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精选11篇)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1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工作机制,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倡导科学合理的饮食卫生习惯,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食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监督小组

  加强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具体分工,明确职责,层层抓落实。

  组长:黎吉法

  副组长:李启宏、林志夫、蔡文策、吉承惠

  小组成员:关万平、张进、唐其、施致锋、张勇灿、李美洁、李馥丽

  二、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1、利用学校博客网站、黑板报、走字屏出示安全通告,宣传食品安全教育的重要性,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教育方式学习食品安全知识。

  2、利用星期一升旗仪式进行有关食品安全的国旗下讲话。

  3、邀请有关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食品安全讲座。

  4、各班级出一期有关食品安全知识的墙报,开展一次以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综合实践活动或班队活动。

  5、各班主任根据计划上好每学期5次的食品安全专题课,并组织学生观看食品安全影片及阅读《食品安全教育读本》。

  三、消除校内外食品安全隐患

  1、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监管

  学校食堂监管从源头抓起,要求食堂负责人严把进货渠道关,每天做好采购记录,并预留样本做到采购有据可查,严禁购进农药残留及腐烂变质的瓜菜;积极配合卫生监督部门落实卫生防病和食品卫生管理措施,要求食堂必须取得卫生部门核发的《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所有餐具、用具每天洗刷干净后要进行充分消毒,存放食品、餐具的箱柜要经常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外要定期清洗、消毒,以免蟑螂、苍蝇等害虫滋生;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身体健康证,上班时要穿着清洁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同时要规范食品烹饪方法选择的科学性;加强食品卫生日常管理,每天由学校食品安全小组安排专人对食堂食品及卫生进行检查;严禁向学生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依法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后勤管理,让学生吃上放心的饭菜,坚决杜绝学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2、加强校内小卖部的监管

  校内取得营业执照小卖部应办理食品卫生安全许可证,明确进货渠道,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对发现经营“三无”食品及对学生出售烟、酒等行为,立即向相关部门举报,给予责令整改及处罚;对校内无照经营销售食品的小卖部,暂扣了“三无”食品,并对其要求停业。

  3、加强校外摊点治理

  与有关执法部门联系,紧密配合工作,借助执法部门的力量取缔和整治校外无证经营的摊点。同时学校少先队大队部通过检查,约束和教育学生不得到无证经营的摊点购买零食。

  四、制定突发事件

  为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做到万无一失,学校对校园食品卫生突发事件做了各种应急预案,并专门成立应急预案机构,力争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按应急预案做到从容应对。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2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及追责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3

  为了落实尧都区教育局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精神,把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将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加大对幼儿园食堂的监管力度,确保幼儿园全体师生就餐安全,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幼儿园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 夏

  沈文霞

  幼儿园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青

  成员:张文萍

  吴 夏

  沈文霞

  二、建立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尧都区疾病防控中心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方可上岗,工作时佩戴健康证。

  2、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发现未持证,追究本制度执行人及责任人。,

  (二)幼儿园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的食堂卫生清扫工作,坚持环境卫生清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二到三次)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

  (三)幼儿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食品所用原料。

  2、肉、禽类食品专用清洗池清洗,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程序:

  (1)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后,用专用切菜板、专用菜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装用容器备用。

  (2)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持有健康证上岗。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四)幼儿园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原料,采购定期包装食品时索要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采购肉类禽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期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每次采货向货主索取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行后无异常。

  4、食品采购员必须有安全证。

  (四)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幼儿园食堂卫生管理人员应该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识,并对本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培训和教育。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行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五)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幼儿园不得储存亚硝酸盐。

  2、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食品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食品使用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3、调料罐必须有用量标示,标明罐内调料品名、购入调料。

  (六)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清洗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放于消毒消毒柜内消毒。

  (七)幼儿园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在校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幼儿园食品中毒方案。

  1、幼儿园食品中毒:

  组长:张文萍 总指挥负责向上级报告

  组员:许巧巧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

  沈文霞 后勤保障 封存可疑食品待查

  曹艳华 联系并安抚家长

  2、食品安全紧急预案启动

  当共同就餐幼儿就餐后一段时间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品安全领导小组长报告,并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到岗,安全事故紧急预案马上启动。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公信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十x 大以及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市第四次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努力提升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增强公众参与度,逐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营造我市食品药品安全良好氛围。

