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村级经济发展的意见

2024-12-18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各村党总支、村民委员会,镇机关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快农村现代化和城市化建设步伐,全力促进我镇村级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推动我镇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进程,现就加快发展全镇村级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发展村级经济的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届六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镇第二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目标和任务,以促进农民增收和增加集体资产收益为中心,以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为抓手,因地制宜开发利用和保护农村各类资源,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城乡统筹发展新格局,为巩固农村基层政权,提升发展活力,推进经济、区域、社会“三大转型”发展,加快实现“两个确保”、“两个进一步提升”目标,提供新的动力。

二、发展村级经济的总体目标

发展村级经济总体目标是:完成或超额完成镇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坚持科学规划、有序发展的原则,通过整合和挖掘村级集体资产和资源,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和理念,使有限的资产和资源发挥最大效益,促进村级总收入快速增长。

三、村级经济发展的扶持政策

1、加快推进集体留用地制度。我镇将在工业化、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在工业集中区或其他功能规划区规划一定比例的土地面积或空间,优先让村级发展各类配套物业或其他增收项目。村发展集体经济增收项目须经镇同意后,再报区有关部门办理手续。

2、营造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宽松环境。村级企业的稳定发展是村集体增收的重要前提。壮大村集体经济,必须为村级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非规划建设区内的现有村级企业、规划建设区内在较长时间内不拆迁的村级企业,凡服从政府发展建设规划和拆迁补偿原则并经规划、国土等相关部门审核后,可适当利用现有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技术改造、扩建扩能。

3、用足用好土地资源。按照“谁复垦、谁受益”的原则,大力整治、开发利用本村的“四荒”资源、老宅基、废河浜、旧窑址等闲散地,增加村集体耕地数量以及挂钩建设用地指标,提升土地增值潜力。镇级使用由村集体复垦取得的挂钩建设用地指标,可根据复垦成本及土地级差收益等因素,向村集体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补偿。

4、实行非税收入增量返还政策。从XX年起,以村级上年度上交的非税收入为基数,对当年非税收入增量部分由镇财政全额返还到所在村。经济薄弱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本镇范围内建设或购置物业用房的,经镇政府同意、区政府批准可实行房产契税零税率。

四、加强村级集体资产的监督和指导

1、建立健全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制度。村级集体资产是全体村民所有。对村委和村级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重大经营方针、投资策略、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要严格控制,要建立健全四项制度:一是集体资产投资占用责任追究制度。集体资产对外投资以及集体经济组织重大项目必须在可行性论证、招标竞选、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决算审计等环节上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二是集体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租赁、承包集体资产开展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按照资产保值增值的要求进行风险抵押。三是集体资产收益管理制度。集体经济组织产权转让回收资金、出借资金的利息、股金红利以及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租金等收益,由专门机构或确定专人收缴,单独建帐、专户存储,并明确其使用途径和审批权限,防止随意支取。集体资产租赁合同期时限一般为二年,各类企业(包括个体工业户)租用的土地年租金一般不低于20元/平方米(不包括土地使用税),用于商业的土地租金可再上浮50%收取,集体房屋、电力设施等资产租金也应当视情适度上浮。四是集体资产台帐登记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实际可建立5本台帐,即:村集体固定资产台账、存量资产台账、剥离资产台账、租赁资产台账、资产收益台账。年终,由镇资产管理办公室对村级集体资产进行年鉴,掌握资产的存量变化情况,并及时调整集体资产管理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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