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度全县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为民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抓好救灾救济、城乡低保、优抚安置、基层组织建设、社会事务管理等各项工作,努力实现民政工作服务管理的新提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
一、切实做好新时期的社会保障工作
(一)持续推进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关制度,强化对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确保按时发放,对城乡低保开展一年一度动态管理,准确认定低保对象,切实做到应退尽退、应保尽保,使最困难的群众得到应有救助,同时,加强对低保信访工作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调查、有落实、有反馈,确保低保资金发放及时安全。
(二)认真落实《五保供养条例》
督促已建的敬老院投入使用,建立和完善敬老院管理制度,落实“五保户”基本生活条件,按时足额发放“五保户”供养资金,努力提高“五保户”集中供养率。
(三)加快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医疗救助工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相衔接,认真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农村重点优抚对象、农村革命“五老”人员、农村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工作,实现救助对象医疗费用“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切实把医疗救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众生存发展的工作做好、做实。
二、强化对社会福利企业生产的管理指导
督促落实国家对残疾人就业的优惠政策,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做好福利企业的年检工作;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兴办发展社会福利企业,扩大残疾人就业覆盖面。
三、加强救灾体系建设和救灾物资储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救灾资金分级负担机制和救灾工作分级管理体制,协调或督促县乡两级建立救灾预备金,县级50万元/年,乡镇一级(大的乡镇20-30万元/年,小的乡镇10-15万元/年),确保大灾无大荒、灾年无疫情,受灾群众衣食住行无忧虑;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加强对群众的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对防灾减灾的知晓率和避灾自救能力;三是认真做好汛期抗灾准备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制,落实好各级领导责任,开通汛期灾民求助热线,完善抗洪救灾抢险预案,做好衣、被等救灾物资的购买和入库工作,配备必要的救灾设备,提高救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然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四是加快我县的灾害避灾点建设,确保人民群众在灾害来临时安全过渡。五是着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注重灾后重建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相关部门和乡镇通力合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加强督查,确保完成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四、持续抓好民政民生工程建设
一是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建设,XX年拟新建或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2所,列入省级补助项目,当年底建成投入使用;二是抓好县社会福利中心和县德安医院迁建工程建设。县社会福利中心完成第一期工程,3幢楼交付使用;县德安医院争取完成一期3幢楼建设,力争当年底投入使用;三是做好福仙陵园续建工作。切实抓好福仙陵园进园道路,园区内通道的水泥硬化建设和公墓区主体建设,办公楼内外装修和职工宿舍楼动工,力争安置区全面投入使用,公墓区、骨灰楼部分投入使用。
五、努力攻坚殡改工作,着力提高火化率
积极宣传殡葬改革工作政策,利用宣传车对殡改薄弱村加大宣传力度,督促有关乡镇要加大宣传攻势,及时通报村(居)每月火化率情况,使殡改工作更深入人心;加大对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规范管理,对已建成的督促要100%投入使用;进一步开展治理乱埋、乱葬、乱建坟墓,坚持堵疏结合,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骨灰二重葬,督促仍未开工建设公益性公墓区(楼、堂、室)的村要尽快完成任务;加大殡改监察力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水平;继续落实殡改工作责任制和奖惩制度及每月点评火化率情况,巩固火化率的提高,力争全县平均火化率达90%以上,促进我县殡改工作的稳步推进。
六、积极推进老区建设
按照老区建设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搞好老区发展调查研究,认真制定老区建设年度计划,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乡镇工作责任,落实“老区优先”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加大对革命老区项目、资金的倾斜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革命老区的生产生活条件;认真落实革命“五老”人员的生活补助待遇。
七、认真落实优抚安置政策,扎实开展双拥工作
一是优抚工作。检查督促落实优抚对象优待优惠政策和自然增长机制标准,并足额发放到位,继续开展“关爱功臣”活动,解决重点优抚“三难”问题。抓好义务兵优待金兑现
落实。二是安置工作。继续把安置改革工作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好政策宣传,就业推介,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确保自谋职业率达80%以上。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做好自谋职业人员补偿金发放工作。完成重点安置对象任务。三是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双拥工作成果,下大力抓好双拥工作,在省级双拥模范县的基础上,认真抓好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县补缺补漏工作,完善材料整理归档,深化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新培育一批军民共建点,支持驻仙部队和武警部队战备训练和后勤保障工作,围绕发展抓双拥,抓好双拥促发展,推动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协调发展,切实提高双拥工作水平。
八、依法规范做好社会行政事务工作,提高服务保障水平
1、依法做好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强化对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婚姻登记程序,逐步实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工作,婚姻登记合格率达100%,每月定期向计生部门通报结婚、离婚登记情况;依法规范做好收养登记工作,履行好收养登记机关职责,依法办证,确保质量。
2、强化对民间组织管理。按照社团登记管理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有关章程,督促指导他们依法履行章程;积极宣传引导兴办经济性、专业性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组织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运行情况调查;开展社团和民非单位的年检工作,对新社会组织加强同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规范新社会组织的从业行为和收费行为,规范和严格财务管理制度。
3、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扎实推进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建设;继续抓好平安边界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县、乡两级勘界联检和县、乡、村三级门楼牌的规范管理;做好门楼牌的补证发放工作。
九、努力做好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加强对基层农村“四个民主”建设的指导,指导村(居)委员会进一步做好村(居)委会自治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补充和修订工作,真正把村(居)委会的各项工作列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继续指导开展和谐社区建设工作,提高保障水平;做好农村社区建设的总结考评工作,迎接上级对我县农村社区建设的考评验收。
十、加强综治、平安建设,保持本系统安定、稳定
坚持把综治、平安工作摆上日常工作重要日程,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强化组织领导,加强思想教育和督促检查,加强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的管理教育,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安全隐患检查整治工作,确保本系统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违法违纪案件。
十一、认真履行好计生工作成员单位职责
强化对计生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计生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健全计生工作台帐,落实计生有关惠民惠农政策,认真实施有利于计生工作的社会救助政策,协助指导挂钩村认真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二、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
积极做好精神文明、普法教育、新农村建设、妇女儿童、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政风行风建设、绩效管理等工作,同时,抓好本局机关效能、信访、保密、党务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及内部安全防控等工作。
十三、全力抓好民政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业务管理和执政能力建设,树立真抓实干的作风,文明执法,打牢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一支深怀爱民之心、善谋为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的为民服务队伍,提升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