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教育入手,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
要结合党员、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工作实际,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和党纪政纪教育,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政策法规和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通过一系列的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廉洁从政意识,规范职工的从业行为。党员干部特别是所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三次全会提出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遵循以下八项要求:一是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阳奉阴违、自行其是;二是要遵守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软弱放任;三是要依法行使权力,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四是要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利益;五是要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其利用本人的影响谋取私利;六是要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七是要艰苦奋斗,不奢侈浪费、贪图享受;八是要务实为民,不弄虚作假、与民争利。要把“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作为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纳入廉洁自律、廉政述职的内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二、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要按照“xxxx”重要思想和“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以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切实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一是要切实抓好行风评议整改落实工作,对行风评议中自查到的问题和市行风评议组提出的评议意见,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认真抓好整改;二是对群众提出的涉及我所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要认真查处,坚决纠正;三是对群众和社会各界提出的疑问、存在的误解要耐心地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四是要切实解决工作中的吃、拿、卡、要、生、冷、硬、顶和刁难群众、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强化管理,改善服务;五是要认真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采取相应措施,继续坚持“两公开、一监督”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深化“一站式”服务的内容,切实做好亲民、便民和服务群众的工作,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和高质量的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服务。
三、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查处工作
要建立切实有效的信访处理机制,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按时完成上级纪委下达的信访调查任务,积极协助上级开展案件查处工作。要建立完善定期排查群众反映突出问题制度和信访分析制度,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增强信访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积极妥善地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对因失职渎职引发不稳定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深化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
要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力度。要以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为重点,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十项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党委、纪委的监督,切实接受监督意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要按照建设部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两同时”的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按照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在所内形成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要按照市规划建设局党委、纪委对我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的要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和措施,把相关内容分解到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确保责任落实到位,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和监督机制
不受监督的权力,就会被滥用。因此我们要结合法院实际,突出抓好司法权力运行内控机制建设,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力度。
一是要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证据采信公开、事实认定公开、判决理由和结果公开、执行过程公开、办案纪律公开等公开制度,开发应用电子审务,尽可能使能够公开的一律公开,将“阳光”渗透到审判过程的各个环节;强化案件评查机制。重点抓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完善立案、审判、执行等案件流程的管理制度。重点评查发回重审、二审改判、再审改判以及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执行、拖延执行等案件;
二是进一步规范法官与案件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中介机构人员的往来关系,细化落实回避制度的相关规定,完善法官亲属从业情况制度,防止人情关系对办案活动的干扰;进一步规范在法定程序外为案件当事人专递材料的行为,建立对专递材料试行同意登记管理、专人审查处置的相关制度,防止少数法院干警采用转递材料的方式为一方当事人斡旋说情。
四是强化外部监督。有计划地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到法院视察工作、旁听案件、出席信访申诉案件听证会,并通过落实庭审公民旁听、新闻记者采访及新闻发布会等措施,全面实施“阳光工程”,杜绝“暗箱操作”;逐步拓宽接受群众举报的渠道,完善举报线索的管理机制,充分利用网络举报信箱,并逐步建立对署名举报的反馈机制。
三是全市法院积极推进“廉政监察员”制度及司法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内外监督机制有效衔接的合力,确保各项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公正运行。同时,加大“廉政监察员”履职能力的培训力度。
(二)切实加强法院干警廉洁司法教育。
加强廉洁司法教育,促进法院干警特别是审判人员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坚持廉洁自律,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一是以行为规范教育为抓手,强化职业道德。继续结合深入开展学习时间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以审判、执行人员为重点,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大力开展以公正、廉洁为核心的职业道德教育;
二是以警示教育为抓手,强化自律意识。结合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不懈地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尤其要重视运用发生在干净身边的违法违纪案例开展警示教育。XX年继续加大警示教育培训力度;
三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强化教育实效。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法院、进庭室、进家庭活动,以“读书思廉、文化倡廉、先进引廉、案例警廉、家庭助廉”的“五廉”平台,以创建“廉洁司法示范庭”为抓手,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建设。人有关事项、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领导干部干预、过问案件,滥用司法管理职权为一方当事人谋取利益的监督检查。
二是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负起职责范围内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政治责任。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所有领导干部都要做到审判业务工作与反腐倡廉工作“一岗双责”。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健全配套制度,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贯彻落实。
(四)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
查办案件是规范权力运行、反对腐败重要手段。通过查办案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遏制以权谋私和滥用审判权力的现象,坚决惩治腐败。
一是要重点查处法院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权权交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新型案件,以及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违法执行、拖延办案等严重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的案件。
二是要进一步加大对违反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省委“十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四条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XX年,中院纪检组监察室将加大对基层法院贯彻落实“五个严禁”等各项禁令情况的检查力度。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加大专项资金检查力度,防止侵吞、占用或者挪用涉案财务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发生。着力抓好庭审作风建设,重点解决个别法官在庭审中存在的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行为不严肃、着装不规范、不按时开庭等问题。
(五)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检查
一要紧密结合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强化对本院各部门和下级法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下级院的领导班子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切实加强对本院各部门和下级法院领导班子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贯彻执行上级法院及院党组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干部作风年”及“审判质量年”两项活动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积极参与司法作风大检查活动。纪检组监察室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推动此项活动的开展。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立案、庭审、调节、执行和信访等办案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纠正少数法官在办案工作中存在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