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2024-12-29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精选7篇)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1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_年1月1日始至20_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建议添加: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建议添加)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2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约定,由乙方处理甲方(地址) 及房屋拆迁事宜。为明确双方之权利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处理甲方因建设需要之拆迁相关的事项及周边的建筑物。

  第二条 费用

  乙方在处理委托事务时,甲方付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进场时,先付 万元整(小写: 元);待工程结束后,甲方向乙方付清剩余款项(税款由甲方负责)。其它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拆迁过程中之一切事务由乙方负责,垃圾清运、场地平整,在拆迁工作整体完成后,向甲方移交工地。甲方向乙方移交工地后七日内拆除完毕。

  第四条 违约责任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完成拆迁工作的,由甲方监督实施,达到甲方要求为准,甲方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移交工地,所造成的后果全部由甲方负责。

  第五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精神予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条款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与被拆迁户签订的拆迁合同,应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房屋拆迁合同》的条款规定,否则甲方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均应由其负责赔偿。

  本合同一式两份。合同正本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3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所有房屋全权委托于乙方进行房屋装修并同意在约定的期限全权委托管理,有关事宜达成约定如下:

  一、委托管理房屋的基本情况

  1.甲方将坐落在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天珑广场三幢 室商住两用(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给乙方进行管理。该房屋结构为 层高层,所在的楼栋总层数为 23 层;现状为毛坯/非毛坯,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房屋所有权人姓名或名称:

  甲方若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须提供甲方拥有该房屋产权的其他相关证明,并出具《声明书》;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告知乙方该房屋在订立本合同前(甲方勾选):已/未设定抵押。

  2.该房屋现有的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以及需约定的有关事项,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附件一》中加以列明,作为甲方交付该房屋的交割依据。

  3.甲方须确保有权对该房屋进行委托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确保房屋相关共有权人同意由甲方出租房屋等。如因房屋产权等其他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依约履行,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全部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约定内容:

  1.甲方全权委托乙方管理该房屋,并授权乙方对外转租或分租,用途为:办公或居住,供乙方民宿或共享会议室、办公室等商业功能使用。乙方通过为甲方提供装修服务、对外租赁服务、管家服务确保甲方取得租金收益。租赁期限为20xx年4月 日,即从本合同签订日起第四日起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4月 日。

  2.装修期。房屋委托期间内,由于乙方需按照自身品牌要求对甲方的房产进行再次装修,给予二个月免租期,甲方同意装修期不取得收益。

  3.该房屋原始户型为 1室,乙方可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优化(如拆除、新砌等),乙方持有优化成2室1厅1卫等其它使用户型的权限。

  4.装修服务.甲方同意乙方在本房屋现有结构基础上进行装修,允许乙方改变墙体颜色、房间数量、隔墙、更换智能门锁(包括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等,以达到最大的使用率,甲方须予以配合,装修由乙方承担。乙方根据现场情况,可更换智能门锁的,由乙方免费更换。本合同20xx年期满正常履行完毕后,更换的智能门锁还房时不再拆除,无偿赠送甲方。

  5.该房屋所发生的物业管理及电梯使用、维保、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按期自行缴付于物业公司。

  6.乙方按照以下勾选的方式将上述甲方租金收益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乙方20xx年开始运营前六个月按月支付,从第七个月开始提前五天按季度租金支付给甲方。

  7.双方约定,乙方应确保甲方按如下标准享有租金收益:

  第一阶段

  免租期20xx年4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

  三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5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物业费由乙方单独支付甲方,由甲方交给物业,以此类推。

  第二阶段

  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础上递赠6%,三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7.10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

  第三阶段

  20xx年6月10日至20xx年6月9日在前三年基础上递赠6%,四年不变,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9.32元(不含物业费)结算,应支付总额合计 元。

  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果乙方继续租用甲方房屋,同甲方沟通达成共识可续签合同,在十年租赁期间,乙方发生盈亏风险与甲方无关,如产生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如果期满不再续签,乙方交清在使用期内所有水电费用,方可交付给甲方。

