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就业是民生之本,是人民群众获得收入、维持生计和进一步改善物质精神生活的基本途径,而就业资金是落实就业再就业政策的基本保障。强化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是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基础。今天市政府召开就业工作会议,就是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就业再就业的工作部署和全省就业工作座谈会议精神,认真解决目前就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用好用活再就业资金,为全面完成全年就业工作目标再动员、再鼓劲。
一、当前就业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去年下半年至今年5月,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省审计厅等部门先后对我市就业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审计,通过检查,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就业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指出了我市就业培训工作中培训时间不足、培训成果不实、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市委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要求各相关部门迅速整改,杜绝今后发生类似问题。但是各地在整改过程中,片面地、错误地对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产生误解,产生消极对立情绪,不仅影响了各地就业资金使用的序时进度,也对就业工作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在上周省政府召开的就业工作座谈会上,省厅周顺明副厅长通报了当前就业资金在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很具有代表性,结合我市实际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就业专项资金结余量较大。XX年末全市就业专项资金结余2788万元,今年6月底结余4435万元,形成这种局面,原因主要有五点:一是上级就业资金投入加大,上半年的中央转移支付较去年同期增长3523万元,增幅39%;二是资金的安排和使用存在跨年度现象,下半年安排的资金来不及按程序使用形成结余;三是因相关政策的调整,影响和延缓了资金使用;四是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导致资金审核、拨付期较长;五是政策落实缩水。上述原因是客观存在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有一个清醒的头脑,在结余资金问题上保持一个合理的度非常重要。特别是财政部门的同志,一定要动脑筋想办法,充分和人社部门的同志协商沟通,把有限的资金用活用足。省厅在明年的资金安排中将会充分考虑各地的资金结余量,对结余量过大的地方将会相应扣减部分资金(这次中央在安排湖北的就业资金时就因为湖北的结余过大,直接扣减了2.7亿元)。
(二)资金运行管理不规范。普遍存在着未专账管理、套取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使用不规范等问题。目前我市的就业资金大多采取的是财政补助资金专户管理,但有些地方在资金的使用中,与其他社会保障资金混用,甚至在社保基金不足时,挪用就业资金。资金拨付随意性很强,有时候往往某个领导签个字,在没有履行任何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就随意拨付资金自行使用,之后也没有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不仅资金的安全性得不到保障,而且还为某些人腐败堕落提供了寻租空间。
(三)违规使用就业专项资金。就业资金的使用是有明确和严格的使用范围和程序的,但各地在使用的过程中,普遍存在着超范围使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违规动用就业专项资金用于建房、大型购置等支出。国家明文规定,就业专项资金不能用于基建项目,目前公开建房的现象确实没有了,但是有的地方却假借公共服务大厅维修等名目,将就业专项资金用于本单位、本部门的房屋维修和建设项目,有的地方和单位则将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设备、小汽车等方面购置,凡此种种,不甚枚举;二是违规扩大就业资金开支范围,用于公用经费等支出。一些地方,由于地方财政困难,财政保障能力弱,因此某些部门和领导就打起了就业资金的主意,动用专项资金来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三是职业培训管理不严,违规培训。主要体现在虚报冒领、超补贴标准、超补贴范围等情况。
二、强化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根据荆州的实际,就业资金的来源主要依赖于中、省就业资金转移支付,就业工作的好坏、落实中省就业工作情况,都将直接影响到省厅对各地就业资金的分配。目前,我省在分配中央财政就业再就业专项资金时,将地方财政困难程度、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情况、再就业资金使用额度、社会保险补贴、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补贴支出、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再就业人数、困难人员再就业人数、享受失业保险人数减少比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人数等10项指标系数挂钩,补助资金实行年初和年中分两次拨付、年度全面考评、全年重点跟踪检查,同时实行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工作开展好的地方在资金分配上给予定向奖励,对工作成效差、预算不到位、资金结余多的地方相应扣减。为推动我市就业工作,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也为了各地能更多的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针对目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着重强调以下两个方面:
(一)振奋精神,规范运作,提高就业资金使用效益
当前,随着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力度加大,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就业工作中存在着畏难、畏责情绪,但作为财政人应该不畏困难,开拓进取,勇于承担就业工作中资金监管、项目审定、提高效益的责任,将就业资金的管理工作上升到党性、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就业资金管理工作的神圣,严格按照中省资金管理的政策,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做好就业资金的保障工作。
1、严格就业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创新就业资金项目管理方式,从源头上规范再就业资金的使用。
(1)强化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科学完整的预算是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前提和基础。首先,各地要根据当年就业工作目标,科学地编制就业资金年度预算。预算编制如果不科学,就不能完整地反映本地就业工作的全貌,也无法确保就业工作目标的圆满实现。如果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会造成某些方面的资金预算不足,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如果某些方面资金预算过大,不使用,将会形成大量结余,造成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如使用,又会导致挤占挪用,违反相关财政法规。
