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工操作安全规程
电工责任制
1、对所辖范围内的一切电器设备负责维护、检查和监视运行;
2、所管区内外线小修工作,有条件也可做大修;
3、做好学校安全管理节约用电工作,负责检查和对用户的安全宣传;
4、对所管范围内一切不合理运行的电器设备或可能造成事故的隐患设备,有权停止其使用;
5、当电器设备发生事故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正确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6、树立一切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理念。
配电室安全规程
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按其职务、工种学习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经市电工管理办公室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和电工证,才能从事规定范围内的电气工作;
2、 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者,应立即劝阻,并说明理由。发现违反工作规程,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应立即制止;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进入配电室内。如因工作需要必须进入配电室者,应由电气工作人员紧随监护。进入配电室应先警告不许靠近设备,以确保安全;
4、非电气工作人员(包括建筑工、油漆工、电话工、电焊工及其他非电气工作人员)在配电室内外进行工作,必须由电工值班人员监护(安全技术等级不低于三级);
5、做好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管好门窗,出门上锁。
木工操作安全规程
木工安全生产及防火制度
安全是学校的头等大事。为保证学校木工生产场地及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工作方针。
2.生产场地存放材料要垛放整齐。易燃、易爆用品(油漆、稀料等)、备用桌椅、木材要隔离摆放,以防火灾。
3.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场地、车间工作时,要穿工作服,带安全帽。工作时要思想集中,坚守岗位,遵章守纪。
4.每天完工后及时清理垃圾(刨渣、锯末等),确保生产场地清洁。要文明生产,文明维护,做到一施一修一清理。工作时不准打逗嬉闹。
5. 工作人员工作时,要认真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使用机械前先检查机械是否正常,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
6.对机械设备(电锯、电刨等)要一学期一检修,确保生产和安全需要。
7.生产场地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8.要备好消防器材。对消防器材要经常检查,确保能够正常使用,以备火灾之患,并要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高空作业注意事项
1.在2米以上工作时,须两人协作,1人在下扶梯,1人在上工作,并要系好安全带。
2.在两层以上楼房安装室外玻璃时,必须系好安全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