  二、宣传重点

  (一)“阳光抽检”活动开展情况;

  (二)《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开展;

  (三)“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主题宣传活动;

  (四)工作亮点及取得的成效;

  (五)基层典型工作经验和先进事迹;

  (六)食品药品法律法规;

  (七)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

  (八)有重大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九)基层建设取得的成效。

  三、用好宣传媒体

  (一)与媒体建立良好协作关系。平时,与在眉主流媒体加强沟通和相互协作关系,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亮点工作、突出成效及时发给媒体,以便于在第一时间进行对外宣传。

  (二)在主流媒体上设立专栏。在《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视报·都市周刊》上设立“眉山食品药品安全专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动态和法律法规知识,形成与群众的良好互动。

  (三)运用新型媒介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政务微信、官方微博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动态的实时发布、“12331”投诉举报宣传;设立“科普宣传栏”、“法制宣传栏”等,扩大广大人民群众对饮食用药安全的认知度和知晓面。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严格规范把关。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要不断增强对舆情的预判能力,防患于未然。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相关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科技与宣传科要与各在眉主流媒体协作,设立专刊(栏),统一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对外宣传,正面引导舆论导向。各科室(队)要注重对本业务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自己业务工作中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要进行总结和提炼,对需要进行对外宣传的工作,要认真撰写宣传材料,在报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至科技与宣传科进行对外宣传。

  各区县局要加强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在做好本辖区内的宣传工作的同时,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信息上报市局科技与宣传科。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我市“食品放心工程”建设,努力构建统一、高效的食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提高我市食品安全水平,确保人

  民群众饮食安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科学监管”的理念,以改革、发展、稳定为主线,建立并运行“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监管,各方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监管职能部门的关系,形成监管合力,大力整顿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着力构建监管工作长效机制,形成“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大力提升我市食品安全水平,有效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1、种植养殖环节。全面禁止甲胺磷等5种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7%(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5%以内、水果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2%以内、大米茶叶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1%以内);瘦肉精污染检测合格率达到100%,配合饲料抽检合格率达到97%。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种分别要有增加;无公害畜禽水产品产地认定要有增加。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

  产许可证,100%建立质量安全档案;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2个百分点;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生猪定点屠宰率达到100%以上,城区进定点屠宰率达到100%,定点屠宰检疫率维持100%,病死畜禽和病害肉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3、市场流通环节。城区市场、超市100%建立索证索票制度,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便民超市(食杂店)100%建立进货台账制度;城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农村市场食品 抽检合格率分别提高5个和2—3个百分点。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卫生监督检查覆盖率达到100%,城区餐饮单位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行为查处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以上,食堂和餐饮单位100% 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农村地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旅游餐饮单位的经营行为得到基本规范。

  5、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建设。大力推进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农畜禽水产品源头治理,推进农业标准化进程。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工作,开展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深入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专项整治,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强化现场监督和技术指导,规范种植养殖行为。健全农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切实提高监管能力。

  2、实施市场准入,推行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健全并严

  格落实对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措施,持续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获证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制度,严格落实巡查、回访、年审、添加物质备案、委托加工备案、监督抽查、强制检验等各项日常监管制度,切实提高监管效能。集中整治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严厉打击黑窝点,全面查处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连续两次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建立健全食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溯源体系和缺陷食品召回制度建设。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加工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肉品品质强制检验制度,开展畜禽屠宰加工企业资质等级认定工作,逐步推行屠宰加工企业分级管理。

  3、加强流通监管,完善食品安全溯源制度。健全食品市场行政监管、经营者自律和社会监督等长效监管机制,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行为监管和食品商标、包装标识管理,提高索证索票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推行食品经营者信用等级公示制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对农村食品进货渠道和集市的管理,落实区域监管责任。深入实施 “三绿”(提倡绿色消费、培育绿色市场、开辟绿色通道)工程,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水平。集中开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市场和季节性、节日性食品市场的专项执法检查,特别是对城区中心市场、卤制品、熏制品的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整治力度。突出抓好食品批发市场、小食杂店的整治。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

