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系统责任公开承诺书

2024-11-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有效推动区财政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区财政局就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出公开承诺。

一、基本概况

区财政局属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部门性质为行政单位。全局共有干部职工55名,其中局长1名,常务副局长1名,副局长2名,纪检组长1名,股级干部18名。

区财政局共设17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预算科、综合科、国库科、行财科、社保科、会计科(含区财会职工学校)、企财科(含政府采购办公室)、财源办(税政条法科)、基建科、监察科、科信科、基财科(含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承诺内容

(一)法律责任:区财政局具有学法、守法、依法行政的责任;具有维护职工权益的责任;具有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安全管理的责任。

(二)履职责任:区财政局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责任;具有提供优质高效便捷服务的责任;具有协作参与社会管理的责任。

(三)信息公开责任:区财政局具有坚持党务、政务公开的责任;具有重大事项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的责任。

(四)诚信责任:区财政局具有开展诚信教育的责任;具有建设廉洁单位的责任;具有树立诚信、公正形象的责任。

(五)社会责任:区财政局具有社会捐助帮扶的责任;具有参与志愿服务的责任;具有参与、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的责任。

(六)环境责任:区财政局具有资源节约和环保管理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条例,牢记“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思想,积极参加保护环境的各项活动,营造“文明、和谐、安全、环保”的社会环境。

三、措施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成立区财政局履行社会责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常务副局长、副局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局中层干部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负责工作的组织、开展,将履行社会责任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结合,讲求实效。要从履行社会责任的具体工作抓起,从广大群众和服务对象所关心的事情做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使广大群众感受到区财政局所履行的社会责任。要将履行社会责任工作与财政日常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履行责任、开展工作两不误,相互促进,相互推进,确保履行社会责任工作的深入开展。

区财政局自愿主动接受广大群众、服务对象、网络媒体的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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