  9.本合同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即向甲方支付首期租金款项 元。余下每期租金乙方将在每期当月的(勾选)15日/30日支付,遇节假日顺延。

  甲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为:

  开户人:

  账号:

  开户银行: 支行

  若银行账户变更,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应在乙方付款日前10日提供其本人指印的巜收款账户变更确认函》送达乙方,如因甲方/甲方委托代理人导致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1甲方保证其对该房屋享有签署本合同的权利,如因产权、出租权纠纷等甲方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在合同有效期间,甲方需抵押该房屋或需出售该房屋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向抵押权人或受让人披露本合同及相关对外租赁合同的存在。如受让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及相关对外租赁合同,乙方可视为甲方无违约责任。

  1.3在合同有效期间,如果三号楼内统一改装天然气、电路、水路等所发生的改装费用或添置硬件等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不得拒绝改装而影响乙方的运营管理。

  1.4在合同期内,甲方在未征得乙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对该房屋的装修及设施、设备进行任何处置。

  2.乙方的权利义务

  2.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租金收益。

  2.2在合同期内,乙方享有管理自主权,负责该房屋的管理,并处理与该房屋出租、短租、办公、会议室全部事宜,乙方负责承担该房屋因租赁使用产生的水、电费用。

  2.3在合同期内,乙方可以对该房屋进行全面装修改善(包括增设附属设施、设备等)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2.4在合同期间,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物业管理及电梯使用、维保、更换费用等,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办公的,因此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2.5在合同期间,如甲方拒绝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维修义务和修复责任,而造成该收益损失的,乙方有权在甲方应收的资产收益中扣除并按违约责任追偿。

  四、房屋交付

  1.甲方应于向乙方交付起始日前结清房屋相关费用,如甲方延期交付房屋产生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从应支付给甲方的房屋租金中扣除并代为缴纳。

  2.甲方应于20xx年 月 日前交付房屋,延期交付房屋的,相应期限顺延。

  五、房屋维修的约定

  1.在合同期内,如若房屋或物件发生故障,秉承“谁产权谁负责”原则,针对非人为原因而产生的维修项目做以下说明,对于开发商改造的烟道和水管非乙方人为造成,对于此类造成维修甲方同开发商协商解决。乙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2.如不在双方约定的范围之内,根据“谁损坏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人为产生的维修项目由乙方负责维修、改造。

  六、房屋返还:

  20xx年合同期满,乙方添置的家电类自行撤走,家具类及所有装修无偿赠送甲方。未满5年内,如乙方因故不能继续履约,乙方可有权处理家电类和家具等装修物品,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装修费用。

  七、合同解除:

  1.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解除本合同,甲乙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2.因政府征收征用等情形,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但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合同解除遭受的装修/适配/运营损益等产生的费用和承租人搬迁等产生的费用。

  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1因甲方、甲方亲友、邻里或其他由甲方原因导致的第三方行为,妨碍或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办公的。

  3.2隐瞒房屋重大瑕疵或不合格影响房屋出租或承租人居住或办公。

  4.甲方明知乙方存在利用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四款情形之一的,应按违约发生时房屋月租金的20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情形之一的,应按违约发生时房屋月租金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提前解除的,甲方须赔偿乙方遭受的一切实际损失,包括并不限于:乙方当期月收益2倍的营业损失+乙方投入的装修/适配/前期市场开发/推广等产生的费用及诉讼费/律师费(装修/适配等费用计算时可按本合同已履行的实际租期进行折旧)。

  九、补充条款:

  1.1因乙方正在筹备期间,公司尚未正式成立,待公司成立以新公司名称做为乙方签约方补盖公章。

  1.2本协议由乙方经办人代办签定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首批租金款项由具体经办人安排负责,后期费用由新成立公司财务统一转账。

  1.3甲方均不得以“新公司名称未确定为由或者以签约时乙方公司尚未成立为由解除协议,如发生甲方承担乙方装修所有支出费用。

  十、其他条款

  1.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代理人代理签署的,须提供甲方签字并按指印的《委托代理书》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并订立补充条款,如协商不成立,一方可提交合肥仲裁委员会仲裁。

