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将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营造公平、公正经济发展环境的根本抓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一系列廉政工作的安排部署,通过优化运行流程、完善监控手段、强化效绩评估、建立行政审批新机制,大力倡导简约之风、效率之风、上项目之风和落实之风,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权力制约,严厉查处吃、拿、卡、要等违法乱纪行为,全市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去年年底以来,我市新上和签约500万元以上项目105个,总投资265亿元,经济社会发展正步入快车道。
一、以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基础,建设阳光责任政务
抓好反腐倡廉必须保持行政权力透明公开运行。
(一)公示责任,透明行政。我们制定了政府工作权力运行流程图,集印成册,统一印发,从市长、副市长到部门领导,从科、室、站、所负责人到具体工作人员,对所承担的行政职权逐一梳理,并进行公示,让群众、让社会监督政府应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公示“责任清单”,有效避免了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滥用职权等现象发生。
(二)畅通渠道,强化监督。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上网工程,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群众利益、容易产生不正之风、滋生腐败的人、财、事、物等及时、如实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同时,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财政支出的重要事项、工程建设的重点项目,都自觉向市委、人大报告,向政协通报;注重发挥市长公开电话、市长信箱、新闻媒体的作用,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三)强化外部预警,及时防控。及时预警是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的关键环节。依据党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五年工作规划》、河北省《实施办法》和石家庄市《廉政风险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制定了《市岗位廉政风险三级预警实施办法》,通过“自查、划级、预警”三位一体防控方法,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和化解廉政风险。“自查”,即通过岗位自查、科室互查、部门联查、领导评议,对照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可能产生腐败的关键环节,查找出各自岗位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划级”,即各单位岗位依据存在问题风险大小和影响程度,将岗位廉政风险预警划分为“红、黄、蓝”三个级别。“预警”,即针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出不同级别的警报,督促有关单位及时防控。这项全新的工作措施得到了中央、省市纪委的充分肯定,中纪委领导两次到我市视察指导,中央电视台也对我市行政权力监控机制建设进行了专访。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规范行政行为
廉政建设只靠外部监管不行,还必须加强内部管理。
(一)用制度管权。在财政管理上,我们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成立了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出台了《集中采购管理办法》,将各部门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集中支付中心,实行一本帐管理,一个口对外集中采购,每年节省资金上千万元;在建筑领域,全面推行了招投标制度,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县级规划委员会和设计方案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建设工程一律由委员会进行审查把关,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的方予以审批,对重大工程,实行市长挂牌督导,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杜绝暗箱操作。
(二)按制度办事。制定出台了《市政府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城市拆迁、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财务支出等重要事项,全部纳入集体决策,并由法制办组织政府法律顾问、有关方面的专家和研究咨询机构进行法律分析和科学论证;对涉及公众利益的水价、热价调整,均召开不同层次的听证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确保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形成了民主集中、分权限权、规则合理、监督到位的管理机制。
(三)靠制度用人。制定了《市绩效考核办法》,建立了以目标、业绩、过错“三位一体”为核心的绩效考核体系,直接运用到干部的选拔任用中。完善干部竞争择优机制,把干部工作的重点由直接识人用人为主,转向以政策、条件、程序选人、用人为主,确定了干部使用的基本条件、优先条件、破格条件和否决条件,使每一个条件都成为干部使用的一个导向。
三、以强化社会治理为手段,提升行政效能
加强专项治理,是保证廉政制度执行的有效手段。我们始终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推进阳光政务为切入点,坚持“查纠并举、疏堵结合、突出效能”,着力建设上下层级监督和左右横向监督相互协调的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查重点。认真开展了医药纠风专项检查,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药价虚高”、收受“红包”等各类违规违纪问题30余件次,批评教育10余人次;认真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格杜绝学校乱收费现象,对全市60所重点热点学校的行风情况实行单评单列;全面取消了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等收费项目,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15件次,查处5件次,批评教育8人次,诫免谈话2人。
(二)治“梗阻”。充分发挥行政效能监察中心的作用,加强行政效能监察。在全市设立了25个效能检测点,通过发放征求意见函、开展座谈会等形式,采取“机关内部考评、社会各界测评、县级领导测评”相结合的方法,从服务对象层面搜集执法部门、执法人员的作风、廉洁情况,激励和约束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对不履行承诺,吃、拿、卡、要以及办事推诿拖拉的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一经发现,坚决追究责任。,共对87名干部进行了效能责任追究。
(三)抓典型。在全市403个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中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立案查处“小金库”3个,涉及金额17万元;检查粮食直补、南水北调等各类资金7000余万元,纠正各类违规违纪问题30余件次;全面推进商业贿赂综合治理,清查薄弱环节和漏洞37项,完善各类相关制度17项。,纪检监察部门共立案查处违法案件5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59人,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
四、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树立良好政风
廉政建设,制度是基础,执行是关键,队伍建设是根本。近年来,我们始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健康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以科学的监督体系管理干部,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
(一)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我们始终把廉政文化建设放在廉政工作的重要位置,率先在石家庄市开通了纪检监察综合性门户网站“党风廉政网”,设立了投诉建议、大案处理等7个功能区29个专栏,让社会公众随时了解廉政动态,让干部害怕上网曝光,从而形成了强烈的廉政网络文化警示;建立了4个市级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精品示范点,创办了《市廉政文化报》,鼓励各级干部积极参与,在参与文化创建中受教育、提素质。
(二)强化廉政责任约束。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总体工作部署,建立了廉政责任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三项”制度,要求所有干部都签订廉政承诺书,建立了干部廉政档案,对在公务接待、用车及人、财、物管理等方面,逐项细化目标,实行季度检查评比,半年述职述廉,定期自查报告,纳入年度考核,将述廉述职情况和民主评议结果记入本人廉政档案。
(三)强化领导自律。坚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每周一市长碰头会会前学法制度,邀请法律专家、市政府法律顾问,深入讲解《行政许可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法规、文件,切实强化政府班子的党纪观念和法制意识。,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工意见》确定的63项重点工作中,涉及政府牵头的共41项,我们逐一分解落实到各副市长,各市长按照各自职责,严格实行“一岗双责”责任制,在抓好分管工作的同时,把廉政工作一同安排、一同部署。一年来,我市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四)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贯彻落实党员干部“十个严禁”,在政府系统集中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先后举办了两期以“两个条例”为主要内容的乡局级干部培训班,组织科级干部观看了《基层案件警示录》等廉政教育片,深入学习、剖析典型案例,做到了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工作安排
,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市委四届五次全会精神,健全完善特色惩防体系的关键一年,也是我市“重返30强”、“三年大变样”和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我们将着力做好以下六项重点工作。
(一)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扩大内需保增长项目情况、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建设工程招投标、产权交易市场和政府采购政策落实、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二)完善反腐败沟通协调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坚决查处一批顶风违规违纪、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坚决遏制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
(三)深化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具有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努力实现社会管理的创新,确保全市惩防体系更加科学、健全和规范。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治懒、治散、治庸、治腐“四治”活动,健全信息收集、效能投诉和处置机制,把干部作风建设不断向深度和广度推进。
(五)继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对所有已建、在建、拟建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的审计、审核和跟踪检查。
(六)加强和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一步完善年初责任分解、年中专项述职、年底责任考核制度,积极探讨“两监督、两结合、一运用”机制对行政权力运行监控工作的促进作用。在坚持责任制专项检查和定期报告制度的同时,加强对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和有牵头任务部门工作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