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 原系在 公司 职位。现因个人原因将于 年 月 日离职。
为了顺利解除和公司的劳动用工关系,以及技术保密和商业保密的需要,保证公司与个人的正当权益,在此离职之时,本人同意作以下保证:
一、不带走从( 公司)(下称: )获取任何资料。无论这些资料是记载于纸介或胶片上的文档,文件、图片、图表、目录、还是存储于磁盘、光盘上的程序、软件以及涉及工作内容的录像带、录音带等,或足以其他形式存在的资料。
二、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透露在公司就职期间获得的商业机密,包括技术机密、商务机密、财务机密、管理机密、人事机密、薪资机密以及其它经营秘密。
三、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擅自使用公司的上述商业秘密。不利用原有商业渠道和关系从事经营活动。
四、维护公司的声誉,不做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和发表对公司有攻击性的舆论。
五、本人自愿交承诺金贰仟元人民币作为违约保证,如本人离职后半年内有违反以上行为或挖公司客户、学校学员、公司员工,本人愿意接受公司任何惩罚、如未违反以上行为,半年后承诺金无息退还本人。
六、以上保证的效力范围不仅及于公司本身,也及于公司的各下属公司。
七、我将在离开公司之日起恪守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保证人签名: 签字日期: 身份证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