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范文:镇委学校安保工作实施意见

2024-12-23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5月3日召开的全国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深刻汲取近期一些地方发生的针对小学生、幼儿园儿童的恶性案件的教训,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有效消除校园各种不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对校园的侵扰,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为孩子们的学习成长创造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结合本镇实际,特制定新桥镇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严格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长效机制,积极构建源头预防治理有效、内部安全管理有力、外围治安防控严密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维护校园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争取不发案、少发案,坚决防止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努力实现全镇校园的安全、稳定、和谐目标。

二、工作任务

1、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力量,健全学校安全保卫组织,招录专职保安充实到校园安全保卫队伍;加快推进校园电子监控系统建设,实现技防、人防的优势互补。

2、进一步加强学校(幼儿园)内部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校内外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化解排除可能影响学校(幼儿园)安全的不稳定、苗头性因素。

3、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整治,突出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网吧、旅店等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和无照经营摊点、流动摊点及交通整治,做到严打严防严管严控,确保社会面稳定。

4、进一步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保卫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实现安全教育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增强安全保卫力量,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内部管理到位

1、配强人防、技防力量。按照学校(幼儿园)组织招录、公安机关负责指导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配强保卫力量。中学和中心校级学校至少要配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完小至少要有1名以上专职保安,有住宿生的学校需增配1名专职保安;各幼儿园要配有1名以上专职保安,等级以上幼儿园要有2名以上专职保安,有全托的幼儿园需再增配1名专职保安。专职保安要具有初中学历且年龄在50岁以下,做到着装上岗,持有橡皮棒等必要的防卫装备。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用的原则,在各校园的出入口、围墙、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及校园周边重点部位,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增强校园安保的防控能力。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严格门卫管理制度。各学校(幼儿园)门卫由专职保安担任,严格实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校外人员入校登记和验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和校外机动车入内,严防不法分子混入校园。建立巡逻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组织保安人员每天不定时的对校园及周边各个部位进行巡视,预防和及时发现处理各种治安隐患。建立教师轮值制度。各学校(幼儿园)每天要安排1-2名老师协助保安人员开展入校登记和重点部位巡逻等工作,及时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建立培训演习制度。各学校(幼儿园)要经常组织全体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和防范的意识;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并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各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校园安全排查工作方案,对涉及学校安全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检查,突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发现隐患立即整改。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定期进行检查消防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等;要加强对食堂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食堂卫生准入制度的相关要求,落实相关责任人,防止人为投毒事件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要加强手足口病、h1n1流感等流行性疾病的防控,落实晨检、消毒等制度,切实做到防控有力、措施到位。

(二)加强治安秩序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营造和谐稳定氛围

镇派出所要加强校园周边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和校园周边治安情况复杂的重点部位,加大巡逻盘查力度。对侵害师生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要从严打击、从严查处,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发生的各种治安问题。要加大对校园周边流动人口、出租房、旅店等复杂部位的治安管理力度,消除各类治安隐患,并严厉查处各种不法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整体合力。镇宣传办、工商、派出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网吧管理,严禁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到网吧上网,坚决打击取缔一批黑网吧。镇政法办要牵头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卫生、工商等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无照经营摊点、流动摊点的整治和校园周边交通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无证营业流动摊点和无证接送车辆。

(三)注重矛盾纠纷排查,准确掌握社情民意,防止极端事件发生

镇政法办要牵头组织开展全镇各村居矛盾纠纷的滚动式排查活动,并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教育疏导,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因矛盾积累激化酿成极端事件。尤其是对排查出来的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驻村干部要在第一时间上报,镇政法办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严管严控,避免危害发生。镇民政办、镇卫生院等部门要加强对精神疾患人员的治疗救助管理。镇社会事务办要深入排查掌握各类涉校矛盾纠纷及校园内部矛盾纠纷;各学校(幼儿园)要注重加强师生心理疏导,教育师生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避免因心理问题引发突发事件和案件。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事关社会政治稳定大局,各学校(幼儿园)、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真正担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观念,专门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成立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维护校园安全的经费到位、人员配置到位、装备配备到位。

2、明确责任,扎实推进。要进一步明确各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为安全保卫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落实安全工作,切实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和每个工作环节当中,避免出现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盲点。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镇派出所要不断深化学校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工作,对校园周边出现的治安、交通等问题和其他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镇宣传办要积极报道,宣传造势,把握新闻舆论导向,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3、主动协调,及时沟通。各有关部门既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分析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适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整体合力,推进维护校园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4、强化督查,确保实效。镇学校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对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安全隐患多、治安状况差的学校,要挂牌督办、限期解决问题、限期整改到位。要及时总结安全保卫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形成制度,逐步推广到各个学校(幼儿园),力求安全保卫工作取得实效,实现校园安全、师生平安、社会和谐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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