  治,实施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4、加强餐饮消费监管,推行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卫生许可,依法取缔无合法经营资质的餐饮企业。已取得卫生许可证但不再符合法定条件要求的,要依法吊销卫生许可证。继续完善食品原料索证制度,推进餐饮业卫生监督情况公示制度试点工作,完善餐饮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社区、建筑工地食堂、旅游点餐饮、小餐馆和农村聚餐的整治和监管。加强食品卫生和餐具消毒抽检,提高食品卫生抽检合格率,控制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加强食品卫生监测和危险性评估工作,科学发布预警信息,减少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对消费者的危害。

  5、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小企业、小作坊、小餐馆和各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的食品安全整治和监管,强化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公告退市,并查清其生产源头、进货渠道和销售去向,追根溯源,一查到底。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监督和供应网络,严厉打击利用连锁配送、送货下乡等名义向农村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防止假冒伪劣食品向农村转移。

  6、加强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完善食品安全评估机制。开展市食品安全工作水平评估,促进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加强食品安全软硬件建设和落实监管责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建立统一、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体系和预警体系;建立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和食品安全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7、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素质。

  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使广大群众、学生接受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加大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业务培训力度,有效引导和促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保障食品安全采取的有力措施、取得的显著成效、建立的有效机制,适时曝光一些食品违法典型案件,震慑违法犯罪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1、建立食品安全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加强市、乡镇(街道办事处)两级食品安全委员会、乡镇食品协管站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建立市人民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协管为基础,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联动监管的食品组织领导和责任体系。

  2、各监管部门要按照职能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市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切实发挥综合监督、组织协调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推进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形成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要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3、引导企业真正成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督促其承担社会责任,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进店、不合格产品出厂出店。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企业列入“黑名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二)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经费保障机制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食品安全投入列入公共财政开支的重要内容,加大经费投入,改善执法装备,保障检验监测、监督抽检、信用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机制

  1、建立健全重大食品违法案件逐级报告制度和案件协查协作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的监督、监察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的制约和监督,防止越权乱作为、失职不作为。

  2、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针对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当前时期,在巩固去年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食堂、食品添加剂、食用油专项整治,着力规范学生食堂、民工食堂、农村大型集体聚餐管理问题;解决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标准添加问题;消除散装油销售隐患,打击“地沟油”回流餐桌的违法行为。要做好我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增加对节假日案发的整治活动,使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3、健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应急预案。

  (四)建立健全保障食品安全的推进机制

  1、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和项目数据库。要结合实际,安排制定工作目标推进流程,研究建立绩效考核评估体系,建立重点项目数据库,设立工作台账,倒排时间表,强化评估考核。

  2、建立定期督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组织力量对本辖区、本系统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督导检查,每月向上级政府、上级部门报送一次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确定1名业务部门负责人,专门负责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3、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工作调度制度。定期召开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调度会议,通报进展情况,讲评工作绩效,研究部署下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五)强化宣传,大力营造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强舆论监督,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政府及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举措与取得的成效,进一步增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倡导健康的饮食方式,增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公众积极参加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6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通过广泛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强化全民的食品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支持、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为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贡献。

  二、活动目的

  更好地宣传发动群众,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消费者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及维权意识,推进食品放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三、组织形式

  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指导下,由广告公司及各食品、药品成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四、主要活动安排

  为使宣传活动能取得明显成效,我们将长期的有步骤、有计划在各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如下活动:

  (一)举办广场(街头)宣传咨询活动。

  1、组织单位

  主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协办:农业、经贸、卫生、工商行政管理、质监等部门。

  2、活动内容

  A、图片展:可通过图文并茂的图板宣传食品、药品知识。

  B、现场咨询:联合各承办单位,发放宣传资料,受理投诉咨询。

  C、文艺演出:排演与之相关的文艺节目,通过文艺节目宣传有关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常识。

  3、活动时间:另定

  4、活动安排:略

  (二)创办食品、药品安全信息通报。

  1、宣传内容以食品安全宣传内容为主,根据不同季节针对性的宣传食品安全知识。

  2、宣传规格及宣传周期

  通报规格:8开折页,157克铜板纸,全彩。

  宣传周期:每月1期。

  3、发放范围(途径)及数量

  可通过分众传媒在丽水各餐饮单位设置的宣传盒宣传(全市区共计800只)