其次,预算批复后要严格预算执行,按照“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原则,切实增强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任何单位、任何个人都不得随意改变预算、突破预算。同时,在预算执行中,要严格按照进度要求均衡执行,不能平时偏紧、到年终又突击执行,形成前松后紧局面,导致预算执行缺乏严肃性。
(2)建立就业专项资金预算基础项目数据库。各地要结合就业工作的重点,针对就业资金支出的不同类别、就业资金分布和使用状况等情况,开展较为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建立数据库。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数据,对就业支出项目全程进行动态管理。
(3)逐步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项目管理模式。按资金性质,将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特定政策补助、劳动力市场建设等实行项目管理,明确重点项目支出和一般性项目支出,同时对重大支出项目参与事前的论证和预算编制,在事中实施跟踪管理,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发挥最大效益。
2、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跟踪,保障就业资金效益,不断推进全市就业工作。
就业资金如何发挥最大效益,一直被市委市政府所关注。省财政厅、省劳动厅XX年联合发文,制定了《湖北省再就业资金管理使用绩效评价试行办法》,这个办法就是指导就业资金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人社部门,通过对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情况的综合分析,将培训就业率、创业成功率、职业介绍成功率、技能鉴定合格率、援助对象就业率、享受失业保险和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下降率、就业资金促进就业人数等指标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实行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综合评价资金使用效益和就业再就业政策,为政府指导就业工作当好参谋、管好资金。
3、规范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确保就业资金安全,全额保障就业再就业工作。
政策是财政管理资金的生命,只有严格执行政策才可能把资金使用好、管理好。当前就业资金使用及管理政策有两个,一个是《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XX]269号),这是我国目前在就业资金管理和使用方面,唯一的指导性文件,也是省政府张岱梨副省长在安排全省就业资金分配时的政策依据;还有一个就是《湖北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鄂财社发[XX]70号),这是财社[XX]269号文件在湖北的具体化,是中央精神结合湖北实际情况的实施细则。除这两个文件外,只要中央不出台新的政策,我们就只能按照这两个文件执行,各地财政部门都要学习好、领会好这些文件精神。凡是违反这两个文件精神的,财政部门都要坚决顶住。同时,还要认真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特别是要向相关领导做好宣传汇报,只有领导们都领会了政策,才能在就业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作出正确的判断、科学的决策。
(二)提高认识,加强监督,推进就业资金阳光运行
就业是党和政府的头等大事,就业资金承载着党和政府的重托,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财政按不低于当地一般预算收入1.5%列入财政预算的那块配套资金是各地从本级少得可怜的可用财力中抠出来的,是纳税人的血汗钱。因此就业资金如果用得不好、不安全,不能发挥最大效益,这不仅仅是工作上的失职,从根本上来说,是对党的犯罪,是对人民的犯罪。近年来惠农等资金“阳光”管理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只有将就业资金置于阳光之下,全社会、全程监督,才能真正保证就业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1、加大对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我们的目标就是要让全社会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及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都了解就业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担保贷款、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税费减免等就业扶持政策。要充分发挥“劳动就业信息网”、“荆州市财政与编制政务公开网”等专业网站的作用,还要采取一切可能采取的措施,通过刊物、网络、多媒体显示系统等多种形式,力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让全社会都参与到促进就业工作中来,让就业政策成为惠及大众的“阳光政策”。
2、加强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公示公告。一是公开使用程序。各地都应在公众传媒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及财政局社保科(股)的显著位置,公示各项就业扶持政策的经办单位、经办人员、审批审核程序、资金拨付办法,使广大就业困难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很快捷的知晓申领、享受就业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让就业资金的使用真正做到“阳光运行”;二是公开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要定期(至少半年一次)公布资金使用情况和享受政策的单位、个人名单、标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同时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将就业资金打造成为“阳光资金”。
3、强化监督,形成制度。各地各部门都要建立和完善就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检查,对就业工作进行全程监控。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完善舆论监督办法,建立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举报制度,重点检查各地新增就业岗位的情况、就业资金的使用情况、就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就业资金地方配套情况及就业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推进就业政策落实,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要加大资金投入、规范资金管理,积极寻求帮助困难人员就业的途径。财政部门要加大就业资金专项检查的工作力度,要通过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各种问题并予以纠正,确保资金的安全。
同志们,促进荆州就业再就业工作,是财政、人社部门的共同职责,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大力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民生为己任,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力推进就业工作,为实现荆州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