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中心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在相关业务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紧紧围绕全旗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局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精神。以政府采购法为准绳,以服务政府、规范采购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实行“抓基础建制,规范行为;抓宣传,深入调研;抓管理、优化服务;抓创新、提高举措。同时按市局的统一部署和局党组的要求,我们扎实开展了反商业贿赂活动,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事业健康发展,为机关行业作风建设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具体数字如下:(略)
二、工作开展情况
(1)、 全面建设行为规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队伍,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运行。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宗旨,认真组织各项政府采购活动,确保广大采购单位得到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提供了良好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投标法》及相关规定办事,认真履行集中采购机构的职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全面实行“阳光采购”。
(2)、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采购人员廉洁自律“五不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大查处商业贿赂的力度。正确区分正常的商业往来与不正当交易行为,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公正严明。要以治理工作为契机,加大源头防止商业贿赂力度。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查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深入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加强制度建设,把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与深化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结合起来。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效防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3)、内抓管理,外树形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采购中心工作涉及面广,要同各个不同层面的人员和利益群体打交道,这就要求我们工作人员必须忠诚、勤奋、求精奉献的工作态度,坚持爱岗敬业、要有高度的工作作风,结合中心工作特点和规律,不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服务是采购中心的工作核心,采购中心作为财政工作的对外窗口,我们通过各部门监督相结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要求工作人员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把采购人、供应商服务作为作为机关行风建设的大事来抓。制定了《采购中心行风建设实施方案》《采购中心服务承诺》等相关制度。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
(4)、制定更为详细、规范的采购目录,对于货物、服务类等实行采购市场准入制度,规范了供应商的无序竞争。并实行年检制度,对于年检不合格的供应商予以通报并作出下年度不与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为广大采购人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 存在的问题
(1)、由于我们是区级贫困县,财政收入只能保证人员开支、保机关正常运转,属于吃饭财政。没有财力安排事业经费,单位购买物品只能千方百计想办法自筹资金或以赊销办法购置物品。影响了集中采购规模,无法降低采购成本。
(2)、专项资金虽以纳入政府采购,但由于专项资金从立项到批复需要诸多环节,资金到位和项目开工不一致。因此,不能安照正常的采购程序进行操作,存在被动办理采购手续。
(3)、苏木(乡镇)今年才纳入政府采购,程序规范化还需要一段时间,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解决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使苏木(乡镇)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
(4)、进一步扩大采购范围和规模。政府采购范围是采购规模的基础,采购范围是实现效益的有效途径。只有不断拓展范围,扩大规模,才能更好的节约财政资金,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要采取“在工程项目上找突破口,循序渐进;在服务项目上力求新进展,积极推进”的方法,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加大推进财政专项资金、国债资金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的力度;探索建立公共工程实行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的有效机制;凡属政府采购范围的财政性资金项目都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5)、供应商缺席,竞争不充分。由于我旗采购规模小,市级以上供应商受供货与服务成本的约束,参与我旗采购市场竞争的欲望不强。因此,我旗采购市场基本都是当地的供应商,再加上采购人消费习惯和心理作用等一些特殊原因的影响,指定品牌采购的现象严重。且由于我旗政府采购项目一般达不到公开招标限额,采购规模较小,竞争的充分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制约。
(6)、要持之以恒地做好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是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途径。政府集中采购不是各部门分散采购的简单集中,而是通过集中采购的方式使监管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人、评审专家以及供应商在公开的平台上共同操作,从而达到相互监督制衡的目的。这是在管理、执行、监督体制下的集中。是受“三公”机制约束的集中,也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因素,避免暗箱操作的集中。我们一定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尽量公开透明,形成一套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科学合理的集中采购工作运行机制,有效防范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
(7)、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档案管理。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政府采购的真实记录,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监督活动的重要依据。政府采购项目档案是反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及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它记载了在进行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是如何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政策的情况。政府采购部门可以通过这些记录的内容以及资料是否完整真实,作出政府采购部门工作绩效的评价,逐步建立电子档案,实现网络化采购信息共享。
(8)、个别单位还是存在自行采购、化整为零逃避政府采购的现象。对政府采购存在认识上的问题。政府采购作为
财政支出改革的一部分,必须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重视和理
解。我们要努力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努力创造良好的政府采购环境
四、 政府采购工作思路
(1)、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政府采购法》
做到采购程序公开、采购信息公开、努力做到采购供应商满意、采购单位满意、群众满意。建立积极有效的预防商业贿赂机制,规范管理、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采购”、“阳光采购”、“绿色采购”。
(2)、营造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进一步规范采购档案管理,加强政府采购市场准入制度管理。为采购单位提供及时、准确、有效、合法的采购信息。
(3)、积极探索开展工程和服务类采购活动,努力促进各
项政府采购的有序进行。切实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廉洁采购”、“阳光采购”充分体现在今后工作始终和具体采购活动中,以促进预防商业贿赂工作的扎实进展。扩大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力度。
(4)、加强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配合监察、审计、纪检和各部门,对采购中心工作定期进行监督监察。会同质检部门、采购人等对于货物类,如办公自动化设备等进行质量抽查和检验。加强政府采购质量的跟踪和服务。
(5)、加强政府采购队伍建设,随着我旗政府采购事业的发展,政府采购工作倍受社会各界瞩目。政府采购工作任重道远,对我们今后的工作作风和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自觉运用科学理论去研究政府采购工作实施中的新问题。树立法制意识、廉政意识、切实承担起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以新的姿态开展文明的工作作风和良好窗口形象,为全旗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