  数量:20xx份/期

  4、宣传费用:编辑(设计)XX元/期

  印刷:XX元

  发放:XX元/月

  合计:XX元

  积极利用这一信息平台,向及时、准确、全面地通报我市食品安全信息。

  (三)、制作无纺布宣传购物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20xx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根据这一政策可在全市各药店、菜场、餐饮单位开展一次制作无纺布宣传购物袋活动。

  2、(略)

  (四)举办食品安全知识讲座或座谈会。

  活动安排:略

  (五)开展发送食品安全手机短信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为群众送上温馨的食品安全提示。

  (六)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刊播公益性广告。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专题策划、大力宣传我市近年来食品安全、食品市场整顿的成效,宣传食品放心工程的动态和进展,宣传我市优质食品、知名品牌和优秀企业,传播食品安全信息及科普知识,营造关注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七)各街道、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在当地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商场、集市、学校、机关、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等地悬挂宣传横幅、宣传标语、出刊板报墙报等宣传形式,形成浩大的宣传声势,充分展示我市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视。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7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的工作部署,根据新形势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监管工作需要,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和xx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实施“五大工程”深化年工作部署为契机,紧紧围绕食品安全三年行动计划和20xx年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全面深化我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宣传引导舆论、推进工作、扩大影响的功能,切实做到电视上有影子,广播里有声音,报纸上有文字,网络上有图文,为强化我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四品一械”)监管、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和提高公众自我防范能力创造良好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宣传工作取得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秦义勇,市食品安全办主任,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姚思聪,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首枰,党组成员、副局长

  韦毅,党组成员、副局长

  卢元旦,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谭凤波,市食品安全办专职副主任

  成员:

  蓝静,办公室主任

  张肇峰,人事科科长

  韦艳洁,财务科科长

  肖明,行政审批办主任

  莫舒淇,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科长

  欧轩昂,药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邓超,药品安全监管科科长

  刘自忠,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唐汉生,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覃继征,稽查科科长

  王芳,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甘美荣,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苏毅,食品生产监管科负责人

  黄甫壮,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

  张妮,食品安全综合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谭凤波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蓝静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张妮、梁菊晶、杨帆。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具体实施等工作。

  三、宣传重点

  (一)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的法律法规规定;

  (二)与公众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

  (三)需要及时公布的食品药品安全预警;

  (四)“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

  (五)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

  (六)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

  (七)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八)其他需要重点宣传的内容。

  四、具体举措

  在抓好日常宣传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以下几件大事:

  (一)丰富和完善示范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内容

  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整乡推进”示范乡—环江县大安乡乡政府所在地、七个行政村(社区)和移风易俗公共服务食堂的“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四品一械”政策法律法规信息及科普知识,增强农村群众自我法律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二)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

  根据节气和形势需要,预防发生季节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药害和化妆品危害事件等,在河池电视台、河池日报和局机关网站上及时发布安全预警。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

  (三)在报纸上设立专版进行综宣传合性

  在河池日报上设立专版,每月出版一期。一是刊登与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关系密切的“四品一械”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科普知识;二是宣传“四品一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三是宣传全市系统强化监管的举措以及取得的成效;四是宣传全市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情况;五是宣传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做法、新成效及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情况。

  牵头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人事科。

  (四)开展“四品一械”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通过开展送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活动,进一步丰富公众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

  根据事权划分,在金城江区选取人口密集的社区、市内学校、大型企业等公共场合设立固定宣传专栏,定期更换内容,编撰“四品一械”安全小手册发放。

  牵头科室: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食品餐饮、药品流通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

  配合科室:办公室、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利用通信平台发送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预警信息

  借助移动或联通、电信通讯网络,及时、快捷发送“四品一械”安全知识讯息和警示,增强市民消费信心。

  牵头科室:食品安全综合科。

  配合科室: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药品医疗器械综合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稽查科、财务科、市食品药品监督所。

  五、工作要求

  “四品一械”及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宣传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工程,各科室要认真履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宣传工作是做好“四品一械”监管工作内容之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要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积极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材料,使宣传更好地服务于“四品一械”监管工作。

  (二)协调沟通,形成合力。各科室要增强宣传工作的主动性,及时掌握“四品一械”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要深化大局意识,既要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又要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宣传合力,共同把我市的“四品一械”宣传工作做好。

