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深入推进我局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我局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工作规划》是今后五年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目前,我局系统事业发展正处于全面转入科学发展轨道的关键时期。面对新阶段、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工作规划》的部署抓好我局系统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既是加强反腐倡廉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我局质监事业科学发展,争当全省质监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重要保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xxxx”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贯彻维护党章,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服从和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密结合全市质监工作实际,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为树立和维护质监部门良好形象、实现质监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要求
贯彻落实《工作规划》,要注意把握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坚持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适应,与质监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与贯彻落实“三服务”工作方针的具体措施相适应,与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相适应。
一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争当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总体布局和省局争当全国质监系统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任务目标,把反腐倡廉建设寓于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之中,贯穿于质监工作的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
二是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充分认识和把握质监部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情况,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加富有成效。
三是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以建设性的思路、举措和方法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是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六方面的工作,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增强惩防体系建设的综合效能。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带动整体建设的推进。
五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与年度阶段性任务结合起来,统筹规划、分步实施,使贯彻落实工作更加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
(三)工作目标
今明两年,着力解决权力运行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和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相关改革,修订完善一批当前急需、条件又比较成熟的规章制度。再经过2至3年的努力,建成具有质监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反腐倡廉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使质监部门的党风政风行风明显改进,人民群众对质监部门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反腐倡廉教育
1、深入开展领导干部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xx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及上级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两次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健全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讲廉政党课和举办反腐倡廉教育报告会制度。(人教科、监察室)
3、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参加市、省局组织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教育专题培训班。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专题教育。(人教科、监察室)
4、开展党风党纪专项教育。教育和引导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监察室、人教科)
5、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切实改进领导干部、机关作风和部门行风建设,做到对群众有感情、对工作有激情。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做到为民、务实、清廉。(办公室、监察室牵头,各科、所配合)
6、严格执行《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私)出国(境)管理的暂行规定》,确保因公(私)出国(境)活动有计划、有组织落实。(人教科、监察室)
7、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办公室)
8、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全系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加强对全系统每年一次纪律教育月活动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纪律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监察室、人教科)
9、落实《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丰富“三会一课”内容,创新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主题教育形式,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人教科、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0、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质监系统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质监信息》和局网站要重视反腐倡廉稿件征集和信息发布,组织引导对反腐倡廉网上宣传和热点问题讨论。(办公室、监察室、人教科)
(二)健全反腐倡廉制度
11、完善党内民主集中制的具体制度。进一步完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议事规则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推行党组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人教科、办公室)
12、健全党内通报、情况反映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质监事业改革发展、企业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都要严格执行重大决策规则和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进行论证,发挥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按有关规定进行社会公示和决策听证。(办公室、法规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3、健全党内监督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重大事项报告和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具体规定。(人教科、监察室)
14、完善质监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制度。严格执行“十不准”、“八严禁”等规定;根据形势发展和情况变化,适时就规范从政行为提出新的有针对性的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5、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在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对党员、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的基础上,制定完善对聘用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监察室、人教科、直属单位)
16、认真执行纪检监察机构依法依纪办案、规范办案工作的规定,认真落实我局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在查处和预防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协作的若干意见》。(监察室、法规科)
17、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制度。认真落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处理和协作配合工作的暂行规定》、《省局纪检组监察室交办重大事项挂牌督办管理规定》,参照省局《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干部教育监督,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检查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18、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建设。从年开始,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评估和完善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抓好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办公室、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三)强化监督制约
19、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监察室、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0、加强上级党组和纪检组对下级党组(支部)及其成员的监督。认真执行《关于建立健全市质监局党组抓基层党组织责任制的意见》,完善市局党组对下级党组(支部)成员的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加强党组内部监督,主要负责人自觉接受党组成员的监督。加强同级纪检组对党组成员的监督。(人教科、监察室)
21、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坚持和完善人事部门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党组讨论前,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有效防范考核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完善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坚持完善公务员考试录用制度、事业单位职工招考制度、聘用人员管理制度。(人教科、监察室)
22、加强对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认真实施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行为。推行网上审批和行政审批电子政务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推广“阳光执法”,实施“开门审案”。(法规科、有关科室)