  3.甲、乙双方向前述对方联系地址寄送法律文书的,即视为法律文书已经通知并送达对方。

  4.本合同经甲方签名并按手印及乙方经办人签名并按手印方可生效,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盖章或按手印):

  经办人(签字):

  甲方:

  (签名、按手印)

  甲方委托代理人

  (签名、按手印)

  签订时间:年月日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4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____

  为了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甲方将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及周围的物业管理工作委托给乙方代管理,其具体条款如下:

  一、委托代管时间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暂定为两年。

  二、乙方接受代管理后,须在一个月内,将其警卫室给予搭建完成。

  (建筑面积约为____平方米,该建筑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三、本协议书签订生效后,甲方应在此时的下个月初付给乙方警卫人员每月________元生活补助费。

  四、合同生效后,该物业的水电费应由乙方负责收、缴、交。

  五、现有的房屋的租金,由甲方负责收缴。

  六、合同生效之日后,所签订的任何房屋租赁合同、广告租赁合同、

  场地租赁合同,甲方应将租赁房屋、广告、场地的年租金的3%费用作为一次性奖励给乙方。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方(甲方):________

  被委托方(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方):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一、房屋情况

  1、甲方委托的房屋位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该物业);房屋用途为________。该物业共有:____间,用来出租/出售,出租价格为________元/间。

  2、甲方承诺:甲方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共计____年。

  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________元,自房屋出租之日起乙方从租金中扣取,房屋空置期间甲方无需支付管理费。

  三、委托代管内容

  1、乙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租户的出租合同由甲方与租户签订。

  2、乙方双月15日前向各租户家进行水、电费抄表,并收取水费、电费、物业费等。

  3、乙方每月25日前把当月约定的房租费全额交给甲方。

  4、乙方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5、乙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并告知甲方。

  6、乙方代为收取、保管租赁期间房屋保证金。

  7、乙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乙方负责更换维修,甲方提供更换设备及维修费用。

  四、委托租赁管理中产生的利益和负担:

  1、房屋在租赁管理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租价格高于甲方委托价格,其中的差额利益归乙方以作为委托报酬。

  2、在合同约定的委托期限内,如房屋空置(即房屋没有被承租的情形)乙方不承担甲方损失。

  五、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2、乙方有权让甲方提供权属原件配合房屋租赁事宜。

  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

  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5、甲方在未出租/出售之前承担每个月该物业的水、电、网络、物业等相关费用。

  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8、甲方若在本委托期限内对房屋进行出售、抵押等其他行为的,应依法提前通知乙方

  9、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有监督权。

  10、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11、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12、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13、乙方应按时向各租户收取当月的水、电、物业、租赁费等。扣取相应费用后即时交给甲方。

  1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租户乱收费。如有违反,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应妥善管理租赁/出售房屋以及相关室内设施,不得擅自变更房屋主体结构,房屋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通知甲方。

  六、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妨碍乙方正常管理出租房屋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补偿乙方的在管理租赁事宜中产生的必要支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并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违背诚实信用,有隐瞒重要事实和陈述虚假的行为的,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以本合同约定的单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赔偿给甲方。

  七、附则

  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八、补充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5

  甲方(委托方):

  乙 方(受托方):

  根据国家及当地政策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管所拥有的房产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协议。

  一、房屋情况

  1-1 甲方欲委托的房屋位于 省 市 区(县) 路 弄 号 小区 栋(号楼) 层 室(以下简称该物业);目前该物业产权方已取得该物业房屋产权证(编号: )房屋主体建筑结构为___结构;房屋用途为 。该物业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共 层(该房屋的平面图为本协议附件),经双方方共同签章确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1-2甲方承诺:其为该物业的合法产权人,其对该物业拥有完整的支配权。

  1-3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明确向乙方告知该物业未作流动资产抵押,并保证此物业不存在其他产权纠纷及债务纠纷。

