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考核程序,增强考核的透明性
为进一步增强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透明度,我们要求各单位把其当作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来认真对待。具体来说,就是把好“四关”:一是把好程序公示关。二是把好优秀等次比例审批和测评推荐关。一方面我们依据单位综合目标考核情况,确定优秀等次比例,另一方面,监督各单位进行群众测评推荐,按照德、能、勤、绩、廉、学六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按分数高低结合一年的工作表现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三是把好结果公示和优秀等次人员审核关。四是把好表彰奖励关。经审核的各优秀等次人员经过单位考核领导小组初审“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等几个“一票否决”签字—区考核委员会—区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再下文表彰,进一步增加了考核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