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移区管理后办学情况汇报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一、学校基本情况介绍

马鞍山市第七中学始建于1964年8月,占地面积35196平方米,建筑总面积13680平方米,现有4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2466人,在职教职工140人,其中50岁以上17人(男13人,女4人),35~50岁80人(男43人,女37人),35岁以下43人(男9人,女34人)。高级职称教师43人,中级职称教师62人,中高级职称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70%以上。

学校拥有完备的教育教学设施。建有教师办公楼1栋,教学楼3栋,实验楼1栋,科技楼1栋,科技楼顶层建有华东地区首家倾斜式校园天象馆。

七中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的过程中,形成了“培养学生科学精神,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的办学理念。以“求真求新”为校训,以“以人为本,办学为民,科普特色,发展创新”为办学方针。

七中于XX年11月被正式批准为“安徽省特色初中”,其办学特色是科普教育。七中在多年实践的基础上,总结出“课堂为本,活动延伸,兴趣引导,分层推进”的科普教育实践模式。学校特色教育取得了骄人的成绩,学校先后被确定为全国青少年科普创新示范学校、国际机器人奥林匹克培训基地、全国科学教育实验基地、全国人才幼苗培养基地、省少年科学院二级分院,并多次获得省科普教育先进集体等荣誉;有多人次在国家、省科普活动中获奖,其中1名同学获国家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

科普特色教育的广泛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素质教育的发展,全面提升了学校的办学水平。以2022年为例,学校中考达省示范高中(二中、红星中学)录取标准人数为230人,(其中:二中统招60人,扩招27人,红星统招61人,扩招82人)有17名同学被二中理(文)科实验班录取,列全市公办初中第一名。学校被确定为市首批教学研究基地,被评为省“绿色学校”先进学校、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市首届文明单位标兵等,连续四次获市中小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优秀等级。在“XX年、2022年度全市中小学学校目标综合考核”中,我校荣获“优秀单位”荣誉。

二、移区管理后花山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对学校工作的关注

2022年7月5日,市教育局直属17所学校及幼儿园正式移区管理。花山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明确教育、财政、人劳、审计、档案等部门的各项接收工作,及时做好与学校各项工作的衔接,确保了学校教育教学的稳定和工作的正常运转。

(一)花山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多次深入学校开展调研工作

移区管理后,花山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主要负责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到我校调研,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给予我校全方位的关怀。7月21日上午,花山区教育局领导来我校调研,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办学特色、存在的困难。9月8日上午,教师节前花山区原区长杨勇义到校调研、慰问教职工。11月18日上午,花山区副区长陈刚在区教育局局长宣琳陪同下参观了科技楼各馆室、实验室、校舍,视察了校园环境,看望了教职工并与他们亲切交谈。陈刚副区长还与学校领导及中层以上干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校长关于学校特色教育、学校基本情况以及办学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等方面的汇报。2022年1月21日上午,区委沈德瑶副书记、市科协孙锦才副主席、区科协主席谢燕刚一行来我校调研科普特色教育。2022年4月1日上午,花山区副区长陈刚在区教育局副局长胡劲松的陪同下调研我校校安工程建设及校园整体规划修订情况。

(二)在办学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积极帮助学校制订校安工程建设规划

移区管理后,花山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在学校办学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教师办公经费3000元人的标准仍然保持不变。学生免杂费资金,能按国家规定标准足额拨款到位(500元/生)。在校园基本设施建设上,组织有关专家,对校舍进行了全面认真的安全排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我校共有三栋校舍建筑不符合抗震要求,需要拆除重建,分别是西教学楼、中教学楼和行政楼。有四栋校舍不符合国家新的抗震标准需要加固。分别是实验楼、东教学楼、教师办公楼、科普活动中心。学校上报了《关于校舍拆除重建和对校园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报告》,分管区长多次到校实地察看,提出修改意见,目前规划调整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上报市规划部门审批。

三、移区管理的利和弊

利:扩大区级政府管理义务教育的权限,便于在同一行政区域内统筹协调九年义务教育。

弊:1、我市现有的中小学不多,城市体量有限,人为地将全市九年义务教育(主要是初中阶段)按区域隔裂开,全市各初中阶段教育学校因隶属不同行政区域而容易形成新的发展不均衡。

2、移区管理后,初中阶段的学校在干部交流、教师交流等方面只能在本区内流动,教育资源的充分发挥受到制约。

3、区教育行政部门没有对口的教育教学业务指导机构,对初中的管理更多地是体现在行政事务上的管理,教学业务上的指导还是依赖于市教育教研机构,不利于初级中学教学质量的提高。

4、移区后初级中学的财务管理实行报账制,虽然经过磨合,移区学校已基本熟悉其操作流程和相关规定,但这一做法实际上是取消了学校的法人资格,学校成为事实上的区政府机关的一个二级机构。

