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写作要求

2024-11-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作用;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概念、文种之间的区别、写作格式和写作要求。重点掌握:起诉状、上诉状、申诉状、答辩状、反诉状的写作。
    一、重、难点内容提示
    (一) 法律文书概述
    1.法律文书的概念、特点
    法律文书是指公民、法人、国家机关及其它组织在处理各种法律事务中,为实现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而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一系列文书的总称。
    法律文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法律文书,泛指一切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狭义的法律文书,指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使用的司法文书和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所使用的诉讼状。
    法律文书的特点:
    (1)适用法律的严肃性
    适用法律的严肃性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事实必须真实、清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论证必须严密、理由充足,结论必须正确、符合法律要求,语言必须严谨、明确,切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另一方面法律文书的制作,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程序法是确保各种实体法得以贯彻实施的保障,也是确保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必要条件。
    (2)事实认定的客观性
    认定事实的客观性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第一、准确地揭示案件的本来面貌;第二、全面阐述案件的各个侧面;第三、准确表达案件关键部分的事实。
    (3)生效执行的权威性
    法律文书由法律保证其生效执行的权威性,这种权威性具体表现在法律文书制作的合法性、执行的强制性和解释的单一性三个方面:第一、制作法律文书的主体必须具有相应的合法资格;第二、法律是依靠国家的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法律文书的许多文种都具有法律强制执行的效力,以此来保证法律实施的权威性;第三、法律文书的解释必须是单一性的,不能有任何词语的歧义和模棱两可的提法。
    (4)体裁格式的规范性
    法律文书在长期的法律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了相对稳定的体裁和格式,依照法律的规定,按照一定的格式,把特定的内容和项目简明扼要、条清理晰地表达出来,不仅是形式上的需要,便于制作、查阅、管理和执行,而且还是法律文书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的需要,唯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才能保证其完整、准确和有效。
    (5)语言文字的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语言表述必须与法律的精神相一致,必须与法律规定的提法相同。语言风格力求朴实简练,通俗易懂,不用或少用各种修辞手法,不能滥用文言文,造句多用肯定、陈述、判断句式,少用或不用反问、设问、疑问、感叹等加强语气和感情色彩的句式。
    2.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的区别与联系
    法律文书与立法文书、司法文书、诉讼文书之间是一种属种关系,法律文书的外延大,它包括立法文书、司法文书和诉讼文书。
    立法文书,即规范性法律文书,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权力机关、以及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制定并正式公布施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司法文书,指司法机关(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实施法律的过程中,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诉讼文书,指司法机关、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照程序法的规定参加诉讼活动,在诉讼活动过程中所制作的各类有法律效力和法律意义的文书。
    3.法律文书的作用
    法律文书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下列四个方面:
    (1)法律文书是体现国家意志的重要工具;
    (2)法律文书是维护社会稳定、惩罚犯罪的锐利武器;
    (3)法律文书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实现管理和调整的有力手段;
    (4)法律文书是教育公民、宣传法制的有效形式。
    4.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
    法律文书的写作要求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加强政治理论和政策、法律的学习;
    (2)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写作原则;
    (3)认真研究各类法律文书的性质、作用和写作方法;
    (4)树立严谨朴实的文风,不作形容描绘,不搞形象刻画。
    (二)起诉状的写作
    1.起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起诉状是向法院提起公诉或自诉的法律文书。公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起诉书或公诉书,指的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按照审判权限的规定,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被告人向同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自诉的法律文书通常称为诉状、状子、状纸等,指的是公民个人以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起诉状依据起诉对象的不同,分为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和行政起诉状三类。