23、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落实财政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办公室、财务,监察室)
24、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市局党组成员每年要参加一个以上的下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人教科、监察室)
25、认真执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监察室、人教科)
26、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批评和建议,定期走访、通报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办公室、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7、监察机构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行绩效管理和行政问责制度。严肃查处违反政纪的案件。(监察室、办公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28、落实处级及以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实行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强年度经济审计、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促进审计结果落实。(办公室、财务,监察室、直属单位)
29、深化政务公开。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和管理,优化办理流程,完善环境设施,保证行政权力依法、公正、透明运行。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实施,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和监督检查制度。推进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办公室,法规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0、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增强接受舆论监督的自觉性,把握正确导向,注重社会效果。(办公室、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1、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落实到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的各个环节,最大程度地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四)深化体制机制制度改革
32、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选举办法,加强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及考察谈话等环节监督检查,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完善领导干部任期、回避和交流制度。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坚持和完善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年度考核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相结合的“双考核”制度,重视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运用。健全事业单位用人制度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制度。(人教科、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3、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严格执行资产管理办法和配置标准,加强资产登记、清查。(办公室、财务、直属单位)
34、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继续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办公室、财务,人教科)
35、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实施严格的资格预审、招标公告发布、投标、评标定标办法。健全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机制。(办公室、财务,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6、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扩大政府采购的范围和规模。严格实行“管采分离”,加强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管。(办公室、财务,直属单位)
37、完善企业产品质量信用记录,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质量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38、推进质监系统社团组织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自律,促进发展,规范服务和收费。(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五)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39、深入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今明两年,总结推广去年专项整治的成功经验,重点搞好十类产品质量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严格市场准入和监管,认真解决有害物质超标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穿的安全,盖的舒心,吃的放心、住的安心。(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
40、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食品安全监管两个链条,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和产品质量责任追究两个体系。(质量科、食品科、直属单位)
41、严肃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坚决查处责任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腐败行为。(办公室、监察室)
42、继续开展农资打假“三下乡”活动,坚决惩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行为。(稽查分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3、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的设置、考试、鉴定、培训、收费和发证。加强对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乱办班、乱发证、乱收费等行为。(监察室、人教科、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4、健全防治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完善社会监督员制度,积极参与市组织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和政风行风热线工作。(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45、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受贿、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执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隐匿、侵占、挪用国有资产的案件,包庇纵容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案件。严肃查处贿赂案件,既要惩处受贿行为,又要惩处行贿行为。(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6、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重点查处行政许可、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等领域以及执法稽查、检验检测、认证评审、名牌推荐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监察室、有关科室、直属单位)
47、严格依纪依法办案。严格履行办案程序,按照规定权限使用办案措施。完善来信来访实名举报办理规定,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案件办案工作问责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依法保障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监察室)
48、改进办案方式和手段。加强对新形势下质监部门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增加办案科技含量,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监察室)
49、健全查处案件的协调机制。各级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案件查办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纪检组长要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纪检监察机构要加强与其他执法执纪机关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监察室、直属单位)
50、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监察室、直属单位)
三、切实抓好《工作规划》的贯彻落实
(一)深入学习宣传。
各级各部门要周密部署,认真抓好《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学习宣传,纳入党组中心组的学习内容,列入各级党员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全面把握《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基本内容。准确理解党的xx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决策,深刻领会xx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及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
(二)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支部)作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责任主体,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各级党组和领导班子的重要议事日程,与质监事业的改革发展和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级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组抓好任务分解和落实。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细化任务分解
各牵头单位(多个责任部门中排序第一的部门)要履行主抓职责,会同有关部门抓好分解任务的落实;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各单位(部门)要按照本贯彻落实意见,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相关任务和工作的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同时要确定一名领导同志具体抓;要把相关任务分解到部门,细化到岗位,落实到人头,并逐一明确时间进度、工作要求和具体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
要建立健全督查、评估、考核、奖惩等工作机制,把贯彻落实《工作规划》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估范围,作为工作实绩、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对工作进展情况的专项检查,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不抓不管,敷衍应付,以致造成工作落空、出了问题的单位和部门,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