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退休科2022年工作总结

2024-12-27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XX年年,我科在上级人事部门的指导和局党组领导下,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为认真总结全年工作,现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结合当前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对全年工作进行自查。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业务目标完成情况

1、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1)完成XX年年1月机关公务员“滚动升级”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薪级”审批工作

根据贵阳市人事局、财政局《关于办理机关公务员“滚动升级”和事业单位“薪级工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筑人通〔XX年〕42号文件精神,8月7日,在市人大六楼会议室,组织全市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分管工资工作领导及工资经办人员,召开“市XX年年工资工作会议”,安排布署今年的正常晋升工资工作。

截止到8月30日,已全面完成我市97家机关事业单位中8038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从9月1日起,对已审批的数据作进一步的抽查和复核,并于9月14日全面完成复查和统计工作。从汇总的情况来看:

完成全市97家机关事业单位6478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工作,人均月增资22.67元。其中:机关单位及参公单位124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人均月增资14.05元,月增工资1742元,补发工资总额15687元(按9个月补发);事业单位6354名工作人员正常晋升工资审批。其中:管理岗位人员909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962人;工人岗位人员483人。人均月增资22.83元,补发工资总额1305801元(按9个月补发)。

(2)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称)、技术等级变动、岗位调整增降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①审批办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变动调整工资240人;工作调动重新套改工资73人;审核办理工资转移手续160人。审批办理政法干部调整政法津贴12人、公安干警警衔变动津贴调整35人、调整警衔津贴标准337人。

(3)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转正定级工作

全年共审批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47人、奖励晋升工资1人、退伍军人安置2人、基层农技人员浮动工资转固定16人、挂职干部浮动工资32人。

(4)市属参与工效挂钩企业工效挂钩结算工作

XX年年6月,按照企业工效挂钩结算有关规定,完成市属参与工效挂钩13企业工资效益挂钩决算工作。

2、按照上级安排,按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审批工作

(1)完成全市587家机关事业单位8379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的审批工作。人均月增加基本工资285.25元,每月增加基本工资2390132.43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工人)每月发放基本工资合计为8488380元。

(2)完成全市587家机关事业单位8379名在职人员、2342名离退休人员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的审批工作。

(3)截止目前,上级部门未对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规范管理工作进行安排。待上级部门安排布署后,我们将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3、认真执行退休政策,做好退休人员管理,稳步推进二次人才开利用工作

(1)按照管理权限下文批准57名工作人员退休,办理手续64人(含组织部下文在我处办理7人);办理高龄补贴43人、建房补助3人、遗属生活困难补助36人。

(2)按照黔府发(XX)45号文件规定,按时完成全市587家机关事业单位2342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的审批工作。

(3)二次人才开发利用工作

年初,拟定《市XX年年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计划》和《市XX年年二次人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按《计划》和《方案》安排,积极组织退休老专家开展专业技术活动2次。一是组织我市农业系统退休专家到百花湖乡开展“科学养鸡技术专题讲座”。二是组织卫生、农业、教育三个专家咨询团12名专家代表、6名返聘代表召开我市首次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专家座谈会。

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工作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资工作的有关要求,按时在每季度季首8日前,全面完成全年4次全市共102家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审核工作。

5、工资统计工作

(1)截止目前,上级部门未对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年报工作进行安排。待上级安排布署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2)截止目前,上级部门未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年报工作进行安排。待上级安排布署后,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6、机关事业单位技术人才管理工作

(1)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按照方案安排积极组织技术工人参加等级考评培训。通过培训考评,汽车驾驶、文印打字、电工三个工种共37人考试考核合格。其中:高级工3人、中级工23人、初级工11人。对通过考评取得技术等级人员,积极督促所在单位予以聘任,及时落实相关待遇。

(2)完成71名机关事业中小工种技术等级集中统一培训报名工作。

(3)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681名技术工人综合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培训;

(4)完成62家单位639名技术工人调查统计,按时汇总上报贵阳市人事局。

7、其他工作

(1)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有关政策,按照管理权限,下文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3人。

