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纪要通常由标题、正文、结尾三部分构成。
1、标题有三种方式:一是会议名称加纪要,如《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二是召开会议的机关加内容加纪要,也可简化为机关加纪要,如《省经贸委关于企业扭亏会议纪要》、《xx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纪要》;三是正副标题相结合,如《维护财政制度加强经济管理——在xx部门xx座谈会上的发言纪要》。
会议纪要应在标题的下方标注成文日期,位置居中,并用括号括起。作为文件下发的会议纪要应在版头部分标注文号,行文单位和成文日期在文末落款(加盖印章)。
2、会议纪要正文一般由两部分组成。
(1)开头,主要指会议概况,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名称、主持人,与会人员,基本议程。
(2)主体,主要指会议的精神和议定事项。常务会、办公会、日常工作例会的纪要,一般包括会议内容、议定事项,有的还可概述议定事项的意义。工作会议、专业会议和座谈会的纪要,往往还要写出经验、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见、措施和要求。
(3)结尾,主要是对会议的总结、发言评价和主持人的要求或发出的号召、提出的要求等。一般会议纪要不需要写结束语,主体部分写完就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