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安全管理员致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倡议书

2024-11-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好交通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创建“平安大道”和实施“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街”活动中,我县公安交警大队全力推行“政府领导,各部门负责,全社会参与”的防范交通事故新机制,在完善交通安全组织和驾协组织两套网络建设的基础上,又启用了交通安全管理员,交通安全管理员的职能涵盖了整个交通业务管理工作,必将强化交通安全工作的根基,架起交警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
  平安是每一个家庭的企盼,预防交通事故是每一个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超速超载、酒后驾车、无牌无证、非载客机动车载人、骑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闯红灯、横穿猛拐等交通违法行为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大量交通违法行为的存在就是因为一些交通参与者思想麻痹和意识麻木,不重视学习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没有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发全放在心上,据公安部通报,去年1至3月,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17220起,造成23411人死亡,1188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4.9亿元。无情数字的背后,是千万家庭的不幸和灾难,自觉遵章守法,文明参与交通,这是生命的呼唤。
  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为了大家的幸福,在此我们全体交通安全管理员向全县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出以下倡议:
  一、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加强社会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
  二、自觉遵规守法,服从管理,不闯红灯,不越线,不酒后驾车,不疲劳驾驶,不横穿机动车道,不乱停乱放车辆,不占道摆摊设点、堆场,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三、购置机动车,要先学习领取驾驶证、办理号牌后,再上路行驶。
  四、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要戴安全头盔。
  五、积极主动配合支持交通民警及交通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发生。
  六、遇到交通事故,主动拨打122报警电话,抢救伤者,保护现场,配合交通民警对事故进行处理。
  遵规守法,关爱生命,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你、为我、为他、为大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文明、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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