(2)按照管理权限下文机关事业工作人员工伤9人、因公死亡1人。

(3)按照知识分子补贴有关文件规定,下文批准351人享受知识分子补贴。

(4)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后历史遗留工作

①数据复核和工资业务清理

为确保各项表册数据的准确性,避免因时间紧、工作量大造成的失误。从1月19日起,对已审批的数据作进一步的抽查和复核,并于1月25日全面完成复查和统计工作。同时,为确保人员工资管理的连续性,我们及时对工资制度改革后产生的各类工资业务进行清理。截止目前,清理重新审批工作已基本完成。经统计,按现行政策重新办理退休手续43人;职务变动调整工资208人;转正定级42人。

②新版《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升级

根据人事厅、贵阳市人事局对新版工资系统升级工作提出的要求,结合当前我市工资管理信息化实际,我们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新版《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测试培训和正式启用升级培训。

目前,全市各单位工资系统升级全部完成,并已启用新系统处理工资业务呈报审批。

8、按时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及半年、全年工作总结;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14条。

9、新增工作

(1)省属企业子校划转工作

根据省、贵阳市对企业办社会职能划转工作安排,对化肥厂、省铁合金厂、农牧场三所子校拟移交地方177名人员档案作进一步核查,按时完成工资套改,上报《省属企业子校拟移交人员工资审核花名册》。另外,完成盘江化工厂13名退休人员工资套改测算上报;完成伟宏机械厂子校15名在职人员、12名退休人员划转地方工资审批工作。

(2)对水晶集团、兰花水泥有限公司、红枫塑料包装厂、地道药业四家企业部分工种综合计算工时进行批复;

(3)完成全市4家市属企业拖欠103名职工工资摸底调查统计和清欠计划制定,汇总数据上报贵阳市劳动局;

(4)组织召开劳动能力鉴定会,对18名教师劳动能力进行鉴定。经鉴定,有11名教师符合丧失劳动(工作)能力标准,其余7名不符合标准。

(5)报送市二医关于《二次人才开发活动立项报告》到贵阳市人事局审查,做好明年退休专家下基层帮扶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6)全面完成工改审批名册档案整理,装订成册。

(二)共性目标完成情况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的各项决定、决议,狠抓落实,确保政令畅通,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做好重大事项及时请示报告制度。按时上下班,切实做到按章办事。

2、加强目标管理,对科室目标按月分解,落实到人。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经常性督促检查。认真做好工作进度报送,坚持按时报送周报、月报、季报、半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3、积极组织科室人员准时参加上级(包括本局)安排的各种学习、活动和会议,按照要求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同时,完成贵阳市人事局安排的调研文章2篇。

4、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接待来访群众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全年接待来访群众680余人次。对上级转办和局领导安排的信访事件全部处理办结。

5、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一年来,全科室未发生一起泄密事件。严格遵守《省计划生育条例》和《贵阳市流动人口管理规定》,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等工作。

二、采取的措施和做法

(一)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为履行人事工资政策奠定良好基础

一年来,工资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及局党组的各项决定、决议,努力学习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和十七大精神。除按时参加每周一局组织的会议精神、政策文件学习,并按时报送学习心得体会外。同时,加强对工资制度改革后有关工资政策文件的学习,通过学习,逐步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不断提高自身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为在实际工作中,把握好工资审批的原则和规定,认真履行人事工资政策奠定了良好的理论基础。

(二)切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是各项工作顺利实施的前提

为确保XX年年科室各项工作稳步推进、顺利开展。我们在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的前提下,针对技术工人等级考评、二次人才开发等工作的现状,分别制定了《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职业道德及综合知识教育培训实施方案》、《市XX年年二次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计划》和《市XX年年二次人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计划》和《方案》的制定,突出了重点,使得工作更具条理,目标更加明确。在抓工作落实过程中,可以按秩序有条不紊地进行。从而,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工作得以顺利实施。

(三)加强沟通协调,是各项顺利推进的关键

工作中,我们注重与上级部门以及各单位加强沟通协调,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和各单位的协助。如在我市二次人才开发工作中,我们积极与贵阳市人事局协调,在开展基层技术帮扶活动时,争取他们在专家派遣和经费方面的支持,使我市二次人才开发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资制度改革后,后续管理有待加强。如: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规范以及事业绩效工资政策尚未出台,工作较为被动。

