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预算管理 推行部门预算 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通过各项经济体制改革使我国社会经济生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但是财政管理体制虽几经改革,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财政预算制度的基本框架始终未能从根本上触动。改革现行财政预算编制模式,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编制模式已成为当前和今后财政预算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为加快xx县财政预算管理改革步伐,规范预算分配办法,提高预算分配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们在近几年来细编预算的基础上,从前年开始,对编制部门预算进行了有效的探索,使预算编制达到科学、合理、透明、公正并具可操作性,体现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下面就我们的一些做法与体会与大家进行交流探讨。 一、 充分认识编制部门预算的意义 部门预算是市场经济国家普遍采用的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组织形式。当前推行部门预算有利于《预算法》的贯彻执行,《预算法》明确规定“中央政府预算由中央各部门预算组成”、“地方各级政府预算由本级各部门的预算组成”,但在实际执行中部分项目不能细化到部门,因此这是认真贯彻《预算法》的要求;同时,推行部门预算,有利于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对财政预算的审查和监督;有利于预算编制的公开、公平、公正,提高政府预算的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有利于强化预算观念,提高预算管理水平;有利于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针,促进财政法制建设,规范政府行为,依法行政、依法治财。 二、我县编制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我们在推行编制部门预算中总的指导思想是以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为指导,继续贯彻执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合理界定预算管理职能,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改革,早编、细编预算,规范预算编制管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科技、教育、农业等法定支出的需要,保证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进城市化进程等重点支出需要;努力节减行政经费支出,继续规范财政管理,完善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实现财政预算内外资金综合平衡,以增强预算宏观调控能力,提高财政资金运行质量和效益,促进本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以上指导思想,在编制部门预算中,我们确定了编制部门收支预算的几个原则: (一)在政府财力安排上,继续实行综合财政预算。 从1998年10月份起,xx县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以及新预算会计制度要求,开始在县级行政事业单位中进行综合财政管理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产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各类收入实行统一管理,相继制定了《xx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xx县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常性支出包干办法》、《xx县预算外资金统筹办法》等规定,对预算内外财力统一作为政府可支配财力进行安排。财政预算内拨款、财政预算外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统一作为单位预算收入;对单位的支出需求,除法定刚性支出外,原则上确定一个人均收入标准,先由财政专户核拨资金和其他收入安排,不足部分再考虑财政预算内拨款。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各部门、单位将所有资金都作为预算可安排资金,统统汇编到一个部门综合预算中统筹安排使用,有效解决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单位其他资金安排使用几张皮的问题,有利于提高资金的综合效益,更好地保证事业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同时也有效地提高了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 (二)在支出安排顺序上,着力体现公共财政要求。在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前提下,按照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的要求,支出预算安排顺序上首先确保需由财政供给的人员经费等刚性支出和国家政权机关正常运转经费需要;其次确保下岗分流财政应承担的安置资金、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失业救济金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支出;再次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增加科技、教育、农业等法定支出需要;最后是对推进城市化进程、加快县城重点项目建设所必需的资金尽力确保。同时,在编制单位支出预算时,要求各部门在支出预算安排上积极调整支出结构,大力压缩对竞争性和经营性领域的投入;增加对公益型、基础性设施的投入;对服务型事业通过部分或全部采用市场机制运作推向市场。 (三)在预算编制方法上,完善零基预算办法。一直来,xx县对人员经费实行的是零基预算办法,对部门的经常性支出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业务经费按定额”的原则编制。推行部门预算后,我们对事业发展所需的修缮购置和建设支出等专项经费的预算安排,也采取了零基预算办法,分轻重缓急安排项目,落实经费,彻底打破各部门“基数+增长”的粗放型预算编制方法,由单位在确保本部门收支平衡的基础上,提出积极稳妥的总体预算收支方案,以真正按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来安排各项支出预算,以利于不断调整支出结构,缓解财政支出矛盾,更有效地发挥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宏观调控作用。 (四)在支出预算追加上,硬化预算约束。根据以往年度预算编制情况,在预算确定以后,普遍出现频繁追加支出现象,即所谓的“一年预算,预算一年”,不仅严重影响了预算的严肃性,而且使财政部门常年陷入调整追加预算的烦琐事务中,难以抽出时间和精力加强财政监督、研究事关全局和长远的理财战略。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在推行编制部门预算时,要求各部门认真全面地按照行政任务和事业计划的要求,完整地编制部门收支预算,对列入政府工作计划的任务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由政府严格进行岗位责任制考核,杜绝争取经费不办事现象的发生。部门预算一经县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除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事项造成的必不可少的开支需报经县人大批准调整预算外,其他支出项目财政当年不再追加。财政批复预算后,项目之间、科目之间按核定预算办理,由于客观原因变化,确有必要调整的,也需书面报送,进行审批,以强化预算约束。 三、编制部门预算的一些具体做法 实行部门预算,即一个部门的所有经费收支预算在一本预算内集中反映,预算的内容不仅具体到部门,而且要具体到部门下属各单位,更加详细地确定和规范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全面地发挥财政分配资金的职能作用,而不是将政府预算支出切块分割到各部门,由各部门自行分配。因此,部门预算是财政预算的基
