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现状及对策

2024-12-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一、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的现状
    我市现有农业人口412万,其中劳动力人口229万。由于农村人多地少,以及农业生产方式改变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每个劳动力负担耕地系数在逐步加大,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据预测到xx年我市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将达到124万人。从农村的发展需要和提高农业生产率的要求看,只有减少农民,才能富裕农民;只有减少农民,才能逐步扩大农业的经营规模,提高农村的资金和技术集约程度,加快农业现代化的进程,提高农民的收入。所以有计划地把这124万剩余劳动力“消化”转移就业,对加快我市农村经济的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至关重要,而且也是客观必然要求。
    两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并呈现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农村劳务输出数量大幅度增加,行业、地域分布较为广泛。据统计xx年,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已达86万人,超额完成了年度80万人的计划工作目标,在输出人员中,地域不断拓宽,呈现出境内境外相结合,省内省外相结合,当地转移和外出务工相结合的局面,在行业分布上较为广泛。二是农村劳务输出方式发生了明显变化。从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到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农民劳务输出正在由自发向有组织、由短期向长期、由市内省内向省外国外转变。有组织外出的农民数量占劳务输出的比例不断提高,有的乡镇已发展到以有组织输出为主;各地长期外出人员大量涌现,一些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已在城镇定居;出国劳务从无到有,人数不断增多。三是涌现了一批劳务输出的典型。在工作中,各地都发现和总结了一批具有不同特色的典型经验,如榆树市光明乡,农安县合隆镇、双阳区鹿乡镇等,通过各级新闻媒体和会议进行广泛宣传,较好地发挥了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工作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加强领导通力配合,形成了劳务输出工作的新机制。
    劳动力转移及输出是一项系统化工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长春市农村劳务经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劳务经济的意见》,各县(市)区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了多部门协调工作机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劳动和社会保障、农业、教育、城建、民政、工商、税务、财政等部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了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各乡镇,都建立了劳务输出工作机构,设立专门办公场所,明确专人负责,一级抓一级,落实了工作目标,形成了上下联动的工作局面,保证了劳务输出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完善劳动力转移输出的服务体系,规范劳务输出工作。
    按照劳务输出工作的安排和部署,各县(市)区在劳务输出工作中,继续完善网络体系,加强基础工作,对劳动力资源加强管理,在普查的基础上,全部建立“三册一表”档案,即,劳动力资源名册、输出人员名册、有输出愿望人员名册和输出情况统计表。做到了资源底数清、输出底数清、资源情况清、输出去向明,进一步完善了输出人员档案和劳动力资源档案,年初以来,我局结合规范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工作,在全市各乡镇普遍建立了完善的工作组织网络和信息服务网络,形成了市、县、乡、村四级服务网络系统,有一些乡镇已经与我市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系统联网,做到了信息共享,信息互换,及时收集和发布用工信息,使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提高,规范了劳务输出工作。
    (3)以增强技能为重点,开展了“千人培训工程”。
    为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技术水平,实现由体力型输出向技术型输出的转变,去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普遍开展了“千人培训工程”,即每个乡镇要免费培训1千人,并对培训工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并针对不同的培训内容,提供相应的培训资金和师资。开展劳务输出人员基本常识、择业观念、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劳务输出人员的适应能力。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了专业技能的培训,对国家规定的一些岗位工种进行了岗位培训,做到了持证上岗。积极探索并开展了“订单式培训”和“个性化培训”,开展了送知识,送技能,送岗位的“三送”活动。截止到目前,共培训农村劳动力13.9万人。
    (4)完善保障服务,切实保护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搞好劳务输出工作的重要保障。农民背井离乡外出务工经商,处境比较艰难,特别是一些用工单位不同劳动者签合同,任意延长工作时间,有的无故拖欠、克扣工资,有的没有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危害等方面的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比较突出。农民是弱势群体。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因此,把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大了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开展了大规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虚假信息、私招滥雇以及欺农骗农现象,及时处理克扣工资、收取抵押金、扣押身份证等问题,积极为外出就业农民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援助。进一步加大维权力度,我市在农民工准入方面已经完全放开限制,并明确规定了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优惠政策,切实维护了劳务输出人员的合法权益。
    (5)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形成了良好的劳务输出工作的~氛围。
