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水平,全面推进我区地方煤矿改革采煤方法提高资源回采率三年攻坚战的顺利实施,促进我区煤炭工业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内政字[20**]209号)关于重点产煤旗县须设立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的有关要求,针对我区地方煤矿安全监管任务重、监管力量薄弱的现状,于20**年我局向区政府申请组建东胜区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并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组建。该站隶属区煤炭局二级事业单位,拟设立15个工作岗位(站长1名,副站长2名,专业技术干部12名),具体承担对全区地方煤矿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与管理等职责。基于此,专此行文恳请区编委批准我局增加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站人员编制15名,同时批准我局从煤炭高等院校公开录用机械化采煤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或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本科往届毕业生2-3名,进一步充实我局专业技术力量,更好的适应当前煤炭工作发展的需要。
专此请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