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京口区检察院以效能建设为抓手,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创优、科学发展。
一是深化检务公开,以公开促效能。成立了院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检察院工作职能上墙,在院门口设立触摸屏,便于来访人员了解。每个干警座位摆放桌牌,写明姓名、职务,实行持证办案,便于人民群众监督,与此同时,对干警出庭公诉、提审讯问着装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执法办案的严肃性。聘请了本院9名人民监督员担任检风检纪监督员,完善了内外监督体系。在全市基层院首次邀请人大代表开展了“检察工作开放日”活动,得到了人大代表的一致好评。此外,我院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联系,邀请参加举报宣传、定期寄送《检察工作通报》等方式,多渠道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风检纪监督员反映检察工作,收集意见和要求,以此改进作风,提高效能。
二是强化流程管理,以程序促效能。XX年,我们专门向区编办申请成立了案件管理科,加强对各部门执行办案流程和工作流程的的监督检查。每月对所有案件进行检查、考核、讲评,还召开了案件质量分析会,从实体与程序两个方面重点查找了近年来办案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总结了在办案中提高案件质量的具体做法,提出了改进措施。在控告申诉科、办公室等“窗口”部门实行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期答复制,有效杜绝了违法办案、超期办案、不规范不文明办案情况的发生。在市检院对XX年至XX年3月不起诉案件的考评中,我院考绩位居第一。
三是细化监督考核,以绩效促效能。全面推行“双基双百考核”,完善科学高效的考核奖惩体系。对部门和个人分别从十个方面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内容,每周一日志,每月一检查,每季一汇总,突出加强对重点工作、重要岗位的效能监察,对执行命令、遵守制度的检务督察,对执法办案、遵守办案纪律的执法检查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工作,制订了京口区检察院关于领导干部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提醒制度、谈心制度、警诫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相关制度,增强责任心,用好的机制激励干警争先创优,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核中,18项业务工作有10项位列前3名。
四是优化法治环境,以服务促效能。先后制定了《京口区人民检察院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若干意见》、《关于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加强和拓展民事行政检察调解息诉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服务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在辖区乡镇、社区建立了4个以保障民生为宗旨的检察工作站;开展了“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法律服务活动;与江苏科技大学、江苏大学等辖区内6所高校共商成立了旨在维护青少年权利的“京口区预防在校大学生犯罪研究中心”;积极推行以宽严相济、刑事和解为为目的的恢复性司法试点;在全市基层检察院首次召开“规范行政执法与预防职务犯罪”成果推广转化研讨会,为和谐京口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市级先进检察院、“廉政文化进机关”示范点,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先进集体、“法治京口” 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人民满意政法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