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大学生“村官”的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现根据 组通〔 〕119号文件精神,制定 年度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的具体实施意见。
一、考核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的,以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目标,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实行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全面考核大学生“村官”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力求实事求是,注重实绩,确保考核结果的公正性和真实性。
二、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大学生“村官”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思想品德和工作实绩。
(一)德:主要指大学生“村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作风、群众感情等。
(二)能:主要指从事基层工作组织、协调、表达、执行力,以及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三)勤:主要指在村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精神状态等。
(四)绩:主要指根据分工,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
(五)廉:主要指廉洁自律情况。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等。
三、考核等次
考核等次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
四、考核程序
(一)成立大学生“村官”考核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 任组长,组织委员 任考副组长,成员由 (村民代表)组成。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年度考核工作,具体事务由 组织实施。
(二)被考核大学生“村官”认真总结一年来的表现,形成书面述职报告,通过“双述双评”的方式向所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镇党委会述职。分别接受测评。
(三)镇党委在听取群众和大学生“村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大学生“村官”本人思想品德、平时工作实绩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四)考核结果在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
(五)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员。
(六)时间安排:
年1月10日前,大学生“村官”所在村(居)将考核结果上报考核领导小组。
年1月13日前,镇党委会完成对大学生“村官”的测评工作。
年1月13日—1月19日 上榜公示
年1月20日上报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