  1-4该房屋的公用或协议约定合作部位的使用范围、条件和要求、现有装修、附属设施、设备状况、水电暖等现有配套状况于本协议附件一中加以列明。

  二、代管时间与代管费用

  2-1、该房屋代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2-2、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管理费为该物业出租合同月租金的5%,按半年一次支付给乙方,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计算。

  三、委托代管内容 3-1、代委托方出租登记、带看,代办租赁登记等。

  3-2、代委托方付水、电、煤气、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费用甲方出)。

  3-3、代委托方申请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等。

  3-4、代办完成租客入住、租金催缴、退租交接等手续。

  3-5、代委托方查验清理退租房屋。

  3-6、代委托方对物业进行日常维护、维修、更换房屋设施及居室保洁。

  四、甲乙双方责任

  4-1、甲方应在签订房屋代管协议将房屋钥匙、门卡等交付给乙方。

  4-2、甲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在室内存放贵重物品,如有丢失或损坏乙方不承担责任。

  4-3、甲方如提前收回代管房屋,协议自动作废。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滞留委托人房屋,但乙方代管服务费仍按协议规定时间收取。

  4-4、甲方如需要特殊代管事项,应另签订委托代管协议补种说明,乙方将按实际情况收取费用,并在补充说明中标注。

  4-5、房屋委托代管理期间,物业管理费及水、电、煤气、电话费、有线收视费等因该物业产生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6、甲方房屋存在的隐患,应在签定协议前如实告之。

  4-7、甲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乙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如因甲方原因联系不到甲方所产生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8、乙方应按协议规定的服务内容进行服务,甲方保留监督权。

  4-9、乙方不得无故中止协议,如提前中止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一个月服务费作为补偿。

  4-10、乙方在房屋委托代管期间,如发生突发事件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在征得甲方同意情况下代为甲方采取相应措施。

  4-11、乙方在房屋代管期间,不得使用甲方房屋进行任何活动。

  五、协议解除及违约责任:

  5-1、甲、乙双方同意在合作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毁损、灭失的,协议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但甲方应退还乙方已经提前支付的相关费用。

  5-2、甲、乙任何一方如有违反协议上述各条款规定,除了按协议有关条款履行以外,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给守约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附则

  6-1、甲、乙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对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协议及规定严格执行。

  6-2、甲乙双方就履行协议发生纠纷时,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6-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在此之前签订的一切协议如与本协议有矛盾之处,均以本协议为准。之后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及相关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证件号: 证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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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6

  委托方(简称甲方):

  受托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为了更好的管理国有资产,甲方特委托乙方对其名下的房屋进行管理,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概况

  1、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第四十九街商铺,房屋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2、本合同中由甲方所拥有的房屋现状:见附件1《商铺现状一览表》

  第二条 委托管理内容、期限

  1、委托管理内容:

  ①、商业用房的使用、维修、养护。

  ②、租金、物业管理费、保洁费、水费、电费等相关费用的代收代缴。

  ③、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车辆管理是否存在收费问题?如没有可不做修改,如有可在此明确)。

  ④、招商工作、商户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

  ⑤、与该项目管理相关联的其它工作。

  2、委托管理期限:

  即20xx年1月1日始至20xx年12月30日止。

  第三条 委托管理费用

  ①、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

  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甲方或者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此处,乙方不要写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向甲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存在合同不对等。收费是可以,但是不要写在此处,可在补充协议中写入,此处可修改为;

  ①、乙方按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 元向物业实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②、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

  乙方保留物业管理服务费调整权利,调整幅度依据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此处建议修改:

  乙方可依据《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武汉市相关法律文件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费进行调整,调整幅度依据实际实际情况与甲方协商后公布。

  ③、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

  物业管理费收取与物业租金的收缴同步。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执行情况。

  4、向乙方提供商业用房和管理用房。

  5、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所需的图纸、档案、资料。

  6、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7、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建议添加:

  8、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9、参与确定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0、向乙方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乙方具体管理内容。(建议添加)

  11、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

  2、遵守各项管理法规和合同规定的责任要求,根据甲方授权对物业实施综合管理,确保实现各项管理目标和经济指标,并承担相应责任,自觉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和甲方检查监督。