(二)新版《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存在如:个别单位数据不能导入及导入数据不能覆盖等问题,给工资业务数据接收和汇总带来极大不便。

(三)工资制度改革有关文件对某些较为特殊情况指导不够明析,不易操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工资管理,继续做好日常工资审批

1、根据国家工资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管理。

(1)严格按照上级人事部门要求,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正常晋升工资的审批工作。

(2)按照工资政策规定,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岗位(技术等级)变动后的增降工资和重新确定工资工作。

(3)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大中专毕业生、工勤人员见习期(试用期)满后的转正定级工作。

(4)根据贵阳市劳动局的要求,在时限内认真完成全市参加工效挂钩市属企业工效挂钩预、结算工作。

(5)就财政统发工资审核中涉及的问题,及时与财政部门协调,在每季度季首8日前,按时完成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参加财政统发工资单位的工资审核工作。

(二)津贴、补贴审批管理规范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工作。

1、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

机关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我们将严格按照省、贵阳市对此项工作的安排布署,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

2、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

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过程中,要着重做好宏观掌控,指导各单位加强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管理工作、加大对改革工资分配制度意义的宣传,破除平均主义思想,树立争先创优的竞争意识。同时,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消除对改革的恐惧和抵触感,解除好职工的后顾之忧。

3、按照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知补、高龄补贴、建房补助及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审批等工作。

(三)退休人员审批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政策,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退休审批及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四)科技人才二次开发管理利用

为贯彻落实省、贵阳市人才开发工作的有关精神,实施人才强省、强市战略,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组织退休专家开展下基层科技帮扶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通〔XX年〕15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定《市2022年科技人才二次开发工作计划》,重点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1、针对我市农村农民群众缺乏卫生保健常识、有病难治

、缺医少药的现状,组织我市医疗卫生系统各大医院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退休医师,利用赶集天为群众义务诊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日常卫生保健知识,提供流行病、多发病、常见病预防治疗咨询服务。

活动时间:XX年年5月16日

活动地点:王庄乡街上村赶集点

2、在尊重老年科技人才意愿的前提下,通过正确引导,积极发动卫生专家咨询团20名成员参与,成立“市退休医师保健咨询服务中心”。为广大中老年人群免费提供饮食健康咨询、心脑血管疾病预防、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咨询地点:市第一民医院(暂定)

咨询方式:电话咨询及面谈咨询

咨询时间:每周星期二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每期提供咨询人员由两名专家组成,轮流安排专家参与。

(五)技术工人等级考评及待遇落实

结合我市技术工人学历、技术水平、技术等级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围绕计划实施,认真做好三项工作:

1、申报考评人员资格审查、集中统一报名

按照黔人资(1996)1号文件规定,组织做好申报考评人员现有技术等级、参加工作时间、身份证、退休安置介绍信等资料的审核工作。

2、考评成绩公布、证书颁发

考试培训工作结束,贵阳市人事局下发考试成绩后,及时打印并在我局办事大厅公布。

公示期满,参与考评人员对考试成绩无异议,及时下文对所取得的技术等级进行认可。同时,通知各单位经办人员交纳照片,统一办理技术等级证书。

3、督促聘任、落实待遇

技术等级证书颁发后,积极与各单位联系,督促单位及时做好聘任工作,做好增资审批工作。

(七)其他工作

1、工龄、工伤认定

⑴严格执行工龄认定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认真开展市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龄变更工作。

⑵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工作。

2、省属企业子校划转移交

严格按照省和贵阳市对省属、市属企业子校移交工作的安排布署,认真做好拟划转人员个人档案查阅核实和工资套改、审批工作。

3、按照劳动工时计算审批有关文件规定,继续认真做好市属企业劳动工时计算审批。

4、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统计年报工作

⑴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年报工作。

⑵在上级部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统计季报和年报工作。

5、工作动态信息、月报、季报报送工作

科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向局办报送。并通过网络传送至上级部门和各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报送信息1条,全年报送不少于12条。同时,按时报送工作周报、月报和季报、半年及全年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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