    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及时与新闻部门沟通,通过广播、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劳务输出工作,有针对性地宣传劳务输出所带来的经济效益,让农民转变思想观念,逐步转变长时间形成的小农经济意识,使农民真正理解致富奔小康的含义,通过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带动周围的人,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以点带面,以个人带动局部,以局部带动整体的氛围。鼓励农民积极走劳务输出这条路,改变以往的传统农业经济向新型的小康经济发展,加快农民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二、劳动输出工作存在的问题    1、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转移的制约障碍。
    目前发育不成熟的市场制度,特别是包括劳动力市场在内的要素市场发育较为迟缓,对城乡劳动力资源无法起到基础性的配置作用。就现状而言,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在理论上已经不成问题,但农民及其家庭在城镇流动迁徙还面临诸多障碍。
    一是劳动者的身份(国有企业职工和非国有企业职工、农民工)差异造成的不公平竞争(如在招工管理、岗位限制、次序控制、歧视性收费等),以及严厉的户籍制度、不平等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教育培训制度等不同程度的存在,是劳动力市场中的制度缺陷,这种缺陷使现在的“农业人口”很难参加到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进程中来,也是农村更大规模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
    二是受利益调整以及传统观念的影响,一方面为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问题,农民工的就业大都在苦脏累险等下岗失业人员不愿从事的行业、工种。另一方面农民工的劳动所得却常常被企业主或包工头恶意拖欠、过度剥夺,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政府的政策导向更多的倾向于保护市民利益,而农民工带来的公共卫生乃至社会治安方面的问题,则被过分的夸大,其贡献在城里的“主流社会”中也被边缘化了。实际上仍然分割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和身份的歧视,大大降低了农民工可能获得的劳动收入,同时也提高了其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就业环境和城市劳动力市场状况,越来越成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出得去”“留得下”的社会障碍。
    三是转移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推动工业化进而带动城市化的过程。而工业化的发展,需要有较高素质的劳动者。调查显示,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文盲的比重为9%,具有小学和初中文化的占80%左右。从绝对水平来看,农村剩余劳动力以小学文化为主,其次是初中文化。从已经进入城市的农民工来看,大都是在简单较重、技术含量不高的岗位上务工,其中以体力劳动为多,他们的职业技能,绝大多数是在上岗后边干边取得的。这种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参与工业化进程,难度是不难想见的,这也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自身障碍。
    2、农民工权益的保护问题。
    随着农村劳务输出人员的大量增加,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侵犯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屡有发生,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各类保险基金、加班加点、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缺乏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劳保福利待遇低等问题日益突出。我们要充分认识维护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紧迫感,努力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认真分析、研究工作路数、纳入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劳务经济的质量,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劳务输出成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信息网络不畅是影响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的现实障碍。
    一方面我市一部分乡镇没有上网的的条件,与市劳动力信息网络不能实现信息共享,无法实现信息的有效沟通,影响劳务输出工作的深入开展,另一方面,全国性乃至境外的劳务输出基地网络还没有建立起来,使我们的劳动力资源得不到有效地利用,不能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开展工作,也使我们的劳务输出工作有局限性。
    4、组织化输出比重小,依靠品牌占市场能力弱。从我市劳务输出的规模和形成看,劳务输出工作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因此在劳务输出的规模上,盲目和自发的外出务工人员和小规模的输出占整个输出人员的比重还比较大,组织化程度比较低,季节性输出人数较多,常年性输出人数较少。我市的劳务输出品牌还不成规模,依靠品牌占领市场的能力还比较弱,据了解,目前除了双阳的“境外劳务”、榆树的“北京保安”在外具有一定影响外,其它的劳务输出还限于一般性劳务输出状况,没有形成自己的品牌特色,缺乏占领市场的优势和能力。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输出的对策措施。
    促进农村就业,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是增加农民收入,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对于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的增长,拓宽城乡市场,优化国民经济整体结构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有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加大城乡就业的力度,才能有效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的稳定。
    ——制定实施有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发展战略。在要素市场发育不成熟和城乡统筹就业存在着制约障碍的情况下,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切实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作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要任务。一方面根据城市化的要求,确定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制定相应的规划和措施,并建立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分工合作机制。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时,充分考虑开发利用农业劳动力资源,把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利用劳动力较多的技术作为产业主体,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将其作为基础性约束条件。另一方面加大农村的财政投资,在农村安排资金和项目时应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业,应积极投资农村道路、电网、水利工程建设等以使用农村劳动力为主的劳动密集型工程。以农村经济的发展拉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
