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周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情况汇报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加强校园周边的消防安全工作是我们的重要义务,按照**会议指示精神,消防部门积极出动,在校园周边开展一系列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这次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现将排查火灾隐患排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周密部署
总队依托省政府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将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担负的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具体职责明确纳入《福建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推动省教育厅把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学校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逐级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采取召开党委办公会、监督执法例会,开展督查等形式,将校园及周边消防安全纳入对基层消防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强化工作考评,督促落实责任。认真实施消防安全挂点联系制,基层大队主要领导每人至少确定2家寄宿制学校为联系点,每季度至少1次深入联系学校检查消防安全工作,听取学校意见。
二、排查整治,消除隐患
在省教育厅的牵头组织下,成立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工作机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具体负责。针对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和验收等工作环节,总队根据现行的技术规范要求,制定《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消防技术要求》,从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和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内部装修和外墙保温材料,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方面提出规范标准。各级消防部门加强与教育、建设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落实专门人员,认真参与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台帐,逐个填写《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登记表》和《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排查统计表》。各级还结合各类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督促学校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以及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格火源、电源管理,尤其是严禁违章使用电炉、“热得快”等电热器具,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目前,全省已完成对7456家中小学校舍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其中教学及辅助用房13304栋,生活用房6817栋,行政办公用房4094栋,发现火灾隐患9668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678份,投入整改资金872万元,整改隐患5660处。
三、注重宣传,增强素质
各级消防机构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和国家9部门《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中小学教学内容和学校管理人员及教师在职培训内容,切实提高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素质。一是开展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消防知识讲座、灭火逃生演练、军训等活动,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初步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辐射整个社会”的目的。二是依托消防志愿者行动平台。以大、中学生为主体的消防志愿者服务队走街串巷,开展形式多样消防安保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志愿宣传活动150场(次),参加人数10000多人(次),服务对象超过10万人次。三是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层层签定消防安全责任状,真正落实“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消防安全责任管理,营造校内良好的消防宣传环境。
下一步,总队将以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为契机,积极督促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牵头组织,采取有力措施,尽快整改火灾隐患。对检查发现的中小学校火灾隐患,全部纳入年度校安工程项目计划,由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校舍计划中统筹考虑,解决一批“老大难”消防安全问题。对男女生合用宿舍楼疏散通道不畅,以及农村寄宿制中小学宿舍耐火等级低、电线老化、消防水源缺乏等普遍性问题,建议当地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研究解决方案,加紧整治。对短期内仍难以落实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及当地政府,采取临时调整宿舍、减少住宿人员和加强现场看护等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同时,深入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建议教育部门及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长、教师安全教育体系和课堂教育,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经常性地开展组织引导学生疏散演练,增强家庭防火、火灾报警等常识性消防安全教育。将校安工程消防工作纳入“防火墙”工程重要内容,着力推动辖区内的中小学校提高“四个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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