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和发文字号
1、公文标题的常规形式,由发文机关+主要内容+文种组成。
2、省略主要内容的写法,由发文机关+文种组成。如《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3、省略发文机关,由主要内容+文种组成。如《关于1990年全国清理“三角债”成果和1992年继续清理“三角债工作的公告》”。这种标题形式比较少见。公告写法范文节选!
4、只标文种《公告》二字。
5、公告一般不用公文的常规发文字号,而是在标题下文正中标示“第×号”。有些公告可以没有发文字号。
正文
1、开头
开头主要用来写发布公告的缘由,包括根据、目的、意义等。这是公文普遍采用的常规开头方式,多数公告都采用这样的开头。但也有不写公告缘由,一开头就进入公告事项的。
2、主体
主体用来写公告事项。因每篇公告的内容不同,主体的写法因文而异。有时用贯通式写法,有时需要分条列出。总之,这部分要求条理清楚、用语准确、简明庄重。
3、结语
一般用“特此公告”的格式化用语作结。不过,这不是惟一的选择,有些公告的结尾专用一个自然段来写执行要求,也有的公告既不写执行要求,也不用“特此公告”的结语,事完文止。公告写法范文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