水潜力,提高用水效率,降低单位产品水耗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减少废污水排放。

三是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自1986年起,我市根据省建设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节水工作实际,在全市工业企业开展了水平衡测试工作。XX年,我市发布了《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的通知》、《关于开展水平衡测试的通知》,出台了一系列针对被测试企业(单位)的补助和优惠政策;对全市年取水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企业(单位)制定了分年度实施计划;XX至2022年,我市累计完成了262家企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工作,其中XX年--2022年共完成181家企业(单位)的水平衡测试。

七、突出创建重点,积极开展“三个载体”建设

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把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小区创建三个载体建设作为实现创建目标的关键和核心任务,精心组织部署,建成了一批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和小区,并以此推动各项创建工作的落实。

一是积极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在用水企业、单位完成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基础上,指导企业、单位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开展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在资金与政策上给予扶持。至2022年,共有118家用水企业、单位创建成省级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企业、单位的覆盖率达到23.21%。2022年对金华盛、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可口可乐有限公司等30余家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工作组织了复查,并加强了节水型企业单位的日常管理。

通过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创建活动,各单位建立健全了节水管理制度,摸清了用水现状,配齐了计量设施,促进了节水科技研究和节水技术改造,推进了循环用水,提高了用水重复利用率。如苏州市望亭发电厂投入节水技改资金7000余万元,加大节水技改力度,已基本达到“零排放”,每年可节约取水350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也由原来的60%左右上升至90%,使企业走上一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

二是全面发动创建节水型小区。按照省建设厅《江苏省节水型小区标准及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将节水型小区创建与居民节水器具改造工作相结合,组织各新村、小区认真落实创建标准和要求。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完善小区节水管理,加强创建组织、宣传、制度等建设。目前共有清塘、彩香、竹辉、湖左岸等54个小区获得“江苏省节水型小区”称号,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打下了扎实的群众基础。

三是积极开展节水型高校创建活动。苏州大学、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把节水工作作为创建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健全了节水管理网络,明确岗位责任,加大投入,积极开展水平衡测试和节水技改工作,更新改造内部供水管网,推广应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安装节水型水嘴8000余只,全面采用浴室卡式智能管理装置,探索非传统水资源的利用,回收的中水、收集的雨水用于校园的绿化、卫生冲洗和景观用水,节水成效明显。目前这些高校都已通过省级考核验收,成为省级节水型高校。

八、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完成节水器具改造

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在住宅建设中淘汰落后产品的通知》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中“节水器具普及率100%” 的要求,根据我市节水器具使用情况,把节水器具改造任务作为节水型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任务,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狠抓改造任务的落实。

一是加强节水器具销售使用的监管工作。苏州市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淘汰落后产品通告》,明确要求全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与民用建筑必须安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淘汰落后的用水器具,安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生产、销售或者在生产经营中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工艺、设备与产品,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切实加强对销售市场的监管。除在报纸、电视将《关于在全市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淘汰落后产品通告》进行公告外,还专门印制了宣传单,发放至各销售商店,做到家喻户晓。市水务、质监、工商等部门加大监管力度,组织专项执法活动,对市区主要销售市场及130余家销售店进行集中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从源头上制止非节水型用水器具的流通,为全市节水器具改造奠定了基础。

二是全力抓好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XX、XX年市委、市政府把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面广量大的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工作列入政府实事项目,市、区两级财政共投入改造资金3000余万元,免费对建成区内仍在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的居民家庭实施节水器具改造,使节水器具改造工作既作为节水型小区创建的一个抓手,又成为市民参与节水型城市创建的一个平台。改造期间,设立公开电话,接受市民投诉和咨询,动员全体社区干部做好入户登记和改造监督工作,做到一户不漏、一个不漏。共对14.8万户居民家庭的用水器具进行了改造,更换陶瓷阀芯快开式水嘴31.1万余只,排水阀6.4万余只,并对容易遗漏的餐饮、理发、旅馆等“五小单位”和辖区内部队营房的用水器具全部进行了免费改造。在背街小巷改造、老新村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时,也将用水器具检查列入工作范围,防止遗漏。

