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防范和杜绝工程建设中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我公司特作如下承诺:
一、保证在施工现场进出口醒目处设立施工安全(警示)规则;
二、制定施工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责任制,配备工程建设项目专职安全员,并认真落实各项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三、所有工程建设施工作业人员都要是经过安全教育和技术操作培训,特殊工种的作业人员须有相应的技术资质证书;
四、工程建设中安全管理的重点场所,地点部位等处都要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
五、建筑施工中需要的各种辅助材料(设备)要有产品合格证书,辅助设备的安装、使用要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六、确保安全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包括农民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保证从业人员熟悉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防范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佩戴、使用;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七、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或行业有关安全标准、规范的要求,制定防范措施,对企业内部的危险部位实施有效监控,杜绝“三违”现象,保障生产经营单位、各环节符合安全要求。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范措施;
八、我公司愿意自觉接受业主、监理、监督单位(人)及社会各界对工程建设中安全生产的监督;
九、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发生任何安全责任事故,我公司愿承担一切责任。
公司名称(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经理(签字): 联系电话:
专职安全员(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三、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 :
本投标人承诺有能力在 (开标时间) 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并做好开标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并对招标人从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时间长短无任何异议。
投 标 单 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四、工人工资支付承诺书
(招标人) :
根据国家、江西省、赣州市有关规定,及贵单位 (工程名称) 施工招标文件要求,我公司对工程工资的支付作如下承诺:
1、贵单位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我公司一定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不发生拖欠现象。
2、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及时与所属各施工班组签订用工协议,并将该协议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3、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根据用工协议制订支付工人工资计划,并将计划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4、我公司在工程开工后,将所属各项施工班组的组成人员名单、联系电话,送贵单位和监理公司备案。
5、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书面通知我公司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如我公司拒付,贵单位有权直接在下次支付工程进度款时直接支付工人工资,同时罚没公司履约保证金30%以上。
6、我公司不按用工协议、计划,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的,经监理公司、贵单位核实后作为我公司的不良行为记录在案,贵单位今后的招标工程项目,我公司均不得参加。
7、贵单位如按合同支付工程进度款后,因我公司不如期、足额支付工人工资而引发工人闹事、围攻、上访等事端的,由我公司承担因此而引发的法律、经济等一切责任。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现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