刑事起诉状是刑事案件的自诉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附带民事责任的法律文书。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案件的原告或其法定代理人,为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行政起诉状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或其法定代理人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权力时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法律文书。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各类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基本相同,但因提起诉讼的主体不同,公诉的起诉书和自诉的刑事起诉状、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略有差异。
    (1)起诉书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书的格式,主要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具体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和编号。标题由行文机关名称和文书名称组成。编号由年度、院名(简称)、部门(简称)和序号组成。
    第二、被告人基本情况。需写明姓名(别名、化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等。如有同案被告数人,需按主犯、从犯、胁从犯的顺序分别写明。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案由和案件来源。写明本案移送审查起诉的单位、时间和过程等诉讼程序情况。
    第二、犯罪事实和证据。起诉书在叙述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时,必须是经过检察机关查证核实的事实。要如实记述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经过、后果等。详写主要犯罪事实,略写次要犯罪事实。犯罪证据需另起一段书写,要把案件查证属实的证据一一列举,同时还要表明“证据确实、充分”等明确态度。
    第三、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要对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高度概括,准确认定被告人触犯刑法哪一条哪一款,构成何罪,说明提起公诉的目的和建议。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格式与书信相同。
    第二、落款。检察长或检察员署名,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第三、附件。包括卷宗的卷、册、页数目;证据名称和数量;被告人姓名,羁押处所,未在押的,写明其住址;证人职业及住址;附带民事诉讼书状的说明等。
    (2)起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起诉状的写作格式请参考教材。起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
    首部的写作方法:
    第一、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如“民事起诉状”、“刑事起诉状”、“行政起诉状”。
    第二、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栏和被告栏中要分别写明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等内容。如原告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则需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与原告的关系。如果原告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原告无论是公民或者法人,如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要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和代理权限。
  有数个原告、被告,应按照他们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依次说明其基本情况。
    正文的写作方法:
    第一、诉讼请求:主要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即起诉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第二、事实和理由:本部分是起诉状的核心部分,包括事实和理由两个方面的内容,是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原告一方诉讼请求的重要根据,主要是摆事实、讲道理。
    第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址。
    结尾的写作方法:
    第一、受文机关。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也可以用“为此,特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决”等。
  第二、起诉人签名、签章、起诉时间。
    第三、附件。包括起诉状副本、物证、书证的数量。
    3.起诉状的写作要求
    (1)请求事项要明确具体,合理可行;
    (2)陈述事实要客观真实,突出重点;
    (3)理由阐述要中肯,援引法律要准确。
    (三)上诉状的写作
    1.上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上诉状是诉讼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上诉状分为刑事上诉状、民事上诉状、行政上诉状三种。
    刑事上诉状是指刑事诉讼当事人或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按照法定的程序,请求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法律文书。
  民事上诉状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按照法定的程序,请求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法律文书。
    行政上诉状是行政案件的上诉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或裁定,在法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的程序,请求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撤销、变更原审裁判或重新审理而提出的法律文书。
    2.上诉状与起诉状的区别
    (1)诉讼原因不同。起诉状是针对是被告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上诉状则是针对原审人民法院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受文机关不同。起诉状一般向基层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
    (3)处理程序不同。起诉状由受理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裁定。上诉状必须由上诉人民法院进行二次审理,依法作出终审判决、裁定。
    3.上诉状的格式、写法
