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双方于xxxx年xx月正式离婚,离婚时对位于xx市xx镇xx村xx路xx号的房屋壹处(共10间连同空地一块)未做分割。现甲、乙双方就上述离婚时未分割的财产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条款如下:
一、坐落xx市xx镇xx村xx路xx号的房屋壹处(共10间连同空地一块)按现状赠送给儿子xxx管理、所有;
二、上述房地产赠送给儿子xxx后,儿子xxx有权自主处置,甲、乙双方均不得干涉;
三、儿子xxx有权在条件成就时将上述房地产的产权直接登记到自己名下,甲、乙双方应及时予以配合,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四、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成立并生效。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儿子xxx留存二份。
甲方: 乙方: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