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区环境保护工作计划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XX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建设发展理念,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环保局的工作部署,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立足改善环境质量,提升思想境界,提高工作标准,强化落实措施,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全面完成各项环保目标任务,为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环境保障,不断开创环保事业的新局面。

主要目标:完成市政府下达我区的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pm10(可吸入颗粒物)年日均值比上年下降1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力争突破289天;水环境质量在巩固上年基础上力争有新的提高;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力争控制在56分贝以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力争控制在68分贝以下;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创模工作任务,为全市年底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验收做贡献。

XX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xx对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把加强环境保护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行动,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积极探索环保新途径,努力实现环保工作跨越发展。

2.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破解环境难题。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切实可行措施,重点解决一批城乡结合部水气声渣污染、生态文明建设等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

3.筹备召开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大会,全面分解落实全区XX年度环保目标任务。

二、扎实推进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全面完成“xx”主要污染物削减任务

4.按照国家《“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办法》、《“xx”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办法》,强化工程、结构和管理三大减排措施,加强主要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和督察,全面完成“xx”减排目标任务。要做好污染源动态更新普查工作,提早谋划“xx”减排规划,全面启动支撑XX年减排工程建设项目,为明年任务完成奠定基础。

5.加强对全区“双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XX年市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减排目标和工程措施;制订重点污染企业的总量分配指导方案或意见,把减排指标落实到企业、治污工程项目和具体责任人;召开全区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会议,全面部署XX年减排工作任务。

6.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辖区企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双减排工作,全面、如实填报减排工程情况;环保部门要定期对各单位填报的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双减排工程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指导督促其完成减排目标。

7.辖区企业、单位要切实按同等比例减排,必须制定减排措施,提供检测报告,认真做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新增量与减排量情况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

8.要加快能源结构改变。对于使用燃煤锅炉、窑炉的单位,必须使用含硫低的不粘结煤、兰碳或型煤,减少二氧化硫的排放。

9.加大对辖区内各排污单位废水排放的检查力度,监督各排污单位切实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并提供真实的监测报告,监测频次应不少于每年2次。

10.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在工业企业全面推广清洁生产,全面采用节能降耗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对造纸、石油化工、电镀、印染、建材、食品、热电等行业依法强制进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突出抓好大气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改善辖区空气环境质量

11.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环保、监察、建设、市容、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全区开展2-3次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各类施工工地做好扬尘污染控制工作。继续对辖区扬尘污染状况和降尘状况进行月监测、月通报。

12.开展燃煤烟尘污染专项治理。对集中供热企业、10蒸吨以上锅炉分层次抓好监管。继续实施对全区限煤区内4蒸吨(含4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确保完成5台拆除任务。

13.开展区域大气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西郊工业集中区大气污染整治成果,确保不出现环境污染反弹。

14.开展餐饮洗浴业烟尘、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联合城管、房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开展餐饮洗浴业烟尘、油烟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健全监督机制,解决危害群众健康的油烟污染问题。

四、严格落实环评和“三同时”制度,促进全区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15.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部门要加强与发改委等部门信息沟通,加大环评工作力度,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保证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达到100%。要积极扶持技术先进、污染小的清洁生产工艺和高科技项目,坚决否决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选址不合理的污染项目。居民楼下的新建、改建、扩建餐饮服务项目一律不予审批。

16.加强新建项目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与环保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落实情况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和广度,严格竣工验收程序,确保“三同时”落实率达到100%。坚持“谁审批、谁负责”的建设项目审批责任制,严厉查处未批先建和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推行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制度,实施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竣工验收网上公示制度,确保重大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到实处。

五、全力冲刺创模工作,扎实推进创模“六大工程”

17.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宣传力度,全力冲刺创模工作。要围绕创模未达标项目和达标项目的巩固、提高,扎实推进蓝天、碧水、绿色生态、垃圾清洁、工业治污、城市容貌六大工程,力争年底通过省级环保模范城市验收。

六、以噪声污染防治、辐射和危险废弃物监管为重点,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18.推进环境噪声达标区创建工作,确保环境噪声达标区覆盖率高于70%。加强区域噪声监管,抓好工业生产噪声管理,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做好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19.强化建筑施工噪声环境监管。积极推行建筑夜间施工政务服务中心审批管理,加大对夜间施工噪声扰民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为居民创造正常休息环境。

20.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管理。落实中、高考期间巡回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控制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的各类噪声污染,保证考生有良好的应考环境。

21.认真做好辐射环境管理。对全区放射源和电磁辐射单位实行统一监督管理,严格辐射安全许可,完成辐射申报登记工作,严厉查处非法销售、使用射线装置的违法行为。

22.加强固体废物环境监管。继续加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强化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开展实验室类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试点)工作;加强对化工废物、废弃化学品的综合利用和安全定点处置工作的监督管理。

七、强化环境执法,完善执法手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23.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心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加大重金属污染企业监管力度,取缔、关闭国家明令淘汰的“xx小”、“新五小”企业,严肃查处擅自拆除、停运污染治理设施和偷排、暗排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挂牌督办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加强环保后督察,抓好挂牌督办企业整改验收工作。

24.加快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认真做好排污申报、核定和复核工作,严格限定各类企(事)业单位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总量,禁止无证排污及超标、超总量排污。

25.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加强排污费征收工作,促进全区排污费征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6.建立和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定期公布有关环境保护指标,发布城区空气质量、城区噪声和生态状况评价等环境信息;对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或社会公示等形式,听取公众意见,强化社会监督。加强环保和金融监管部门合作,向金融部门提供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信息。

27.加强环境信访工作。认真坚持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24小时值班制度,对违规单位依法进行查处,确保全年环境信访件查处办结率达到100%。

八、加强监测监察能力建设,提高环境监管水平

28.加强环境监察监测能力建设。环保部门要强化环境监察、监测手段,加强监察、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设备配置,加大对硬件建设的投入,积极开展标准化创建活动。

29.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要完善突发性环境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应急监测和监理网络体系,认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0.加强环境监测和科研能力建设。做好环境质量各项例行监测,扩大分析项目,加强综合分析。要开展影响我区环境质量的前瞻性课题研究,开展技术示范和推广技术成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九、立足服务好环保中心工作,认真做好环境宣传、统计和污染源动态更新普查工作

31.加强环境宣传教育。组织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等有关环境节日的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大力表彰“诚信企业”,及时报道环保工作的新进展、新经验,公开曝光一批违规审批、违法建设、违法排污行为;扎实推进环保绿色信贷管理;开展年度环境政策调研和调研成果评选;加强群众性环保科普活动,养成爱护环境的行为规范,以环境文化丰富精神文明,以生态文明推进社会和谐。

32.认真做好污染源动态更新普查工作。组织实施环境统计及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摸清辖区污染底数,科学分析辖区环境质量变化趋势,为政府环境保护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33.扎实做好环境统计工作。围绕“双减排”,逐步建立污染物排放总量统计机制,确保统计数据质量,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服务。

34.加快环境信息网络建设。加强环保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及宣传工作,以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应用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快信息化办公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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