  3、根据需要制定维修方案,报甲方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4、向业主和物业使用权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并负责监督。

  5、接受甲方对经营管理过程中监督,并定期报告工作。

  6、可选聘专业机构承担该物业的水、电、房屋维修等专项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7、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8、负责测算管理区域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标准与依据,严格按标准收取费用。

  9、管理期满向甲方移交全部专用房屋及有关财产、全部物业管理档案及有关资料。

  10、管理期满对该物业项目的委托管理或租赁有优先权。

  第六条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协议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协议的原则、协议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协议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协议相抵触。

  第七条、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其他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房屋管理委托合同 篇7

  甲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电话:

  电 话 : 传 真 :

  乙 方 : 邮政编码:

  法定地址:

  电 话 : 传 真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决定将自己所有的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长期委托乙方经营,具体委托事项约定如下:

  第一条:委托经营场地——商铺情况

  该商铺座落位置:

  该商铺总价款(人民币): 元整。

  第二条:委托经营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将涉及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事项全部委托给乙方处理,并同意乙方以乙方名义从事该商铺经营管理的一切活动。

  第三条:具体委托经营事项:

  1、自行确定、调整该商铺经营范围及经营模式。

  2、在保证甲方既定收益的前提下,独立处理一切与该商铺经营有关内外事务。

  第四条:委托经营期限:

  1、本合同约定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开始计算至 年 月 日止。

  2、双方约定:在 年 月 日以前,该商铺处于筹备阶段,在此期间甲方不向乙方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的生效时间:

  本合同在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在该商铺委托经营期间定期向乙方收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具体如下:

  1)经营回报收益以货币(人民币)方式收取;

  每季度该商铺回报收益=总价款(甲方为购买该商铺向 支付的房价款)× 计人民币元(含税)。房价款如有调整,则以交付该商铺时确定的房价款为依据计算每季度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

  2)甲方自本合同约定委托经营期限开始日起每季度末10日内向乙方收取该商铺当季度经营回报收益,首期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的收取时间为 至,以后各期以此类推;

  3)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由甲方凭税务局认可的房屋出租发票、本合同书、该商铺的购房合同以及本人(该商铺所有权人)的身份证到乙方财务部领取。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领取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不能视为乙方逾期支付;

  4)有关该商铺经营收益,乙方除了保证按上述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地点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收益外,其他任何经营盈亏均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2、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不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管理活动的情况下,甲方可以将该商铺转让给第三人,但应在转让前三十天提前书面通知乙方。转让后,甲方在本合同的一切权利义务将随之转移于第三人。

  3、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一切经营活动均由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4、甲乙双方约定:在委托经营期间,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对商业业态布局作出调整,甲方不得干涉。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条件。

  6、因该商铺经营管理活动所产生的各项税费,乙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的,全部税费由乙方承担;甲方就委托经营所得款项而产生的各项税费,甲方依法为纳税义务人,由甲方自行承担。

  7、在委托经营期内,该商铺属甲方所有,乙方无处分权。乙方除对该商铺实行正常经营活动外,不得进行销售、抵押等侵犯商铺所有人的行为。

  8、顾及经营连续性,双方约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解除合同。在本合同委托经营期限届满时,甲方如需转让、出租或另行委托他人经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受让、承租及经营权。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合同,逾期将该商铺委托给乙方经营,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五万元。

  2、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际履行,乙方在收到甲方催函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的,逾期每日甲方可按该商铺经营回报利益的0.3‰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3、委托经营期间双方必须遵守诚信原则,除本条第1、2项约定赔偿情形外,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他规定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须向对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部分的,应当据实赔偿。

  第八条:遇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铺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及时向甲方说明情况,乙方对此不负修复或赔偿责任。遇投保财产损坏、灭失的,有关赔偿责任认定应以保险公司理赔调查为准,按保险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予以赔付。

  第九条:若甲方与 于 年 月 日签订的该商铺《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十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该商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因本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约定,所及事项以最后补充约定内容为准。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均为原件,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附图:;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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