础,单位预算是部门预算的基础。部门预算由主管部门本级预算(通常所称一级单位)和所属单位预算(通常称二级单位或基层单位)组成。部门预算既包括行政单位预算,又包括其下属的事业单位预算;既包括一般预算收支计划,又包括政府基金预算收支计划;既包括经常性经费预算,又包括专项经费预算;既包括财政预算内收支计划,又包括财政预算外核拨资金收支计划和部门其他收支计划。针对上述各种预算收支,我们的具体编制方法为: (一)部门一般预算收入的编制 1.应缴收入预算的编制。应缴收入指部门应缴预算款(如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行政性收费收入等)和应缴财政专户款。各部门在编制应缴收入预算时,以实事求是为原则,如实反映收入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本部门的收入预测计划。 2.一般预算收入预算的编制。一般预算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费)、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和其他收入。对财政补助收入,由本部门根据上年支出的实绩及财政补助标准,结合当年实际情况提出需财政补助额度;对事业收入,由各部门根据自身应缴专户收入的执收情况,提出安排意见;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要按照有关财务政策和上级规定依据进行编制。 3.专款收入预算的编制 对专款收入由部门分不同性质、来源的资金项目分项填报,对收入增减变化影响较大的,由编制单位说明具体原因。 (二)部门支出预算的编制 部门支出预算分为经常性支出预算和专项支出预算。支出预算的编制由部门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编制。 1.经常性支出预算的编制。 (1)人员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按所属单位在编人数和县以上确定的工资标准和津贴、补贴标准编制,包括按上述规定应给予干部职工的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等个人工资性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其中定额福利、保障费(包括教育经费、福利费、公积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失业金、住房补贴等)按定额编制。 (2)公用业务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公用业务经费包括一般的公务费、一般业务费、零星设备购置费、零星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一般公用业务费标准根据各机关单位的业务量进行划分,按不同档次制定不同的标准,由部门以规定标准进行编制。其中车辆保险、养路费、车辆费用按预算车均定额编制。对预算内外资金进行匹配的单位按标准分为预算内、预算外二块经费来保障。 2.专项经费支出预算的编制。 专项经费支出预算分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其他专项支出预算。 (1)政府采购支出预算的编制。单位在编制预算中凡属政府采购目录的项目均纳入政府采购支出预算,包括在经常性经费中购置的单价在5万元以下和单价在5万元以上需财政另行安排购置专项经费两部分。政府采购计划一经确定由政府采购中心分期分批统一组织实施。 (2)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编制。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通过预算安排建设资金的基建项目。对新建项目,由部门编制可行性报告并作详尽说明;对续建项目由部门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到位情况、完成投资情况等指标进行编制。 对财政安排资金的基本建设项目支出预算,从立项开始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纳入财政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3)其他专项支出预算的编制。 上述以外的各种专项支出预算,包括纳入专项管理的经费支出和企业挖革改、科技三项经费、支援农村生产建设以及教育、科学、卫生、文体广播等事业性专项支出。这些除编制专项预算外,还需提供详细的项目情况说明。 对于上级要求配套的和政府已确定的支出项目或既定政策,也需逐一提供有关依据。 四、部门预算的编制程序 我们在预算布置、各部门上报的基础上,按预算管理改革的要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编审,并在预算编制管理上实行一个口子对外,在财政内部统一由预算科负责编审,提出县级综合财政预算建议,按程序报县政府确定和县人大批准后,直接批复各部门据以执行。预算编制实行“两上两下”形式。由于预算草案编制是按“零基数法”和部门预算来进行编制的,行政管理费和各项事业费的预算安排数都是应下达到各单位的实际数。因此,预算草案一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就能在很短的时间内下达到各单位,预算的分解下达就比较简单,也更便于操作。 五、需进一步探索解决的几个问题 通过两年的推行编制部门预算实践,我们感到虽然在制度上已使预算安排和编制上逐步程序化、规范化,在实际操作上也取得了一些有效的尝试和探索经验,但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解决: 一是预算编制、审批周期太短。我们目前编制部门预算从各部门上报建议数到人代会后下达预算的“两上两下”时间总共不到半年,而国外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预算编制、审批周期一般为一年,财政部门与各部门间还有一个4个月左右的磋商期,以保证预算的科学性和透明度。因此建议在每年3月份人代会批准当年预算草案后即开始编制下一年度预算,增加的4个月时间主要进行各部门与财政部门的磋商和科学论证,保证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经费。 二是部门预算的编制还缺乏有力依据。编制部门预算应主要有三个依据,既相关法律、部门年度中心工作、经费定额标准,而我们目前的定额标准往往是参照几年来的开支水平来确定一个相对合理的支出标准,这样标准是统一了,但各部门之间由于工作量、工作任务、工作性质的不同,也会导致一些不平衡。因此建议国家能够尽快制定部门预算相关法律法规,建立法定的“零基预算”制度。 三是部门预算与国库改革未能协调一致。实行部门预算,预算编制标准虽然统一了,但财政资金仍在多头拨付和逐级层层转拨,财政将预算资金拨付到一级预算单位账户后,一级预算单位如何再下拨至用款单位,用款单位又如何使用,财政部门无法实施全程监控。因此需要我们加快推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同时要切实发挥财政监督职能,加强财政资金拨付使用中的各种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