苏州市的节水器具普及工作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在全国开创了先例,同时也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特别是XX至XX年的居民家庭节水器具改造事实项目,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是全面开展用水单位和公共场所用水器具的改造。我市加大对节水器具改造工作监管力度,对20多个责任区、局约200余家单位用水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多次组织对“五小单位”进行抽查,以确保节水器具普及率100%目标的完成。市市政市容管理局结合全市公厕改造,完成了全市500座公厕的节水器具改造任务。各责任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广泛发动,加强检查和监督,各用水企业、单位都积极按照创建要求,对所使用的非节水器具进行更新、改造,市区共有2827家企业、单位完成了节水器具改造,投入节水器具改造资金近千万元,更换水嘴5万余只,各类便器1.5万只。其中苏州市旅游系统共改造节水型水嘴近1000只,淘汰更新抽水马桶1000余只;苏州大学改造更新水嘴达5500余个。

九、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城市水环境

我市紧紧抓住城市发展的有利时机,以水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建设和老城区、老街坊、老新村改造等为契机,加快城市供排水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

一是加快城市供水设施建设。近年我市共投入改造资金近十亿元,实施了北部供水工程,惠及相城区36.52万市民。同时结合市政道路和老新村改造、老街坊改造、城中村改造、“一户一表”等工程项目,更新改造供水管道241条、近400公里;累计完成一户一表改造20.5万户,改造屋顶水箱3871只,市区的水表到户率达到100%,为居民生活用水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上述工程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水量,管网漏损率下降至11.26%。

二是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目前市区共建有19座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74.75万立方米,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XX年起,在中心城区56平方公里范围内实施了污水管网支管到户和雨污水分流工程,完善了市区污水管网收集系统,累计敷设完成雨、污水分流管道550公里。使全市生活污水全部收集进入污水处理厂,大大减少直排河道的污水量,改善了城市水环境。

十、开展节水科研,拓展非传统水资源利用

一是开展节水科学研究。近年来,我市联合中国地质大学等多家科研机构,先后开展了江苏省苏州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评价、苏州市地下水合理开采与地面沉降控制研究、苏州市城市规划区浅层地下水开发利用研究和苏州市地下水禁采效应分析等十余项节水科学研究,为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作用。市节水办联合生产企业,研制了压气式分量排水阀,具有安装简单、使用方便、节水效果突出的优点,为居民节水器具改造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技术保障,并在省内外多个城市得到推广应用,获得了苏州市总工会十佳合理化建议“金点子”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推广应用非传统水资源。近年来,我市在重视节流的同时,积极探讨开源的途径,提高对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认识,研究落实非传统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以解决“水质型缺水”带来的困扰。苏州市蔬菜研究所、苏州市农业技术职业学院充分利用雨水资源,通过塑料膜房和玻璃房将雨水收集、储存、净化,进行工厂化生产;园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中新生态科技城等单位秉承“环保优先”的理念,施工设计时就考虑雨水的收集,经过处理后作为内部绿化、卫生冲洗用水;相城区金艺电镀公司,采用膜分离技术对电镀废水实行中水回用处理,使每天耗水从500吨减少到150吨。上述企业、单位只是苏州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的典型,目前“节约、循环”的理念已在全市得到推广应用,像这样的单位也越来越多。

三是加大再生水利用的力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再生水利用工作,首先在新制定的《条例》中明确要求新、改、扩建污水处理厂推广建设再生水利用系统,确保再生水利用设施正常运转,水质符合国家再生水水质标准。绿化、景观、环卫等用水首选再生水、雨水。其次近两年加速推进市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深度处理工作,通过生物脱氮、曝气生物滤池、高效沉淀、高密度微孔过滤等深度处理技术、工艺,使污水厂出水达到一级a标准,市区污水处理厂的出厂水已全部达到再生水标准,主要用于河道景观、城市绿化、道路冲洗、工业生产冷却用水等方面。同时为了保证再生水用于景观河道的补充,强化了市区河道疏浚、换水、保洁等工作,美化了河道景观。

通过上述创建任务和措施的落实,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经自查认为: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的六项基本条件、五项基础管理指标和11项技术考核指标都已达到考核标准和要求。2022年度,万元地方生产总值取水量为19.04立方米/万元、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为15.23立方米/万元,我市火电、钢铁、棉印染、造纸、啤酒等5行业的工业取水量指标全面达标;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84.40%;节水型企业、单位的覆盖率为23.21%;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为136.82升/人.日;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已达21.59%;供水管网的漏损率下降到11.26%,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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