    ——发挥农业作为农村剩余劳动力蓄水池的作用。利用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契机,大力发展高效优质农业,加快发展林业、水产养殖业、畜牧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要发展多渠道贸易,增加劳动与技术密集的农产品出口。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延长农业产业链,最大限度地实现农业内部充分就业。要通过科技、资金、市场等方面的扶持和投入,加快农业的深度广度开发,特别是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涉及生态环境建设的非耕地资源开发,注意挖掘其中的就业潜力。改善农村的消费环境,推进贸工农一体化,增加就业岗位,增加农民的收入。
    ——要围绕“大长春”城市群的目标,有计划地把我市城郊的乡镇扩为城区,促进周边城乡向卫星城

镇发展,以大思路的理念谋划城镇建设,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提高城市化的水平,要根据不同地区自然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确定城市化发展目标,把榆树、农安、九台、德惠、双阳规划建设成经济发达、功能完善、规模适度、各具特色的中等城市,并逐步将城市化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主渠道,使之尽快成为农村二三产业的集中地,剩余劳动力转移地,通过加快城镇化进程,为进城农民实现从非永久性的“城市漂流”,向永久性迁移(到城镇定居)转变开辟大容量的就业载体,带动就业的增长。
    ——推动乡镇企业实现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扩大乡镇企业的就业容量。通过理顺产权关系,建立乡镇企业持续发展的机制,通过租赁、承包、兼并、联营等形式,实现乡镇企业资源优化配置。要把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乡镇企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发展的重点来抓,以市场为导向,加快加工、保鲜、储运技术和设备的引进和开发。提高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能力。要把发展乡镇企业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引导乡镇企业布局适当集中,连片开发,以乡镇企业的合理聚集带动小城镇的发展与建设,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建立统一开放、高效有序、城乡一体的劳动力市常打破对劳动力市场的垄断和地区保护,坚持城乡统筹就业。采取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实施方法,结合户籍制度改革,取消城乡界限,逐步开通城乡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形成统一的市场规则,依靠竞争性的市场传递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和产业之间的供求状况和信号,引导劳动力在城乡之间有序流动,获得劳动力资源配置的最佳效果;充分发挥城乡公共职业中介机构的作用,鼓励发展合法的民办职业中介。到xx年基本建立面对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市场信息网络,达到城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使就业服务覆盖至整个城市、乡村。
    ——逐步建立劳动力一体化管理的制度和政策,全面形成市场导向、城乡一体、公平竞争的就业机制。制定完善城乡劳动力开发就业的规划,在劳动力市场中基本消除城乡、身份等各种歧视性行为以及对进城农民从事职业的各种不合理限制,为促进农村劳动力平稳有序转移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实行城乡劳动者人人拥有根据自身能力和意愿选择就业的平等权利,可以在城乡、地区和各类用人单位间实现合理流动,就业场所有比较可靠的安全卫生保障,能够体面地工作。同时逐步实现城镇登记失业率向城乡调查失业率统计监控方式的转变,将农村劳动力统一纳入就业统计范围,进行统一管理。
    ——实行农村剩余劳动力劳务输出产业化。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规模化经营、一体化服务的劳务输出模式。积极发展一批具有地域特点和专业特色的劳务输出组织和劳务基地,通过职业介绍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联合运作,各级各类劳务输出组织纵向、横向联营,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输出规模,提高输出质量。境内农村劳动力派遣向江浙、广东、西北一带推进;境外向新加坡等东南亚周边国家辐射,提高长春市劳务输出在全国(仍至世界)市场的占有率。继续拓展北京“长春保安”的服务领域;提升广州“长春建安”企业的影响力;巩固日本、韩国果品包装、使馆劳务业务等,打造好长春的品牌,扩大长春劳务输出的知名度。
    ——建立外出务工和返乡创业双向流动机制。鼓励、引导和扶持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返乡创业,用“劳务经济”反哺农村经济发展,利用他们在外形成的新观念、掌握的技术技能、管理经验和积累的资本的优势,发挥能人效应,创办实业,吸纳剩余劳动力,拉动就业增长。同时,通过开发劳动力市场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税费减免、资金信贷、场地安排等措施,为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就业和创业服务,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为返乡创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在人口管理、教育、住房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条件,吸引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扩大农村的经济发展。
    ——建立灵活有效、覆盖城乡的职业培训网络,增强劳动者就业、再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实际能力。引导、规范和推动农村职业培训工作,提高农村劳动者职业技能,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重点是抓好“五支队伍”和“两项工程”,即农民技术员队伍、乡村干部队伍、农村信息员队伍、农村经纪人队伍、农村待转移劳动力队伍和绿色证书培训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工程。培养造就一批能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农业管理人才、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农民企业家和高素质农民共同组成的骨干力量,为农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经营及农村经济快速发展提供高素质的劳动者,实现农村内部的充分就业。同时,逐步实施农村劳动预备制培训,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职业培训和流动就业职业培训。探索建立农村职业技能鉴定和相关职业资格的基本制度,实现我市农村剩余劳动力输出由体力型向技能型、智能型的转变,提升农村劳动者市场就业的竞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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