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寄宿常规制度

2024-11-22下载文档一键复制全文


根据广大学生家长的要求,充分利用学生空余时间,为学生学习、生活提供方便,解决课堂上的遗留问题,初三实验班和普通班部分学生实行寄宿制,为使学生寄宿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挑选寄宿生,凡要求在校寄宿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学生和家长有强烈的愿望的;第二,遵守校纪班规表示好;第三,班主任同意。

2、成立寄宿生管理机构:初三年级组长为教务主任,挑选两名工作负责、热情高、懂管理的教师为班主任,并聘请相关科任教师任教。值班教师负责学生就寝纪律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

3、量化学生管理

(1)凡寄宿生一律在校食宿,未经寄宿班班主任批准,任何学生不准出校园玩耍、买零食等。

(2)严格作息时间:学生人人第一节晚自习一直到第二天早自习按作息时间作息,不准迟到、缺席或加夜班,值班教师及时清查学生人数,对迟到或旷课学生及时通知班主任并与学生家长联系。

(3)严明就寝纪律:a、熄灯铃响后,寝室内必须保持绝对安静,杜绝闲谈、看书、吃零食;b、不准二人同床睡,不准乱扔纸屑、果皮,不准乱拿他人东西,不准在寝室洗脸、洗脚;c、早晨起床要做到准时,并叠好被子及时参加晨操。

(4)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学生寄宿期间不准随便,在小商贩处买零食或就餐,不准逗打、喧哗寝室里不准生火,私接电源,寝室卫生轮流值日,保持整洁、干净,寝室钥匙专人保管,除就寝时间任何学生不准进寝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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