    上诉状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上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书写的内容和次序与起诉状相同。但要把当事人在一审中所处的诉讼地位(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用括号予以注明。公诉案件,只写上诉人,不写被上诉人。
    (3)事由。即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上诉请求。要写明请求上诉人民法院撤销或变更原审判决或裁定,或者重新审理。
    (2)上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的辩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引用法律是否适当和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上诉人署名、签章、上诉日期。
  (3)附件。列清上诉状副本、物证、书证数量。
    4.上诉状的写作要求
    (1)抓住关键,有的放矢。上诉状主要应针对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中在认定事实、判断定性、适用法律及法律程序等方面的错误或不当提出不服的理由,而不是针对对方当事人。
    (2)引述原判,方法适当。上诉理由的写法类似反驳性的文章,一般先将原判的错误或不当之处写出来,再加以反驳。引述原判的内容,根据具体需要,可引用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原文,也可以用归纳、概括方式,引述一审判决书或裁定书的大意。
    (四)申诉状的写作
    1.申诉状的概念和分类
    申诉状是诉讼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不服,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请求复查纠正或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申诉状分为刑事申诉状、民事申诉状和行政申诉状三种。
    刑事申诉状是指刑事申诉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其它公民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或使用法律上确有错误,而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要求复查纠正的法律文书。
民事申诉状是指民事案件的当事人、法定代理人或其它公民,对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不服,或认为有错误,在判决、裁定生效两年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的法律文书。
行政申诉状是指行政诉讼当事人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的法律文书。
    2.申诉状与上诉状的区别
    申诉状和上诉状具有相同的性质和目的,都是对原判不服,要求纠正错误、重新审理案件。但二者有明显的区别:
  (1)使用法律程序不同。申诉状运用审判监督程序,上诉状运用第二审审判程序。
  (2)针对对象不同。申诉状是针对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申诉,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上诉。
  (3)时间限制不同。申诉状的时间限制较宽,民事诉讼案件的申诉时间限制在判决、裁定生效两年内,刑事诉讼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没有时间限制。上诉有严格的时间限制,刑事诉讼案件的上诉时间限制在判决10日内、裁定5日内。民事和行政诉讼案件的上诉时间限制在判决15日内、裁定10日内。
    (4)受文单位不同。申诉状可向原审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提出。上诉状则只能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
    3.申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申诉状的格式与上诉状基本相同,也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申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基本情况。写明申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果申诉人在押,应写明在押处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其它公民申诉,应写明代理申诉人的姓名、职业,同申诉人的关系。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诉的,要写明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3)事由。即不服判决或裁定的事实。
    正文的写作方法:
    (1)申诉请求,要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审判决、裁定或重新审理,以纠正原审裁判的不当之处。
  (2)申诉理由。主要写根据事实和法律对原判决或裁定进行申辩和反驳。通常从认定事实是否清楚或提供新的事实和证据、引用法律是否适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三个方面进行,在辩驳过程中,要注意正面说理,阐明纠正原审判决或裁定的法律依据。
    结尾的写作方法:
    (1)受文单位。一般用“此致**人民法院”字样。
  (2)落款。申诉人署名、签章、申诉日期。
  (3)附件。生效判决书、裁定书及其它相关证据材料。
    4.申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叙事清楚,注意新证。要想达到申诉的目的,关键的是要引起人民法院的重视,才能进行重新审理。因此,在制作申诉状时,应特别注意将申诉的事实与原裁判对事实的认定和处理加以对照,叙写清楚。尤其要注意使用新的事实和证据,因为新的事实和证据可能全部或部分地推翻、改变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
  (2)驳证结合,依法行文。辩驳是申诉状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方法,它往往与证明方法结合起来,抓住原判中的关键建立反驳论点,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进行申辩、反驳和论证。
    (五)答辩状的写作
    1.答辩状的概念和分类
答辩状是指被告人或被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后,在法定的时间内,针对诉状或上诉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复和辩解的法律文书。它是与起诉状或上诉状相对应的一种法律文书。
答辩状分为刑事答辩状、民事答辩状和行政答辩状等。
    刑事答辩状是指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根据刑事自诉状或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刑事自诉状或刑事上诉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复和辩解的法律文书。
