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拆迁还绿工作方案

2024-05-16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提升我区城区道路景观水平,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以良好的环境迎接年中国中部经济贸易博览会和年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在市的召开,根据市城管委《关于开展拆违换绿迎“两会”的通知》(城管委字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拆迁还绿迎两会的工作部署,对辖区内列入拆迁还绿的点位进行整治,并做好绿化美化工作,进一步扩大城区绿地面积,完善基础设施,改善城市道路景观水平,提升城市发展整体形象。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拆迁还绿活动顺利实施,经区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拆迁还绿迎“两会”活动领导小组。
三、经费保障
此项工作所涉及的拆迁经费,按照市里统一标准进行核算,实际发生经费最终以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城管委审核为准,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7﹕3的比例承担。根据法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临时建筑依法依规处理。
四、任务分工
1、区创建办:负责拆迁还绿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资料收集汇报等工作。
2、区城建局:负责围墙、建筑物拆除后的绿化建设。要按照市园林局的统一规划设计,高质量、高标准对拆除点位进行绿化美化。
3、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负责对需拆除的建筑物进行摸底调查,明确建筑物的产权、用途、面积等事项,办理拆迁手续等,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向市有关部门汇报。
4、行政执法分局:负责点位的围墙、建筑物拆除、执法等工作。
5、区信访局:负责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6、区城市管理局:负责拆迁点周边的环境卫生工作。
7、区委宣传部:负责联系媒体对我区拆迁还绿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8各街办:负责辖区内拆除点位的摸底、宣传、协调等工作。相关街办要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拆除点位的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积极向被拆迁户做好宣传解释、协调沟通等工作,确保拆迁工作顺利进行。
五、实施步骤
根据市城管委的要求,我区共有29处列入拆迁还绿活动点位,本次活动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调查摸底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在相关街办配合下,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点位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确定产权、拆迁范围和测算拆迁金额,办理拆迁手续。同时相关街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区创建办于3月23日前将相关情况报送市城管委。
2、拆除建筑阶段(3月26日—4月30日)
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拆除广场南路23号等四处围墙。该项工作由行政执法分局牵头、区城建局和相关街办配合,组织人员拆除。剩余围墙将陆续拆迁,涉及到产权的建筑物待办理好拆迁手续后,再行拆除。
3、绿化建设阶段(5月1日—5月30日)
行政执法分局将建筑物拆除后,区城建局按照市园林局统一规划,进行绿化施工,相关街办做好配合工作。
六、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拆迁还绿迎“两会”活动关系到我区对外形象,全区各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活动要依法、依规进行。
2、实行目标管理。全区各相关部门都要实行目标管理,明确具体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加强对各项工作的自查,跟踪督促进度,确保“拆迁还绿”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全面完成。各相关部门要坚持每周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
3、强化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明查与暗访、随机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过程动态跟踪、全方位督促检查,将督查情况和考核结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管理,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实、落实不力导致工程延期、建设延误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要求,进行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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