  (三)健全机制,落实资金。办公室要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激励机制,鼓励大家积极踊跃投稿,组织材料,开展“四品一械”宣传工作;财务科要强化经费保障,为“四品一械”宣传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8

  为适应食品药品监管新形势、新职能、新任务的需要,切实提高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防范意识,进一步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力的工作给予及时指导,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注重提炼好做法、好经验,认真做好动态信息撰写工作,适时向全市推广。

  (五)抓好队伍建设。在日常工作中,要注重对本局干部职工理论知识和业务能力的双重教育,不断提高监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水平。在监督检查中,要注重加强对辖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的宣传教育。在宣传活动中,加强对各级监管人员、农村协管员队伍等宣传队伍的培训,提升基层监管队伍宣传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充满活力、勇于吃苦的宣传骨干队伍。

  (六)确保经费投入。通过跟班学习、以会代训、举办专题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宣传工作骨干、执业药师等的培训。要足额安排宣传经费,确保宣传工作正常开展。

  四、考核及追责

  为督促各单位宣传工作落实到位,市局将进一步加强考评和追责工作。

  (一)专项考核。将信息报送作为专项考核内容,实行计分量化管理。考核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报送得分,各县局(分局)每月至少报送4条,各直属事业单位、市局各科室每月至少报送2条信息,每报一篇得0.1分;二是选用得分,市局选用一篇得0.5分,省局选用一篇得1分。二项得分之和为总得分。

  (二)综合评估。年终考核时将对各县食品药品宣传情况,采取随机走访调查和查看影像资料等方式,对照工作要求的数量和相关情况进行评分评估。

  (三)责任追究。各单位要责成专人负责宣传工作,把其真正抓在手上,做到分管领导到岗到位,责任人员尽职尽责,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于宣传不力,或出现明显疏漏、造成负面影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并计入年终考核减分范畴。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9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精神,紧密围绕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中心任务,以政策宣传和典型宣传为重点,深化“六个一”活动。通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对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知晓度和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满意度。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二、宣传重点

  1、部分职责调整后食药监局主要职能介绍;

  2、《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宣传;

  3、饮食用药安全知识、预警信息;

  4、餐饮、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打假治劣所取得成效;

  5、食品药品行业的监管和诚信档案的建立方案介绍;

  6、有关申请示范街、示范店的详细说明;

  7、药品检验技术支撑;

  8、振兴地方新医药产业的重要举措、企业发展动态;

  9、市民咨询举报投诉办理情况选登;

  10、文明创建与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

  三、重要活动安排

  1、深入开展“走进机关、走进社区、走进企业、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主题实践活动。通过“请进来”、“走上门”等方式,分别向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等领导机关,全面汇报近年来食品药品监管、服务企业、队伍建设、作风建设、创建文明行业等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争取上级部门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开展结对帮扶、咨询服务、广场宣传等活动。

  时间:10月份。

  责任部门: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县纪委;药品市场监管处、药品安全监管处、医疗器械处负责所管辖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局团委负责社区宣传活动。

  2、设计、编印食品药品监管宣传资料。组织编印介绍职能的形象折页以及包括职能介绍、向社会承诺书、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等有关内容的宣传彩页。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3、县广播电台开设“食药监之声”。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4、在电视台播发“滚动字幕”。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5、在xx日报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

  时间:9~10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6、开通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通过与移动、电信等通讯运营商沟通,建立食品药品监管短信平台,向广大市民宣传食药监部门职能、工作成效、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等。

  时间:11-12月份。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相关处室。

  7、开通食品药品监管微博互动平台。通过主流的新浪和腾讯微博,建立市民与食药监局的互动,加大与市民的沟通力度。并向市民宣传安全饮食和用药。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

  8、强化门户网站宣传工作:认真做好市局门户网站内容维护工作,完成政务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及时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各类政务信息。认真做好网上投诉咨询答复工作,确保答复率100%。

  时间:全年。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会同有关处室。

  四、相关要求

  对外宣传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工作涉及面广,标准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各履其职,协同配合,务求落实,保证对外宣传工作有序推进,富有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对外宣传工作是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强大动力。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外宣传工作的协调和领导,强化外宣意识,因地、因时、因事开展对外宣传工作,使对外宣传更好地服务于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要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联系和信息沟通,介绍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进展、新举措、好经验以及典型事例。各单位、各部门要强化大局意识,相互协作、相互支持,真正形成对外宣传的合力,努力营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大外宣格局。

