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联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同意招用该员工为公司暑期工,据有关规定,经双方统一,资源订立本协议。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自 XX 年 7 月 日起至 XX 年 8 月 25 日止。
二:工作任务
经该员工统一,新员工统一安排至生产线从事普通员工工作,承担工作任务,若违反厂方各项规章制度自愿接受处罚。
三:劳动报酬
工资采取计时制,每月工资以总出勤小时计算,计算基础为 5 元/时,另视员工工作表现及工作能力酌情调整或加发奖金。
四:工资发放规定
在职员工由驻厂管理直接发放工资,在次月30日如期发放工资,如遇节假日,则排在放假最近工作日发放。
五:合同终止及解除
1:合同期未满,未经公司批准,员工自行离厂,公司有权不发工资;
2:如因公司原因解除合同,结算所有工资,工作不满合同期,员工提出辞职,按厂规扣除员工30个工时(工作7天以内没有工资);
3:如员工严重违纪(偷盗,打架斗殴,严重破坏生产,罢工怠工,聚众闹事),情节严重者,公司无薪开除,连续旷工2天和月累计3天,视自动离职,无薪结算,终止合同,如有要事,可申请请假。
六:其他
1:本协议经公司代表及员工签名生效,在合同期内具有法律效力,请共同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公司存档一份,员工保留一份);
3:员工辞职需提前15天向公司书面申请,经公司和工厂同意方能办理离职手续。
联亚公司(代表签名): 员工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