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

2024-11-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全面落实4月下旬国务院召开的节能减排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两个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主题,巩固重点工业污染源治理成果,全面完成节能减排任务,针对当前我县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严峻形势,现就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是基本国策,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切实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十五"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执行各项环保法律法规,解决了一些突出问题,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生态环境保护建设得以加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但是我县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水、气、声的污染不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质量,也制约了我县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环境保护,促进人与然和谐发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一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子孙后代的重大战略工程,各镇乡、县级有关部门务必树立强烈的忧患意识,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发展全局,结合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加快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加强环境保护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目标考核机制

(一)确保全县总量控制指标完成。

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十大惠民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整治,切实改善环境质量,力争早日实现"天更蓝、水更清、气更爽"的目标。今年,市政府对我县下达了XX年主要污染物so2总量控制目标任务,要求so2排放全年控制在XX吨以内。为此,今年要把so2的削减和控制作为重点加以整治,对市平南化工有限公司、市县顺威磷化工有限公司so2排放分别下达削减任务,并确保在XX年11月底完成。

(二)加强镇乡和部门环境保护目标任务考核。

为确保今年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县人民政府将把相关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纳入综合目标内容,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各镇乡和县级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加强重点流域、重点工业污染源的污染防治

根据省、市政府关于开展XX年度工业污染源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巩固和提高我县工业污染源整治成果,切实改善和提高我县环境质量,县政府决定将以下10户企业作为今年我县工业企业稳定达标或达新标的重点整治单位:。各达新标排放的企业要及时筹措治理资金,按进度实施好治理设施建设,改进完善污染防治工艺,并及时申请竣工验收。各稳定达标企业要切实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治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制定好应急处理预案,妥善处理突发污染事故,确保稳定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严密巡查,杜绝偷排、漏排行为,对恶意排污企业,给予从重处罚。县政府督查室会同环保局及各主管部门,对企业治理完成落实情况加强督促检查。

继续加强镇溪河流域生态环境建设,从农村场镇生活污染入手,从严控制有水污染物产生的项目,推广生态农业、生态养殖业,大力建设生态保护林、退耕还林、还草工程,防治水土流失。

四、启动农村小康环保行动

(一)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和举办环保科普讲座等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舆论宣传和科普教育,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觉保护农村生态和环境,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生活、消费习惯,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影响。

(二)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

重点保护好我县镇溪河饮用水源及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严格按照《省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县镇溪河饮用水源保护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水源地保护的硬件设施,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标志牌和界桩;严查对饮用水源水质有影响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或关停搬迁;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实施网箱养鱼,肥水养鱼;加大对饮用水源有影响的乡镇生活污染的治理力度,使水源地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确保饮水安全。

(三)加强农村污染治理工作。

1.开展沱江段水污染防治。重点整治沿河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规模化畜禽养殖等为主的农村污染,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2.防治畜禽养殖污染。对于目前仍不能达标排放的各类较大规模养殖场,抓紧分期治理,发展"畜一沼一农业"生态模式,重点做好镇溪河流域乡镇范围内的及全县其它重点的畜禽养殖场的污染治理示范项目。

3.综合防治土壤污染。开展全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选取有代表性的区域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试点示范,开展农膜污染现状调查,健全农膜销售、使用、回收管理制度,积极开发农膜回收利用技术和可降解生产技术,严格控制农膜的生产和使用,减轻农膜对土壤的污染影响。

4.治理乡村工业污染。制定乡村环境保护规划,将乡村工业发展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对乡村工业统筹安排,合理布局。乡镇企业只能发展无污染或低污染的工业项目,且符合各乡镇规划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高耗能、高污染的落后工业向农村转移,禁止在乡镇上风上水方向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新建企业;严禁新上工艺落后、设备简陋、污染严重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现有未达标的乡镇企业应限期治理,治理不达标的予以取缔或关闭。

(四)加强生态家园建设。

1.开展环境优美镇乡、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加大宣传和创建工作力度,带动各镇乡积极开展争创工作。通过农户、乡村环境综合整治,推动行政村和镇乡环境问题的逐步解决。

2.综合整治乡村居住环境,大力推进农村改水、改厕、改圈,改善农村环境卫生条件,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

五、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

坚持新型工业化道路,合理规划调整工业布局。坚持战略环评制度,对产业规划、区域发展规划、流域规划落实好环评,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论证发展规划的科学性,落实环境友好、资源能源节约的基本要求。以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进步要求为导向,促进工业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

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新污染。全面贯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项目建设管理上,强化环保、工商、卫生、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的紧密配合,共同把好企业准入关。合理选址,严格审批,引导企业选好工艺、设备,促进污染治理技术进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有效防治工业强县进程中的环境污染。

六、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环境安全

目前,我县少数企业受利益驱动,环保意识差,将污染治理投入和治污设施运行视为负担,直排、偷排污染物现象时有发生,导致近段时间污染纠纷不断,甚至诱发了一些群体性事件。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我县节能减排任务的实现,制约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县政府将从严整治。

在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过程中,环保、发改、经商、监察、工商、司法、安监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整治实效。环保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上述环境违法行为,对恶意排污和影响较大、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要从严处罚,直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在环境执法中,司法机关要依法予以支持和保障,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七、严防污染事故,妥善处理污染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近年来,县城油烟、煤烟和噪声扰民问题,日趋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一些重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引起周边村(居)民的强烈不满,厂社关系紧张,极易引起污染纠纷,甚至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千方百计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调处工作。一方面,企业要加强污染治理工作,环保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确定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另一方面,各镇乡、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多做宣传解释工作,及时解决纠纷,防止事态扩大;同时要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群众意愿和动态,把不稳定隐患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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