四、学校移区管理后存在的困难和建议

原属市教育局管理的17所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及幼儿园全部移区管理,这当中,有10所中小学归属花山区管理,使得花山区教育从层次到规模都有了一个新的变化。与此同时,移区的10所中小学也面临着管理模式的变化带来的一系列新的问题。

问题一:教育行政部门的事权与财权,人事权分离,导致基层学校工作被动,效率不高。

教育是关乎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区级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目前的职能更多地体现于事权上,财权和人事权则由其他部门管理,这种事权与财权、人事权的分离影响了区级教育行政部门职能的发挥。其基层学校干部的配备调整要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人事部门、组织部门共同把关;学校开展一项活动,事先要向教育行政部门请示,再向财政部门报告,运作的过程费时费力,效率不高。另外,区教育行政部门缺少从事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的干部,机关内部机构与学校管理不匹配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统筹管理义务教育中感到力不从心,难以推动区属义务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建议:区委区政府要进一步强化区教育局的职能,充实力量,简政放权。一是充实区教育局的力量,配备有中学教育教学管理经历的干部,担任相关岗位的负责人。二是赋予区教育局中小学人事编制的审定,调整等权限。三是赋予区教育局中小学经费预算,审核管理的权限。四是赋予区教育局对中小学校长以下干部的选拔、考核、聘用的权限。对于基层学校来说,简化办事程序,走进区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事情都能在一个部门得到解决,这是提高行政管理效率的需要,更是服务于基层学校的必然选择。

问题二:基层学校办学过程中非教学行为的干扰,影响学校办学的精力

要让学校领导一门心思投身学校管理,把学校办好,提高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就要尽量减少办学过程中非教学行为的干扰。希望区有关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调主动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建议:一是成立教育服务管理公司,将学校的门面房统一管理起来,通过统一规范的管理,提高门面房的租金,消除安全方面的隐患,提高租金使用的效益。二是通过统一的招标,规范各中小学的物业管理,降低物业管理的成本,发挥物业管理统一调配使用的规模效益。三是通过统一招标,规范各中小学校教辅资料的供应与使用,确定学校办公用品的供应商,代理商。

问题三:干部队伍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缺少有效的激励手段,影响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建议:一是评选区级名师、名班主任、名校长,授予荣誉,给予一定的奖励。二是实施校长职级制、校长任期制、校长聘任制。可以借鉴外地成功的经验,通过校长职级制等的实施,打造优秀校长队伍群体。三是每年利用暑假,分层次组织教师培训,并将其参训的情况纳入对个人的考核。四是人员管理统一,对教师实行“区管校用”,实行无校籍管理。教师全部由单位人变成系统人,统一聘任,统一管理人事、工资,统一配置师资,教师在本区内可以无障碍流动。五是建立城乡师徒结对制度。六是要根据初级中学办学的规律与要求,建立分学段学校领导交流的平台,区教育局党工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可以将小学和初中分开进行,以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七是编印《花山区教育》信息简报,在条件成熟时,建立花山教育网站,编辑《花山教育》内部刊物,以宣传、服务于花山区教育事业。

问题四:教师补员工作滞后,影响学校的正常教学工作

建议:要建立教师补员的工作机制,确保学校在编制范围内所缺少的教师能够得到及时补充。

问题五:绩效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有关政策规定在实践中遇到困难,影响学校和谐发展。

现行的《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的初衷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但从政策公布的那天起,就伴随着异义和质疑的声音,由于政策与制度的设计上存在着“先天不足”,引发教育系统学校教职工普遍的怨言、怨气,影响学校的稳定与发展,使得本来并不突出的矛盾集中显现,也引发教师间的不团结,处在基层学校的校长处于非常被动的局面。一方面要对上负责,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上级的政策;另一方面要充分体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目前,在现行政策规定下很难找到这个结合点和平衡点。究其原因,在于现行政策与制度设计上的不合理。

建议:具体做法是:将现有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师的职称全额发放到每个教师头上,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这里指的是大部分教师)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水平。在这一前提下,有两个方案可供参考。

方案一:政府可按学校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如4%~5%)增加一定的费用,作为学校绩效考核津贴与奖励(包括班主任津贴等的费用),这个比例可以与对学校的考核挂钩适当浮动。方案二:作为过渡办法,调整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允许将班主任津贴等文件中规定的津贴项目列入公用经费支出范围,规定其开支上限标准。

总之,随着移区管理学校的加入,给花山区教育发展扩大了力量,增添了活力,孕育了新的生机,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协调指导下,经过辖区所有学校的共同努力,必将迎来花山区教育发展的又一个春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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