    民事答辩状是指民事诉讼案件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根据民事起诉状或民事上诉状的内容,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复和辩解的法律文书。
    行政答辩状是行政诉讼案件的被告人或被上诉人根据行政起诉状或行政上诉状的内容,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陈述的事实和理由,进行答复和辩解的法律文书。
    2.答辩状的格式和写法
    答辩状的格式由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组成。答辩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和住址等。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写明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所在单位;答辩人如属法人或非法人团体,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电话及相关内容。答辩状一般不写被答辩人的情况。
    (3)案由。一般用“答辩人因___一案,提出答辩如下:”的习惯用语引出正文。
    正文的写作方法:
    答辩状的正文主要写明答辩理由。答辩理由应当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反驳与辩解,答辩状具有反驳性和针对性。叙写答辩理由通常从下面两个方面入手:
    (1)针对事实错误或不实进行反驳与辩解。事实是判断是非的基础,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依据。起诉状、上诉状叙述的事实可能有失实之处,甚至是错误的,答辩状应当针对其错误和失实之处进行反驳与辩解,对属实的部分表示认可。
    (2)针对适用法律不当进行反驳与辩解。在弄清事实的基础上,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针对起诉状、上诉状适用法律的不当进行反驳和辩解,提出合理合法的答辩意见;也可针对起诉、上诉程序不合法或举证不真实等方面提出答辩意见。
    尾部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答辩人署名。
    (3)答辩状制作时间。
    (4)附项。写明答辩状副本的份数和有关证据的情况。
    3.答辩状的写作要求
    (1)要尊重客观事实。各类诉讼案件的案情往往比较复杂,之所以诉诸法院,往往争议分歧也较大。因此,尊重纠纷的客观事实,如实地、全面地反映案情,是答辩人帮助法院分清是非曲直,依法断案的前提和基础。要让事实雄辩地证明自己的答辩理由是充分的,而不是对事实的隐瞒、掩饰和歪曲,更不是无理诡辩。要切忌使用诬蔑、谩骂之类的语言对原告人或上诉人进行人身攻击。
    (2)要有鲜明的针对性。被告或被上诉人在答辩状中,要特别注意对原告或上诉人在起诉状或上诉状中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及根据,明确写出自己承认哪些,否认哪些,否认的理由和根据是什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中的无理之处进行反驳,并提出自己的理由、证据及具体要求。写答辩状要避免离开起诉状或上诉状所提出的问题,按主观愿望写自己认为有用的东西,切实保证答辩状的针对性。
    (3)要紧扣争议的焦点来答辩。答辩状既然是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来回答的辩驳,就应当根据双方当事人在纠纷中的争议焦点,以事实和证据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反驳原告或上诉人关于实体权利的请求,而不能回避焦点,纠缠枝节,或面面俱到,不分巨细,赘述案情,不得要领。
    (六)反诉状的写作
    1.反诉状的概念
    反诉状是指民事案件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被告人,针对原告或自诉人指控的同一事实,提出相反指控内容的法律文书。
    2.反诉的条件:
    (1)反诉必须针对原告提起,而不能对原告以外其他人提起。
    (2)只能向审理本诉的法院提起。
    (3)提起的时间,必须在本诉起诉之后至合议庭评议之前。
    (4)反诉提出的问题必须与本诉有牵联。
    3.反诉状与答辩状的区别
    反诉状和答辩状虽然都是在一审程序中由被告提起,但二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一是诉讼行为性质不同。反诉状是被告针对原告的本诉提出新的诉讼请求,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行为。反诉一经人民法院受理,即使原告撤回本诉,人民法院对反诉照样受理;而答辩则是一种应诉,是被告针对原告或上诉人的事实和理由予以答复和辩驳的法律行为,并不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行为。二是当事人的诉讼关系不同。反诉案件,当事人互为原告、被告;而答辩则原关系不变。三是诉讼费用收取不同。反诉虽然与本诉一并受理,但人民法院要另行立案,并规定收取诉讼费用;而答辩则不用收取诉讼费用。
    4.反诉状的格式和写法
    反诉状与起诉状的内容和结构基本相同,都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反诉状的格式请参考教材。
    首部的写作方法:
    (1) 标题。由案件性质和文种组成。
    (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称反诉人和被反诉人,并在后面注明当事人在本诉中的诉讼地位,如“反诉人(本诉被告)”,“被反诉人(本诉原告)”。其基本情况与起诉状相同。
正文的写作方法:
    (1)反诉请求。写明反诉人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解决本案有关民事权益争议或有关刑事犯罪的具体主张和要求。
    (2)事实与理由。反诉状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写作与起诉状大体相同。但应当注意,根据法律规定,反诉与本诉必须有牵连,以达到合并审理和相互抵消的目的。因此叙写的事实必须是与本诉同一的和相关的事实,并重点写明被反诉人的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阐述反诉理由应当按照事实和有关法律规定,阐明案件的性质、被反诉人的责任,以及解决问题的意见。
    (3)证据。写明足以证明反诉请求的证据,包括证据的名称、件数、来源以及证人的姓名和住址等。
    结尾的写作方法:
    (1)致送人民法院名称。
    (2)反诉人署名。
    (3)反诉状制作时间。
    (4)附项。包括反诉状副本的份数和证据情况等。
    5.反诉状的写作要求
    (1)反诉状应与本诉相对或相反,应从与本诉相反或相对立的角度出发,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要利用与本诉相对或相反的事实和理由来进行论证。
    (2)反诉状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应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两诉应具有切实的联系。
    (3)反诉的事实和证据应围绕反诉人的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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