  (三)创新形式,营造声势。各单位、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介绍职能、宣传工作、展示形象”这条主线来部署和安排各项宣传活动。要多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上下功夫,多与新闻媒体打交道,多与新闻记者交朋友,不断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方式,形成强大声势、达到最佳效果。

  (四)统一扎口,注重效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对外宣传稿件的质量,对需接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采访的,要事先精心准备稿件,由办公室审核后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组织实施。

食品药品实施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大局、服务社会公众饮食用药安全需求,坚持团结鼓劲和正面宣传,加强整体策划,创新平台载体,完善运行机制,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形成广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大宣传”工作格局,为推动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具体工作

  (一)开展“五进”活动。各单位针对各自特点和实际,每年都要组织开展进社区、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等“五进”活动,每季度不少于1次,每次宣传受众不少于1500人次。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立展板、现场咨询、发放宣传材料、真假产品对比,回收家庭过期药品、投诉举报现场受理、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大力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科学常识。各县级局组织乡镇(街道)监管站深入乡村和社区,开展宣传活动或巡回讲座每季度不少于1次。市高校新校区稽查队要与各校团委等联系沟通,组织成立专门的食品药品科普宣传队开展宣传工作。每所大学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大讲堂。

  (二)拓展宣传渠道。一是继续巩固原有的宣传途径。各县局统一编印宣传资料、宣传画册,内容要及时更新。根据工作需要,制作适量的宣传展板。巩固拓展药店、超市、餐馆等饮食用药科普宣传站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宣传手册,轮流放置食品药品宣传展板。认真做好局网站改版衔接工作,进一步充实网上信息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发布消费警示,展示食品药品监管队伍新形象。二是开辟新的宣传阵地。发挥新兴平台作用,加强与宣传、普法、电信等部门的合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的宣传渠道,搭建与群众面对面宣传、及时互动的更广阔平台。

  (三)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认真组织开展“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通过开展主题宣传、系列访谈、专题讲座、宣传咨询活动,举办市民开放日、组织企业签名倡议等社会互动的一体化活动,面对面地向干部群众宣传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职能职责,普及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及安全知识,增强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意识。每次主体活动都必须留存影像资料备查。

  (四)构建整体合力。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倡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在媒体上开展诚信倡议,提升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促进行业自律。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参与重大宣传活动,获得社会各界更大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充分调动农村协管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走村入户、大力宣传,积极与老百姓沟通交流、解答疑难,提高群众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主动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风行风监督员和热心市民请进来,向社会各界宣传食药监部门工作举措、监管成效、典型事例,逐步形成整体合力。

  (五)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及时通报食品药品监管成效,适时公布影响较大、情节较严重、具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向群众展示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的成果。着力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加大曝光力度,及时公布行政处罚结果和抽验结果,震慑违法违规分子,引导公众健康消费。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牢固树立“宣传就是监管力”的理念,清醒认识宣传是提升部门形象的必然要求,是扩大社会影响的现实要求,是创新社会管理的内在要求,是实现科学监管的客观要求。要强化主动宣传意识,把宣传工作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业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做到宣传工作与重点工作同步策划安排、同步落实推进、同步检查考核。要克服宣传只是“设点摆摊”等形式性工作的片面和消极思想。

  (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组织协调、新闻发布、培训教育、督查督办和考核奖惩等各类规章制度,实现宣传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准确发布食品药品监管政策措施,回应公众和媒体关注热点焦点问题,形成面向社会、贴近公众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的基本模式。

  (三)强化舆论监督。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工作关系民生福祉,关乎社会稳定,涉及敏感话题,尤其是涉及重大活动、重大案件、突发事件等的宣传报道,要求相关信息公布准确、及时、客观。为保证对外信息宣传准确客观,避免被公众误读,以局机关名义发布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稿件编发或采访报道须经局办公室和分管领导审核同意,统一宣传口径。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县级局要注重对本区域综合工作的推进和评估,对特色亮点工作经验的重点关注和挖掘提炼,第一时间将有价值的工作上报市局,同时适度做好宣传工作。市局各科室要注重对分管工作全市动态的了解和掌握,对市局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及时督促推进,对发现的亮点和有培育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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