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规定适用于人事助理岗位。
二、岗位职责:
1、 本岗位人员每月需对公司所有员工劳动合同签订进行审核,核实内容包括: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约、解除、离职资料、员工身份证明、联系方式、联系地址等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确保公司员工信息准确无误;
2、 本岗位人员每周需就公司考勤进行管理和记录,并就公司的培训活动和会议所到人员负责登记、记录,包括:姓名、性别、联系方式、培训内容、签到时间、及参与员工本人签字确认等;
3、 本岗位人员每月需及时对社会保险、外劳力综合保险交纳人数进行统计并配合缴纳;
4、 本岗位人员需每月对公司所有在职员工人数进行统计,并列明新进员工以及辞职员工各项信息,对公司从业人员名录进行及时地更新;
5、 本岗位人员负责公司相应规章制度的公布及实施情况监督、执行,并保证公司所有员工签署并确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绩效考核及员工手册等;
三、责任承担:
1、 本岗位人员因工作疏忽使公司出现未签、漏签书面劳动合同情形出现,属于严重失职,公司将扣除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工资人民币200元,若因此致使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经济赔偿,公司有权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2、 本岗位人员对于公司员工考勤记录管理、培训签到及会议情况未作或漏做登记记录,属于严重失职,公司将扣除相关责任人员当月相应工资人民币200元,若因此致使公司培训、及会议情况出现混乱,公司将进行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相应工资人民币300元;
3、 本岗位人员因工作疏忽未及时缴纳或办理公司员工社会保险、外劳力综合保险,属于严重失职,扣除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工资人民币300元,若因此致使公司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扣除当月工资人民币400元;
4、 本岗位人员因工作疏忽,未对当月公司员工名录进行更新,致使公司员工名录不全,而造成公司员工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管理上混乱,属于严重失职,扣除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工资人民币200元;
5、 本岗位人员因工作疏忽造成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未能及时地公布,或未交付员工签字确认,致使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不能正常实施,是影响公司正常的管理活动的行为,属于严重失职,扣除相关责任人员当月工资人民币200元;
6、 本岗位人员离职时必须全部移交其在职期间公司各月份所有员工人事档案信息、劳动合同、培训和会议登记记录、考勤记录、企业员工名册、社保缴纳资料、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档,若未按照公司要求完成移交或者遗失相关资料,公司有权暂缓支付其离职当月工资,若本岗位人员有泄露公司相关的人事档案信息等公司内部人事管理资料的情况,属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行为,公司将扣除其离职当月工资的30%,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7、 严重失职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双方劳动合同;
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公布日期为XX年4月18日;
注明:该规定经过公司相关岗位员工讨论并一致同意通过。
本人已完全悉知且同意遵守上海昱元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人事助理岗位职责规定。
员工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