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的协调会议纪要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20xx 年9月3日,副区长刘xx就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召开协调会议,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目督办、区扬尘治理办、区城管局、区环保局、公安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物流管委会、新都镇、大丰街道、三河街道、木兰镇、新都电视台、兴城公司、区自来水公司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了市政府《研究进一步加强扬尘治理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成府阅〔20xx〕179号)和杨x书记、王xx区长有关指示精神,通报了20xx年7月我区扬尘治理工作在市上的排名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会议议定了如下事项:

  一、各镇(街道)、区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责任,密切配合、全力以赴,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用1周时间完成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切实有效遏制扬尘污染,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区扬尘治理办负责定期梳理各责任单位在扬尘治理工作中应解决的问题,及时通报问题整改情况。同时,要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对全区扬尘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查,确保治理效果。

  三、区城管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城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力度和频率,扩大城区道路冲洗除尘范围;先期介入大件路新都城区段的清扫除尘工作。

  四、公安分局负责落实和加强警力,积极配合各有关部门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会同区城管局切实做好运渣车辆审验办证工作;加大城市主干道货车、砂石车、运渣车等违规停放车辆的查处力度。

  五、区建设局负责做好全区在建工地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未达标的在建工地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督促蜀龙路三期道路沿线成都文旅集团、保利成都实业有限公司等企业的在建(待建)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六、区自来水公司负责加强蜀龙路三期道路两侧绿化带补植和养护工作,确保无泥土外露;及时编制蜀龙路三期道路两侧绿化带路沿石安装工程方案并报区政府审定。

  七、区交通局负责加强所辖道路的清扫、保洁、冲洗、除尘,道路两侧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档降土等工作;加强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和沟通,尽快解决大件路新都段道路扬尘污染问题。

  八、区国土局要按照自身工作职能,加强全区已征待供、待建工地、集体土地内拆迁工地和拆违工地的监管、督查工作。

  九、区物流管委会负责加强园区内道路清扫保洁、道路两侧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档降土等工作;加强对园区内在建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的监管,督促元贞国际机械城等在建工地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十、兴城公司负责货运大道的清扫、保洁、冲洗、除尘和道路两侧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档降土等工作。

  十一、区环保局负责加强环境监测站周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确保20xx年我区顺利完成空气优良天数达315天和空气指数与去年同比下降5个百分点的工作目标。

  十二、由区扬尘治理办牵头,区城管局、区国土局、公安分局配合,大丰街道、三河街道、新都镇、木兰镇具体负责,收集整理绕城高速以内沙石(堆)场、混泥土搅拌站情况,制定关闭、搬迁方案,并尽快组织实施。

  十三、各镇(街道)、各园区管委会、新城区指挥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照市、区扬尘治理工作要求和相关行业管理标准、规范,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工作。三河、大丰、新都等镇(街道)要重点加强辖区内道路清扫保洁、道路接口硬化、裸土覆盖、绿化带提档降土、树池全覆盖等工作,加强在建工地的监管。木兰镇要重点加强成青路、石木路沿线扬尘治理工作及中国塑料城等在建工地的监管。

  十四、区监察局要按照市城管局《关于开展扬尘治理工作专项行政效能监察的通知》(成城发〔XX〕99号)规定,对未落实扬尘治理工作责任、未完成扬尘治理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行政效能问责。

  十五、新都电视台、新都资讯社要加大扬尘治理工作宣传和曝光力度,营造良好治尘工作氛围,切实推进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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